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駕駛無牌電動車
撞到正常行駛的小型汽車
導致兩車受損。
汽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未通知老人
參與車輛定損的情形下,
向老人追償代付的車輛維修費用。
老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請看本期案例。
2021年7月,69歲的肖某駕駛無牌四輪電動車撞到廖某駕駛的小型汽車,造成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肖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廖某的車輛在某財險公司處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和機動車輛商業保險,該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事故車輛后被送至維修公司維修。
2023年10月,維修公司出具了車輛維修結算賬單,載明車輛維修費用為22697.78元。2023年11月,某財險公司通過短信向肖某提出索賠申請。2024年7月,某財險公司向維修公司支付了17800元。
某財險公司認為其已代替肖某賠償了車輛損失,故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肖某賠償某財險公司已墊付的賠償款178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某財險公司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法院提交了《機動車輛保險損失確認書》和《車輛維修結算單》等證據。經審查,《機動車輛保險損失確認書》系某財險公司單方出具,未經肖某、廖某與維修公司簽字、蓋章,真實性無法確認,故不予采信。
關于《車輛維修結算單》,一方面,案涉交通事故發生在2021年7月,但維修公司出具的車輛維修結算單的時間卻是2023年10月,兩者間隔了兩年多時間,某財險公司對此未作出合理解釋說明。另一方面,車輛維修結算單載明的費用是22697.78元,但某財險公司實際支付的維修費用卻是17800元,其雖辨稱系因為維修公司給予了折扣優惠,但未提交證據予以佐證。《車輛維修結算單》與案涉事故之間因果關系存疑,故亦不予采信。
綜上,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駁回某財險公司的訴訟請求。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均壽命的提高,老年駕駛人員駕駛電動車在公共交通道路上行駛的情形愈發普遍,其中部分人員存在無證駕駛、未購買交強險和商業險等問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需要其個人承擔部分甚至全部賠償責任。但因他們普遍存在賠償能力不足的問題,所以老年駕駛人員一般都會選擇向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墊付相關費用后,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向第三人(侵權人)也就是老年駕駛人員追償。
此類案件中,第三人作為最終賠償責任的承擔人,車輛定損結果與其利益密切相關,應當依法保障其知情權。具體而言,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應當深入事故現場對事故車輛受損部分拍照,并詢問事故雙方當事人是否就損失的賠償已達成協議,防止出現被保險人就同一損失獲得重復賠償的情形。
在車輛定損過程中,嚴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鑒定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采取電話、短信、上門等多種途徑通知第三人參與車輛定損,告知放棄參與將產生的法律后果。同時要選擇有相應資質的鑒定機構和維修公司,在確保事故車輛修復后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前提下,多方詢價,擇優選擇,減輕第三人的賠償責任,更要防止出現“過度維修”和“虛假維修”。此外,要及時行使追償權,防止因距離事故發生時間過久,給第三人產生“案結事了”、不再需要賠償的錯覺。
法官提醒,對于老年駕駛人員,首先應當到正規銷售門店選購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并取得相應的駕駛資格,同時定期進行體檢和能力測試,盡量避免高峰和夜間駕駛,足額投保交強險和商業險等。此外,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當及時報警,聯系家屬,積極應對處理,切不可逃避問題。
來源:安化縣人民法院
作者:陳佳 徐軍
編輯:以白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