原創插圖:喵喵夏,講述:李曉彤,女
01
叢林這個名字,我是未識其人,先見其名。
作為一個書蟲,我入高中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辦了借閱卡。
我們高中有個全市聞名的圖書館,新、大、書多,是一位著名校友捐建的。
一張借閱卡最多能借三本書,我以一周三本的速度在偌大的圖書館里掃貨。
然后,我有一個驚奇的發現。
有一個叫叢林的名字,總是出現在我借閱過的書籍借閱卡上。
那時候,還沒有電子管理系統,每借一本書,需要在書籍后面的借閱記錄單上簽字,并寫下日期。
一次,兩次,我只以為這個“叢林”可能是已經畢業的師兄。
等到第三次時,我認真地看了一下,他的借閱時間只比我早那么一周或幾天。
很顯然,他和我一樣目前都是在校生。
這種巧合發生第四次時,我對這個男生產生了深深的好奇。
他是誰?
和我的閱讀喜好也太相近了吧?
這么愛看書的男生應該成績很好,人又很帥吧?
02
后來,我又多次在登記卡上看到叢林的名字。
我自認為自己讀書速度就夠快的了,但他明顯比我更快,一本書的閱讀時間也就一天左右。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難不成上課時,也在偷看嗎?
我對此人,越發好奇了。
甚至都動過去借閱室守株待兔的念頭,但我忍住了。
直到高一下學期,有天早上,我在操場上往教學樓里進時,就聽樓上有人喊:“叢林,叢林,幫我買個創可貼上來,哥們兒手劃破了。”
我慌忙循聲看去,那個被喊作“叢林”的男生一邊做了個OK的手勢,一邊小跑著去了校門口的超市。
03
我看到的,是一個在寬大校服襯托下,高高瘦瘦的背影。
校服晃呀晃,我的神思也變得凌亂起來,曾經覺得那么難看的校服,在那個清晨看起來卻那么順眼。
那天,我已經走進了教學樓,又忍不住向外走,也終于知道了書中說的小鹿亂撞有多亂。
十米、五米,三米,眼見我就要跟叢林相遇時,神奇的事情發生了。
“李曉彤,你去哪兒?”一個聲音喊得我嚇了一激靈。
是我同班同學叫我。
她一喊,我一激靈,結果叢林的腳步也慢下來了。
恰在這時,他那個手受傷的哥們兒在樓上窗口處也開始喊:“叢林,干嗎呢?能不能快跑兩步,哥們兒的血快流干了!”
叢林重新起跑前,沖我微微點了點頭,嘴角扯開一個小小的弧度。
我很確定,不是我恍惚,他真的用肢體語言,沖我恰到好處地打了個招呼。
我同時還確定,他應該也早就知道了我的名字。
我們的閱讀趣味那么相投,應該有些書,我在他之前借閱過。
像我一樣,他也在借閱卡上,看到了我的名字。
04
自那兒之后,我和叢林在校園里相遇的次數變多了。
他與我同級,我在三班,他在六班。
我們班在走廊的這一邊,他班在另一頭。
我們時常在課間操時分,沒有早一秒,也沒有晚一秒地在樓層樓梯處碰到,隔著擁擠的人群,微微一笑。
做操時,偶爾不經意回頭,隔著一排排的同學,也會不經意地跟他眼神相遇,心情于是一整天都是美麗的。
每次看書,想到他也讀過,那種知己近在咫尺的朦朧感,真好。
05
尷尬發生在高一期末考試發榜日。
我們高中當年可是以從嚴治學出名的,學校一直有個傳統就是每年期末考試會發紅黑榜。
紅榜發布的是年級前五十名,黑榜發布的是年級倒數五十名。
我在那里面,再次看到了自己和叢林的名字出現在一起。
只不過,我是第六名,他是倒數第六名,對稱的不要太明顯,像是誰安排好的一樣。
更尷尬的是,當我一轉身時,恰好和叢林的目光相遇。
他就在我身后。
我當時心里覺得很抱歉,于是鬼使神差地說了一句:“加油。”
說完,便立刻覺得自己有點居高臨下的瞎雞湯。
他聽到了,微笑著回復我:“沒事兒,早就習慣了。”
那是我們第一次真正意義地有了交集。
06
那次之后,我們幾乎每天都會制造一些偶遇,聊上幾句。
最近借了啥書,哪本值得推薦,偶爾也會送彼此自己淘來的書,摘下書中的錦句,鄭重地寫在扉頁上。
有一次,同桌無意間翻到他送我的書和扉頁留言,用特別吃驚的語氣問我:“你怎么會跟他交往?他可是全校著名的學渣。”
看著她那張膚淺且刻薄的臉,我懶得跟她廢話,默默跟別人換了座位。
事情過去了很久,每當想起同桌的話,我還是很生氣。
07
高二分班時,我居然跟叢林分到了一個班。
他主動邀我做他的同桌,我很愿意。
然后,我發現,每節課叢林都聽得很認真。
但除了語文成績差強人意,他其他科目差得一塌糊涂。
我曾經試著在數學上幫他的忙,但很簡單的一道反函數基礎題,反反復復講了好幾遍,他依然一頭霧水。
他還反過來安慰我:“我早就接受自己的智商有硬傷這個事實了,這下你眼見為實了吧。”
說真的,盡管知道他成績不好,但每次老師發各種小考成績,對他各種冷嘲熱諷甚至是人身攻擊時,我還是替他捏一把汗。
但他呢,心理不要太強大,就那么微笑而禮貌地聽著。
實在被批得太狠了,他就在上課時看他最愛的《殺不死的知更鳥》,書都翻爛了,用那種醫用膠布粘的。
他還說:“只要這世界上還有書可看,我就能原諒一切。”
叢林的平和自洽,對我也是一種學習。
08
高中三年對所有高中生來說,是痛苦而漫長的。
還好我有叢林。
壓力最大的時候,跟他一起講書,是我最好的解壓。
我們改寫紅樓夢,黛玉沒有死,和寶玉結了婚,每天為誰刷碗、誰擦地、誰做飯吵得人仰馬翻。
我們續寫《柳林風聲》里的每一個小故事,給每個故事配上更美好的結局。
他一段,我一段地給李白寫自傳,為李白是否應該做官這件事爭論不休,為彼此寫出一段精彩的文字拍手叫絕……
你要說文學有什么用?
對于那時的我來說,它是我的高壓氧艙,讓我在壓力山大的環境下,可以長長地透一口氣。
同時,它也修正我對他人的認知。
在那個成績至上的環境里,大家對人的判斷標準簡單粗暴,學校里只有兩種學生,學習好的和學習不好的。
但,我在叢林的文字與談吐里,明白了每個人都是一個波瀾壯闊的世界,每個人都值得被尊重。
09
很可惜,這樣快樂的時光是限量版。
高二下學期,我被分到了火箭班。
多少人削尖腦袋想進去,我卻無論如何都開心不起來。
叢林卻歡天喜地:“你去了之后,乘哪天夜黑風高的時候,把你火箭班的凳子拿出來跟我換一下,讓我也沾沾學霸的霸氣,這輩子,靠自己我是坐不上那個班的凳子了。記住,你是帶著任務打入他們內部的,哦耶。”
后來,我就真的找了機會,把自己的凳子偷了出來,跟叢林做了交換。
火箭班的同學有點小冷漠,隨便搭訕,換來的常常是沉默或白眼,甚至有人連課間上廁所都是小跑的。
每月月考采取末位淘汰,最后三名會離開教室,就連排座位都是按照月考成績。
在這水深火熱的生涯里,還好有我和叢林的《李白外傳》,我們互相批改對方寫出來的新片段,有時批語比正文還長,有時互踩,有時互捧。
我跟叢林說:“我高三能不抑郁,全靠你和李白。”
他笑納:“我高中三年能不自卑,也是因為你倆,咱哥仨兒,大恩不言謝。”
敏感如我,聽到的卻是叢林話里的另一重深意:我和他,只是哥們兒。
10
高考是我們人生的分水嶺。
我考去了北京,叢林進了老家一所大專。
高考結束,我們之間也呈失聯狀態。
我沒有找他,他也沒有找我。
我們的那本《李白外傳》被我媽和我高中的教科書一起,當廢紙賣了。
我為此滿城找了三天,最終都沒有找到,一路哭著回了家。
沒有了《李白外傳》,突然覺得都無以證明我和叢林相識一場。
我們哥仨,就這樣失散了。
11
后來的人生就像上了高速公路,最低限速80。
讀本、考研、司法考、國考,我不熱愛學習,但我的人生必須通過學習才能不斷進階。
最終,作為選調生,我被北京一家區法院錄取,從書記員開始做起。
我按部就班地朝著對自己既定的安排,一步步地前進。
在別人眼中,我始終是別人家的孩子,勤學有規劃,照此發展,會成為一名法官,且是皇城根下的法官。
為此,從我入職第一天起,就有同事幫我介紹對象。
而我對自己人生的安排好像也覺得,接下來,是應該找一個人,成個家,生個娃,娃在北京長大。
12
我沒想到,在我決定去相親的前一天,失聯多年的叢林會從天而降。
這些年,我對他一無所知,但他對我的情況了若指掌。
用他的話說:“你那么耀眼,所有人都以知道你的消息為榮。所以,打聽你不難,知道我情況的人,幾乎沒有。”
直到這時,我才知道這些年他都做了啥。
他入讀大專三個月后,就輟學了。
不喜歡學校的氛圍,不想浪費青春,于是,既然讀不了書,那就行萬里路。
考了A類駕證,當了大貨司機,全國各地跑。
那些偏遠沒人愿跑的線路,他都跑。
貨物送到后,他就在當地走走轉轉。
他跟別人不一樣,別人多拉快跑是為了賺錢,他就想趁著年輕,把中國版圖的角角落落都走遍……
13
這是他第一次跑北京,大貨進不了五環以內。
于是,他把車子停在加油站,臨時決定來看我。
那天,我倆在我單位旁邊的咖啡店,從日落一直聊到午夜十一點。
沒有什么斷檔,好像自然而然地就續上了當年。
叢林這些年的見聞太令我著迷了,和他相比,我覺得自己這些年,真是活了個寂寞。
那天分手時,他需要打車去五環外開自己的大貨車。
我突然想看看那輛陪他天南海北的車長什么樣,我想還原他這些年的生活。
于是,他帶我去了。
他的駕駛艙簡直就是書房。
他說每到一個地方,為了省錢很少住賓館,就住在車里,讀書、睡覺,他跑了多久,這些書就陪了他多久。
14
我隨手翻著那些書,想象著他這些年的生活,為他感到快樂與自由。
而這時,叢林突然正色問我:“一直都是我在叨叨,其實,這次來北京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想看看你過得好不好?”
他這一問,我才覺得自己對現在的生活充滿牢騷。
我告訴他這些年,除了考試就在考試,過五關斬六將地進了法院,每天都在打雜,不是做書記員,就是在整理裝訂各種卷宗,幫法官查閱各種資料……
“不瞞你說,我來北京7年了,故宮、天壇、頤和園、長城等地方,我通通沒有去過,你敢信嗎?”
叢林靜靜地聽著我的抱怨,末了,他說了一句:“問問自己,當你忍受各種考試的強度與難度時,你真正忍受的是什么?”
說完,他從他的書架上,拿下來一本書——《丹諾辯護實錄》。
我整個人都震驚了。
那是我高中時代最喜歡的書,也是我選擇學習法律的啟蒙之書。
我一直以為它在我家里,卻不知道它一直在叢林這兒。
“我恨罪惡,但從不恨罪人。”這是我在扉頁上,摘抄的丹諾的話。
“你們只有先保護好他人的自由,才能保護你們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的自由,傷害我的東西也可能會傷害你。”
叢林背誦了這一段話,他說他永遠記得我高中時代每次提及丹諾時的激動膜拜熱血,他說一個人早早就知道自己未來想做什么的樣子,幸福到發光。
所以,他“順”走了我這本書,用那道光鼓勵自己找到屬于自己的路。
他當時就想,N年后再見,他會問我:現在,還喜歡他嗎?是否已經成為了他那樣的人?
15
這時,叢林的手機響了,同事催他啟程。
我這才知道,為了節省高速過路費,大貨車司機通常會選擇在后半夜走國道,車少,可以開得快一些。
叢林不得不走了。
臨行前,他告訴我:“有時間,先去一趟天壇,去那個回音壁說一說自己內心的想法,它會回應你的。有些地方你只有去了,融入了,參加了,它才能成為你的一部分。就像我去大涼山,給那里的老人拍照,他們依依不舍送我離開。從此每次想到那個地方,腦海里就會浮現那些人的樣子,就會覺得那里是自己半個故鄉。”
然后,他叮囑我回去注意安全,他自己則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那一刻,我有種恍惚,感覺一切都像做夢一樣。
在我最迷茫的時候,叢林從天而降,指點迷津:不要因為走得太久,就忘記了當初為什么出發。
我好像一瞬間就知道自己該做什么,應該怎么做,前途與命運,好像一下子變得清晰明亮起來。
而我已經好久沒有這么開心過。
那夜的北京城第一次因為他的到來,突然在我眼里變得可親可愛起來。
而我和叢林,本以為至此殊途的人生,居然有了未完待續的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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