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說:“我覺得要38萬彩禮也不多,我父母把我拉扯大也不容易,我不是物質,我這是孝順。”另一女子說:“你是拿著別人父母的辛苦錢,替你盡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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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網(wǎng)上刷到二狗脫口秀一段對話,不由得讓人拍手稱贊。
一女子說:“我覺得要38萬彩禮也不多,我父母把我拉扯大也不容易,我不是物質,我這是孝順。”
另一女子反駁說:“結婚就是結婚,嫁人就是嫁人,別總把父母養(yǎng)我不容易掛在嘴邊,對方男孩子也不是喝西北風長大的,他的父母養(yǎng)他也不容易。”
她還說:“真正的孝順是成家后,有了收入,再用自己掙的錢去報答雙方的父母。而不是拿著別人父母的辛苦錢,來去替你盡孝。”
最后她說:“婚姻不是誰欠誰的,而是兩個人共同承擔的責任,然后兩個人一起把幸福回饋給雙方的父母,這才是婚姻的本質。”
兩人的話瞬間引發(fā)了全場討論,有人覺得女子說得在理,父母養(yǎng)育之恩難報;也有人認同另一個女子的觀點,覺得彩禮不能成為孝順的“綁架”。
孝順是子女的責任,不該由婚姻伴侶的父母來買單。
彩禮作為傳統(tǒng)婚嫁習俗,本意是男方對女方家庭的心意表達,是對女方父母養(yǎng)育女兒的感謝,而不是“買斷”養(yǎng)育之恩的“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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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發(fā)小阿強是保定農(nóng)村出來的孩子,家里條件不算富裕,但父母勤勞肯干,省吃儉用供他讀完大學,還幫他在市區(qū)付了首付。
三年前,阿強認識了女友小敏,兩人感情一直很好,談婚論嫁時,小敏的父母提出要30萬彩禮,理由和小麗一樣:“我們把女兒養(yǎng)這么大不容易,這30萬是給我們養(yǎng)老的,也是女兒的孝心。”
阿強的父母一聽就犯了難,為了給兒子買房,家里已經(jīng)掏空了積蓄,還借了幾萬塊錢,30萬彩禮對他們來說簡直是天文數(shù)字。
阿強跟小敏商量能不能少要點,小敏卻堅持說:“這不是錢的事,是你不重視我爸媽,不理解我的孝順。”
阿強反復解釋家里的難處,甚至提出婚后每個月給小敏父母寄生活費,可小敏和她的父母始終不松口。
就這樣,一場圍繞彩禮的拉扯持續(xù)了半年,曾經(jīng)恩愛的兩人漸漸沒了共同語言,爭吵越來越多。
最后,阿強實在無力承擔高額彩禮,只能無奈分手。
后來我聽說,小敏之后又談了幾個對象,都因為彩禮要求過高不了了之。
而阿強則遇到了現(xiàn)在的妻子,兩人彩禮只象征性地要了6萬6,婚后一起努力工作,每個月都會給雙方父母寄錢,逢年過節(jié)輪流陪伴,日子過得平淡卻幸福。
高額彩禮換不來真正的孝順,反而可能成為摧毀感情的“導火索”。
對方父母的錢也是血汗錢,他們養(yǎng)育兒子同樣付出了畢生心血,沒有義務為你的“孝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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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張阿姨的女兒倩倩結婚時,彩禮只收了8萬8,寓意“發(fā)發(fā)發(fā)”。
當時有人問倩倩的父母,為什么不多要些彩禮,張阿姨笑著說:“我們養(yǎng)女兒是希望她幸福,不是為了靠她換錢。關鍵是兩個孩子以后能好好過日子。”
倩倩和丈夫婚后,把雙方父母都當成自己的親爸媽對待。
倩倩的父親生病住院,丈夫忙前忙后,墊付醫(yī)藥費、陪床照顧,比親兒子還細心;丈夫的母親腿腳不便,倩倩每周都會過去幫忙打掃衛(wèi)生、洗衣做飯,陪老人聊天解悶。
兩人還約定,每個月給雙方父母各寄1000元生活費,逢年過節(jié)一起回家團聚,帶老人體檢、旅游。
去年,倩倩的父母要翻新老房子,倩倩和丈夫主動拿出10萬積蓄幫忙。
今年丈夫的父親想換輛代步車,兩人也毫不猶豫地添了5萬。
婚姻是兩個人的奔赴,不是一個人的扶貧;孝順是子女的義務,不是他人的責任。拿著別人父母的辛苦錢去“盡孝”,這種“孝順”既不光彩,也不長久。
就像另一個女子說的,真正的孝順,是成家后用自己的雙手創(chuàng)造財富,用自己的能力回饋父母。
婚姻的根基是愛情和信任,彩禮只是錦上添花的儀式感。不是衡量感情和孝順的標準;孝順必須有,但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實現(xiàn)。
只有這樣,才能收獲幸福的婚姻,也才能真正報答父母的養(yǎng)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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