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手冊》證實淮河醫院管理并不混亂。杜粉:不執行就是管理混亂
這幾天,老杜似乎被起訴享文老師勝訴的消息沖昏了頭腦,竟然在直播中公開說,判決書也不會寫,賠償款要是寫明有精神賠償就好了,哪怕是三千五千呢。
然而,可能是高興得太早了,因為享文老師不單單是不服判決,已經提起了上訴;更重要的是,享文老師手里還握著鐵證:《職工手冊》證實淮河醫院管理并不混亂。
為此,享文老師發文稱,1985年5月,淮河醫院根據1982年衛生部頒布的一系列醫療機構管理制度,編纂了一本《醫院工作人員手冊》。這本手冊全院職工人手一冊。
也就是說,享文老師找出了淮河醫院當年的《醫院工作人員手冊》。眾所周知,《醫院工作人員手冊》,就是醫護人員的工作準則,就是醫護人員的工作鐵律,就是醫護人員的行為指南。
享文老師說,手冊第39章嬰兒室工作制度中第5條規定:“新生兒手圈、床和寶貝外面,均需標明母親的名字……”。也就是說,淮河醫院當年是由手環的,只是不叫手環叫手圈;另外,還有的網友查出:該手冊規定“非工作人員不能進入嬰兒房”。然而,老杜的病歷上卻寫著老杜當年就住進了嬰兒室。
總之,享文老師找出的這本《職工手冊》,足以證明當年管理并不混亂;或者說,421官宣說兩個孩子是由于管理混亂造成的錯換,都是搪塞唬人的托詞。
就在大家有為之一振的同時,今天,卻看到一位杜粉發文稱:有制度不執行就是管理混亂。
該杜粉表示,當年淮河醫院可能真的制定實行了《職工手冊》,并且也要求全院職工遵照執行。但是,有些人就是陽奉陰違不執行,這樣就造成了錯換,這不就是管理混亂嗎!
表面上看,這位杜粉說得似乎很有道理;但是,仔細想想,有制度為什么不執行?不執行規章制度的人究竟想干什么?
這樣說吧,哪一部律法都沒有允許偷盜偷竊,但是,小偷行為卻是屢禁不止,這能說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嗎?
今晚陪著小孫女讀兒歌:小老鼠上燈臺,偷油吃下不來。忽然想起一個問題:面對偷油吃的老鼠,我們都叫它是賊;然而,小老鼠偷油吃,對它們而言,何嘗不是一種覓食方式呢?
同樣道理,我們把偷換孩子的人叫偷嬰賊,殊不知,他們卻自認為是“我就是想要個健康兒子,這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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