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星杯賽事聯合創作協議
首先歡迎老師參與由夏星杯聯合組委會組織的《夏目友人帳》同人賽事活動,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制作組制定了《夏星杯賽事聯合創作協議》,還請老師一同遵守,謝謝
(一)本協議由夏目友人帳情報局、夏目友人帳情報局安全團隊、夏星杯組織委員會和夏目貴志聯合審稿團(以下簡稱“聯合組委會”)與報名參賽的創作選手(以下簡稱“選手”)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
(二)選手在參與內容創作、提交創作成果、使用聯合組委會相關創作支持服務前,應仔細閱讀并理解本協議所有條款,一經參賽即視為完全同意并遵守本協議約定
(三)本協議為《夏目友人帳情報局服務協議》向外的延伸補充規則,未盡事宜以《夏目友人帳情報局總章程》《夏目友人帳情報局服務協議》《夏目友人帳情報局運營管理條例》為準
1. 選手的義務
1.1 選手確認已充分知悉并嚴格遵守當屆的《夏星杯賽事規則》及聯合組委會最新發布的《夏星杯賽事規范》
1.2 選手保證參賽作品為原創,嚴禁AI創作、盜圖、描圖,臨摹作品必須在發布時明確注明,作品需完成上色,草稿、線稿不計入參賽范圍,保證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等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利
1.3 選手接受聯合組委會對參賽作品的審核、打分,配合賽事相關的公示、成果展示等工作,若對賽事評分、結果有異議,需按賽事規則向聯合組委會提出申訴,不得采取惡意評論、造謠等不當方式維權
1.4 選手需按賽事要求完成作品投稿,通過指定的方式發布作品,保證投稿信息真實、準確
1.5 選手同意聯合組委會委托夏情局安全團隊依據本協議對參賽作品開展原創保護相關的日常監控、舉報受理、舉報處理及報警委托等工作,配合提供維權所需的舉證材料
2. 聯合組委會的義務
2.1 聯合組委會為選手提供清晰的賽事規則、參賽指引及賽事相關咨詢服務,及時回復選手的合理問題,保障賽事報名、投稿、審核、公示等流程的公開、公平、公正
2.2 聯合組委會按約定時間完成結果公示,并為獲獎選手按時、準確發放賽事獎勵
2.3 聯合組委會嚴格保護選手的個人信息及參賽作品版權,不得在未獲得選手同意的情況下將參賽作品用于商業用途,賽事相關展示、推廣環節,均為非商業性質,且會完整標注選手署名及相關信息,如因賽事安排對此項有變動,需要明確聲明告知選手
2.4 聯合組委會負責賽事平臺的秩序維護,及時處理留言區惡意評論、不文明評論等問題,協助選手處理作品被盜用的相關舉證對接工作,保障選手的賽事參與體驗
2.5 日常監控:夏情局安全團隊經選手默認授權,可對本次賽事的所有參賽作品進行全網日常原創監控,排查作品被盜用、未授權使用、AI融圖、未授權搬運、拼接素材等侵權行為,監控范圍僅為維護選手原創權益之目的,如不需要日常監控可與聯合組委會聯系取消
2.6 舉報受理:夏情局安全團隊設立專屬維權求助通道,受理選手、讀者及相關方關于夏星杯賽事作品遭侵權的舉報,同時受理賽事內原創相關的違規行為舉報,保證舉報渠道的暢通及響應的及時性,維權求助通道:微信:xylpanzys1314;QQ:3793414219
2.7 舉報處理:夏情局安全團隊在受理侵權舉報后,將第一時間對舉報信息及舉證材料進行核查,對查實的侵權行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下架、刪除侵權內容、發布維權聲明等處理措施,對賽事內違規舉報,按賽事規則及本協議相關約定處理,并及時向舉報方、涉事方反饋處理結果
2.8 報警委托:針對查實的、情節嚴重的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大規模盜用作品、商用侵權作品牟利等,經選手書面委托,夏情局安全團隊可代表選手向公安機關報案,協助選手完成相關報警材料準備、案件對接等維權工作
3. 版權歸屬
3.1 選手參與夏星杯賽事為非有償創作,參賽作品的版權歸選手所有
3.2 獲獎作品授權聯合組委會享有非商業性的展示權,聯合組委會可在公共平臺展示獲獎作品,展示過程中必須詳細標注選手名稱,不得對作品進行擅自改編、二創等操作,如因賽事安排對此項有變動,需要明確聲明告知選手
3.3 本次賽事所有參賽作品僅供個人學習、研究、欣賞及聯合組委會非商業性賽事運營、展示使用,未經選手同意,任何第三方不得擅自使用、傳播、改編、商用參賽作品
3.4 賽事相關的宣傳文案、視頻、海報等由聯合組委會創作的內容,版權歸聯合組委會所有
4. 違約責任
4.1 選手未按照賽事規則及本協議約定完成作品創作、投稿,或作品存在AI創作、盜圖、描圖、臨摹未注明等情形的,聯合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收回已發放的獎勵(如有),若引發第三方追責的,由選手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給聯合組委會造成損失的,選手應予以全額賠償
4.2 選手多次拒絕配合賽事審核、公示工作,或在賽事期間發布惡意評論、造謠、詆毀聯合組委會及其他選手的,聯合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情節嚴重的,禁止其參與聯合組委會后續所有賽事及相關活動
4.3 選手無合理理由拒絕配合夏情局安全團隊開展日常監控、舉報受理、舉報處理、報警委托等原創維權工作,導致侵權行為無法追責的,相關損失由選手自行承擔,若因選手提供虛假舉證材料導致維權工作失誤的,選手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給聯合組委會和夏情局安全團隊造成損失的予以全額賠償
4.4 聯合組委會未按照本協議約定為選手署名、泄露選手個人信息,或擅自將選手參賽作品用于商業用途的,應向選手公開道歉、消除影響,給選手造成損失的,應予以全額賠償
4.5 聯合組委會未按賽事約定按時公示結果、發放獎勵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選手說明情況,因不可抗力導致賽事流程調整、獎勵發放延遲的,聯合組委會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需提前告知選手
4.6 夏情局安全團隊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日常監控、舉報受理、舉報處理、報警委托職責,導致選手原創權益受損的,聯合組委會應盡力采取補救措施,挽回選手的損失
5. 個人信息保護
5.1 聯合組委會收集選手的個人信息,僅為實現賽事報名、參賽編號發放、作品審核、結果公示、獎勵發放等目的,收集范圍以完成賽事工作所需為限,包括創作署名、QQ號碼、微信號碼、參賽編號、收件人姓名、收件人手機號碼、收件人地址等
5.2 選手保證提供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若信息發生變更,需及時向聯合組委會更新
5.3 聯合組委會委托夏情局信息支援部為賽事個人信息管理責任部門,建立專門臺賬,實行專人負責,僅在賽事工作必要范圍內傳遞選手信息,不得向無關部門、人員泄露
5.4 除法律法規規定、有權機關依法調取、選手同意的情形外,聯合組委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售、出租選手的個人信息,若發生信息泄露、篡改、丟失等安全事件,聯合組委會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告知選手
5.5 夏情局安全團隊在開展報警委托等維權工作中需使用選手個人信息的,僅在維權必要范圍內使用,維權工作結束后及時封存相關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6. 申訴與爭議解決
6.1 選手若發現賽事中存在盜取他人作品參賽、臨摹作品未注明、留言區不文明評論等情形,可按賽事規則向賽事運營提出申訴,并提供相關舉證材料
6.2 選手對夏情局安全團隊的舉報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夏情局安全團隊提出復核申請,夏情局安全團隊將在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給出復核結果
6.3 雙方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釋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 其他條款
7.1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2 夏星杯賽事的最終解釋權歸聯合組委會所有,賽事規則的調整、補充,均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7.3 本協議自選手提交夏星杯參賽作品之日起生效,至賽事獎勵發放完畢、參賽作品相關展示權利履行完畢、聯合組委會完成選手個人信息處理及相關維權工作結束后終止
7.4 選手參賽即視為認可本協議全部條款,聯合組委會保留對本協議的修改權,修改后將通過官方渠道公示,公示后新條款對后續參賽的選手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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