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進法》
護“未”成長
家教有“法”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為進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促進家校協同共育,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筑牢法治屏障,6月5日,象山區法院“象法有約”團隊成員、法官助理、法治副校長李秋梅走進桂林市鐵西小學為該校100余名家長代表深入解讀《家庭教育促進法》,以“法條解讀+案例”模式,讓家庭教育立德樹人理念深入人心。
大講堂
開課啦
講座中,李秋梅以《家庭教育促進法》為綱,結合涉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實踐,從該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主要內容到“家庭責任、國家支持、社會協同、法律后果”四大維度展開詳細解讀。通過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重點闡釋了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未成年人品德培養、習慣養成、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法定職責,深入剖析涉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侵權等典型案例,直觀展現缺乏良好家庭教育帶來的嚴重后果,著重強調家庭教育中“尊重、溝通、引導”的重要性,引導家長自覺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讓“依法帶娃”觀念進一步深入人心。
在互動交流環節,家長代表圍繞家庭教育中的現實困境,提出“如何平衡工作與親子陪伴”“青春期孩子管教尺度如何把握”“隔代教育沖突如何調和”等共性問題,李秋梅耐心地逐一給出法律解答與實踐指引。通過法律的保障,讓家庭教育更加規范化、科學化。
家教有“法”,護“未”成長。象山區法院將延伸司法服務觸角,繼續推行“點單式”普法,依托一校一法治副校長長效機制,多元化開展法律進校園活動,形成“科學引導、溫暖陪伴、法治護航”的未成年人保護生態,共同推動學生的全面發展,在全社會大力營造崇法向善的濃厚氛圍。
作者:唐柳麗
編輯:唐柳麗
校對:戴嘉隆
初審:馬貴君
審核:李思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