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錫安。
好的愛情過命,壞的愛情要命。
倫敦金史密斯大學(Goldsmiths)一樁駭人命案終于迎來判決。
26歲的美國留學生Joshua Michals被英格蘭高等法院(Old Bailey)裁定謀殺罪成立,
受害者是31歲的中國研究生王哲(Zhe Wang)。
這個看似“戀人沖突”的悲劇,
在法庭完整還原后,呈現(xiàn)出的卻是一個極其殘酷、難以置信的真相。
Michals 與王哲相識于2023年初的校園辦證處。
兩人互動不多,偶爾見面,一度進入曖昧關系。
王哲性格安靜、細膩,生活習慣極度講究衛(wèi)生,
對健康狀況特別敏感,朋友形容她“很認真,也很執(zhí)著”。
兩人只發(fā)生過一次性行為,但在事后,王哲察覺皮膚上出現(xiàn)紅點,擔心感染性病。
她反復要求 Michals 去做 STI 檢測。
但Michals 并沒有把兩人的關系視為認真交往,
他同時與另一名女子保持性關系,這點后來讓王哲感到被欺騙、被忽視。
王哲在倆人互發(fā)的消息中多次提到“害怕病毒”“不愿被欺騙”,
甚至說出“如果得了病,還不如死了算了”。
這些內容在案發(fā)后被警方從恢復的 WhatsApp 對話中完整呈現(xiàn)。
案發(fā)前一天,也就是2023年3月19日,
王哲對 Michals 發(fā)了大量情緒激烈的訊息,表達憤怒和恐懼。
第二天下午,Michals 說服自己帶一些食物——
草莓、葡萄、奶酪、火腿、生菜等,
打算制作一份冷盤,讓氣氛緩和下來。
富二代Joshua Michals
他進入王哲位于 Lewisham 的小公寓。
按他的說法,他先去廁所,出來后便看到王哲站在房間中央,手里拿著廚房刀具。
Michals 聲稱她看起來“像發(fā)狂一樣”“眼神不正常”。
然而檢方指出,案發(fā)現(xiàn)場的布局和血跡分布與他描述的“突然沖上來”并不吻合。
根據(jù)法醫(yī)報告,王哲面部的兩處刺傷都集中在上半臉區(qū)域,
角度為自上而下、力度深。
檢方認為這不是拉扯中的意外,而是主動、有力量的攻擊。
現(xiàn)場血跡顯示,第一次刺擊后,王哲曾移動過位置,隨后倒地。
她的頸部有明顯壓痕,表明在刺擊之后又遭受了持續(xù)性的壓迫窒息。
法醫(yī)推斷:從受傷到完全失去生命跡象,
她至少有30至60分鐘仍然存活。
也就是說,如果當時立即呼救,她是有生還可能的。
隨后Michals自己叫Uber離開現(xiàn)場,
回到自己公寓后,他刪除了與王哲的聊天記錄。
所有行為都指向一個目的:減輕責任,而非挽救生命。
直到三個小時后,他才打出那通敷衍的報警電話。
他告訴接線員自己“不在現(xiàn)場”,并拒絕描述發(fā)生了什么,只說“情況非常糟”。
當警方破門進入王哲臥室時,
她已經(jīng)倒在血泊中,面部保持仰臥姿勢,刀仍插在她臉部。
她的手機不見了,房間里也沒有食物包裝與刀具。
在庭審中,Michals 始終堅稱王哲先持刀攻擊他。
他的脖子上確實有表皮劃傷,但偵探指出,這些傷口并不深,
形態(tài)也不像搏斗中被鋒利刀具造成,更像指甲或輕微抓痕。
檢方強調,他的說法存在多個不合理之處:
- 面部刺傷的位置過于精準,不像混亂中誤傷
- 自衛(wèi)反擊通常不會出現(xiàn)“兩次刺入面部”這種模式
- 即使自衛(wèi)成功脫身,也應立即報警
- 逃離、丟棄證物、刪除對話,都不是驚嚇過度能解釋的
- 最關鍵:他將她獨自留在臥室三小時,沒有任何急救行為
陪審團在經(jīng)歷了16小時31分討論后,最終一致裁定謀殺罪成立。
受害者王某的導師與同學們在庭上作證。大家描述她:
安靜有禮,寫作極有天分,對佛學、冥想和身心反思很感興趣,經(jīng)常溫柔地關心他人
她原本應在倫敦完成碩士,準備申請博士,之后回到中國成為大學教授。
她的同學如今仍把她的離去視為“無法接受的突然”。
而兇手Joshua Michals出生并成長于美國芝加哥,
是一個標準的中上階層家庭出身的青年。
他的家庭經(jīng)濟條件優(yōu)渥,父親是美國一家公司的銷售副總裁。
案件發(fā)生后,他的父母能夠第一時間從美國飛到倫敦,
全程參與庭審,并為他聘請高價私人律師團隊。
他在倫敦獨居,住在格林尼治的 California Building,
這是一處高檔住宅區(qū),租金昂貴,環(huán)境優(yōu)越。
和王哲位于 Lewisham 的簡樸住處相比,他的生活環(huán)境明顯更舒適。
社交媒體上,他呈現(xiàn)出一個穿著整潔、生活文藝、熱愛攝影與影視創(chuàng)作的青年形象,
常常拍攝自己參與影片制作、操作攝影機或無人機的身影,
也有不少旅行和生活方式的照片,整體形象屬于典型的“美國中產文青”。
然而,在法庭披露的訊息中,他的性格呈現(xiàn)出另一個側面。
一方面,他在人際關系中傾向逃避責任,不喜歡直接面對沖突;
另一方面,他對他人情緒缺乏耐性,也不愿承擔后果。
與王哲的關系中,他從未明確告訴對方自己只想保持隨意關系,
卻長期享受對方的關心與照顧,
最終導致彼此對關系的預期嚴重不對等。
當王哲因健康顧慮與被忽視感而情緒激烈時,
他信息不回避而不見,選擇冷處理與回避,而不是溝通或者面對。
案發(fā)后他的行為更暴露出明顯的特權和自我中心傾向。
在最關鍵的時刻,他沒有撥打急救電話,也沒有嘗試救助王哲,
警察問他為何拖延三小時才報警時,
他竟回答“我沒覺得有什么急迫性”。
辦案偵探 Claire Guiver 說:“這是一場殘忍的襲擊。Michals 的每一步行為都表明,他不是在恐懼中失手,而是在謀求自我保護,試圖掩蓋罪行。他完全明白自己做了什么。”
法院將在近日確認量刑時間,
以配合王哲家人與 Michals 家人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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