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趙阿姨的投稿:
我老伴走了之后,我的養老就成了大問題,錢的事情倒不擔心,我每個月也有一千八九的退休金,再加上家里的存款,肯定是夠用的。
最主要還是我的身體問題,腿腳不利索,拄拐杖,坐輪椅,自理生活都沒那么的輕松。
剛開始的時候我自己一個人住,在老家的縣城里,因為我們的房子是步梯3樓,我每天幾乎都不出門,太不方便了,每次出趟門我都會買很多的菜,方便我自己生活。
后來女兒又考慮給我請個保姆在家里照顧我,起碼讓我的生活有保障,可被我拒絕了,因為我的狀態就是一個人生活不便,但也還沒到需要人貼身伺候的地步。
這么一來一回我也先這么湊合的過著了,直到女兒往家里裝了監控之后,她突然哭得厲害,看到我每天在家里的生活狀態,她接受不了。
我依然記得女兒那次回來的時候一直都在哭,說什么也要把我帶到他們家生活,女婿也一個勁的在幫忙收拾東西。
那一刻我也是很欣慰,本以為接下來的養老有著落了,可當我真正住進他們家里之后,我才發覺一切沒那么容易。
剛住他們家的頭仨月很高興,他們家有電梯,女兒每天晚上下班回來都會推著我出去逛一逛,平常我自己坐著輪椅,或者是拄著拐杖也能出門曬曬太陽,都挺好的,而且每天我在家里頭也能給他們做做飯,感覺就這么繼續住下去也挺好的。
可逐漸我就發現不對勁了,因為女婿開始心生不滿了,我這時候才恍然大悟,這是女婿,但不是入贅的女婿,而且這么多年我和女婿的關系談不上不好,但也絕對談不上特別好。
他也有父母要照顧,當時也掏了彩禮的,現在住在他的家里養老,顯然不太好。
緊接著我發現了女婿做得三件事,都在敲打我,向我表達他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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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做得第一件事:用晚歸和冷漠勸我離開。
自打我搬進女兒家里之后,女婿基本上每天晚上都得到九點多才回家。
可他的單位一般上都是五六點就下班了,而且還是好單位,幾乎不會存在加班的現象,我就問女兒,女婿在忙什么,怎么天天這么晚回來。
女兒怕我擔心,也怕我難做,就撒謊說女婿有工作在忙,讓我們不用管他。
可我卻一眼識破,女婿這是用晚歸來勸我離開,想要借此讓我明白我的存在影響了他們的生活。
再加上女婿每天回到家里之后總是一副冷漠的樣子,也不笑,也不溝通,有事了就說事,沒事了就回房間玩手機,搞得我特別的不自在。
我當時不止一次的在飯桌上表述了我要回老家的想法,飯桌上的女婿態度一般,既沒說讓我走,也沒想著挽留,只有女兒一個勁的說著一些讓我留下養老的事情,啥也不懂。
我私下里也不好和女兒說女婿態度的事情,比起女婿的不滿,我更怕因為我說錯了話之后引起他們的矛盾。
實在也是左右為難,夾在中間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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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做得第二件事:讓親家母頻繁來找我。
剛過去的時候親家母倒是來過一次,來家里的目的就是看望看望我,簡單聊一聊。
當時還不覺得有什么奇怪的,但是后來我就逐漸發現不對勁了,她隔三差五的就過來找我,又是拿點肉,又是拿點蔬菜,哪怕是水果都會專門來送一趟。
送東西不是目的,目的是跟我聊天,跟我聊接下來如何安排的事情。
她的原話是:
“親家母,你回的時候一定提前給我說,我給你帶點我自己做得肉腸,可好吃了,這段時間我也不忙,你給我說著,我隨時都能做。”
“親家母,有機會我可是想跟你回你老家逛逛,你們那邊是不是有一個什么古鎮,你領我去轉轉。”
“親家母,你可得住個三五個月,過幾天我帶你出去逛一逛再回。”
她的話意思其實很明顯了,就是不想讓我在這里久住,想方設法的問我什么時候走。
我也理解,我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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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做得第三件事:跟女兒算賬。
他們夫妻倆其實感情一直都很不錯,以前的事情我不太清楚,但是后來發生的事情我卻一清二楚,女婿常常會跟女兒算賬。
他們會算每個月收入一共多少錢,算支出的方方面面,到頭來一核算,根本存不下錢。
而女婿的賬本中也時常提及關于我的開銷,比如他說過:
“媽上個月腰疼,你轉頭帶她去拍片子,明明靜養一段時間就可以,你非得買一堆的藥,還有衣服,換季的衣服媽明明就有,你非得再出去買,買得還不便宜……”
“再說媽要是在這里長住下去,我爸媽那邊怎么交代,他們肯定也要來住,到時候住得下么?”
他們倆的對話我聽得清楚,但女兒終歸還是向著我說話,說什么也不沒答應讓我回去,女婿也不好多說什么,只能先這么堵著氣了。
其實發生這幾件事情之后我就已經決定了回家了,也聯系過我老家的幾個老姐妹,希望能和她們搭伙一塊養老。
只可惜她們都不在家,要么是在兒子家里住,要么是兩口子自己生活,我回去了還是得自己過。
那一天晚上我徹夜未眠,想了各種的方式,回老家自己過,找一個養老院,找我娘家的姐姐搭伙過,請保姆……
當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我都想過之后,還是一臉無奈,似乎對我來說選擇任何一條路都比較的難過,只恨自己沒有養好自己的身體,只恨我的老伴走得早。
又煎熬了兩天后,我終于還是做出了3個決定,希望他們都可以接受,也希望我們的相處可以更愉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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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決定:我的退休金卡給他們貼補家用,但他們每個月給我留一千。
我上面也說過,我是有退休金,這些年陸陸續續的也漲到了一千八九,也是一筆不少的錢了,足夠一個家庭的一日三餐了,后來住在女兒女婿家里之后我也幾乎沒有掏過錢,最多的也就是給外孫一些零花錢了,我自己幾乎不花錢。
所以每月的這筆退休金對我來說也毫無意義,給了他們也挺好,他們的開銷多,拿著也能稍微減輕一點壓力。
至于每個月要給我留一千,也是為了我自己有一個保障,人老了,手里還是需要攥點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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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決定:我老家的房子想要賣掉或者是出租。
我老家的那套房子雖說是個步梯三樓,但好在位置不錯,旁別也常常會有人出租給陪娃的家庭,租金也不少,一個月起碼能租個一兩千塊錢。
我想要讓女兒抽空陪我回去一趟,先收拾東西,然后出租出去,等有人合適的人想要買的時候我再賣出去。
但不管是出粗出去的錢,還是賣出去的錢,我都是希望他們能夠在他們附近給我租個房子,不用太大,一室一廳的就可以,平常我能自己在家里頭也自在些,他們也能有一些自己的空間。
當然,房子的錢也就都留給女兒女婿了,肯定會有多出來的,多出來就留給他們生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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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決定:把事情擺在明面上說,說清楚,說明白接下來的計劃。
我的計劃很簡單,第一個是要說明我在這里生活確實是迫不得已,但如果我的老姐妹或者是我大姐有時間,我會回去和她們搭伙養老。
第二個是將來養老的事情,一直住在他們家里自然是最好的,但終歸女婿不是兒,萬一有一天他們沒辦法時刻的照顧我了,那就給我送到養老院,送到他們這邊的一個養老院里面,離得近一點,我也踏實些。
第三個就是未來不確定的開銷了,如果生病了,住院了,這些事情方面的開銷我自己來承擔,我還有存款,存款就是為了我養老做準備的,如果需要用的時候先用我的存款。
當我把我的三個決定都和她們細細聊過了之后,他們也沉默了,女兒率先表態,一定不要讓我走,一定得給我留下來生活,她放心。
緊接著便是女婿,女婿也直言讓我踏實住著,不會再有任何不滿的情緒了,甚至還說會跟他爸媽也說清楚,將來如果他們也需要養老的時候,再商量。
后來我的卡給了他們,老家的房子沒有賣,他們都覺得現在賣掉可能會虧,先出租了出去,等需要用錢的時候再賣。
至于租房的事情,女婿還是覺得有點多花錢,想要等遇到合適的再說。
就這樣我解決了困擾我很久的難題,也就是此時此刻我才發現:想要讓女婿心甘情愿的給自己養老,卻又和女婿的感情沒有那么好的情況下,一定要舍得,舍得給錢,舍得把自己的東西拿出來,讓他知道并且認可是一家人,這樣才能夠避免很多的麻煩。
畢竟女婿不是親兒子,你們覺得我的做法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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