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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據 瑞安 市人民法院發布刑事判決書:被告人馮某,男,1973年10月13日出生,2023年2月至2025年9月,其在擔任溫州某公司倉庫主管期間,先后伙同公司客戶萬某、鄭某、倉庫班長黃某甲、張某等人,利用職務便利,在萬某向某公司采購貨物時,多次采用超出采購范圍裝貨的方式侵占貨物。
其中,被告人馮某參與期間,伙同他人累計侵占貨物238余噸,非法獲利人民幣31萬余元,導致公司共計損失人民幣47萬余元,構成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來源:甌越消息綜合自中國裁判文書網|封面圖源網絡 與本文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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