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醫學的歷史,就像鐘擺一樣,總在“看病”和“看人”之間來回擺動。在這個背景下,下面兩位專家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正方:心理治療,是精神科醫生未來的核心技能
作者:Eric Plakun,醫學博士
精神科醫生要不要做心理治療?這個問題,其實是在問:未來精神科醫生的角色到底是什么?
2025年,美國精神醫學協會的一個工作組就討論過這事。他們指出,精神科醫生只占全部心理健康工作者的5%,但將來卻要負責處理那些最棘手、最復雜、最難治的病例。所以,工作組的結論是:心理治療,必須是未來精神科醫生的必備技能。
這個結論是有依據的。大量的研究已經證明,無論是認知行為療法還是精神動力學療法,對于各種復雜、共病、難治的心理問題都有效果。而這些,恰恰是未來精神科醫生要面對的。
現在的遺傳學研究也告訴我們,是“基因”和“環境”的相互作用,才導致了疾病或健康。所以,好的醫生,不能只盯著基因和藥物(藥物只是環境因素的一種)。人際關系是另一種重要的環境因素,而心理治療,就是有目的地利用人際關系來促成改變。
有人說,心理治療可以交給心理咨詢師或治療師去做,精神科醫生只管診斷和開藥就行了。這種想法,低估了心理治療技能在開藥過程中的價值。
試想一下,如果病人不信任你,你開的藥他敢吃嗎?心理治療的核心技能——建立信任、鞏固關系——能讓病人更愿意遵醫囑服藥,治療效果自然更好。尤其對那些性格比較偏執、人際關系困難的病人,這個能力至關重要。你想想,如果一個病人有人格障礙,他本身就很難信任別人,對治療也容易抵觸。這時候,沒有心理治療的底子,連開藥都寸步難行。
工作組也說了,未來精神科醫生要能領導和協調團隊。這也離不開心理治療的功底。比如,你要能看懂團隊里大家為什么鬧矛盾,是不是不知不覺被病人的“問題”給帶偏了?不懂這些,團隊就是一盤散沙。
從高處看,我們治病有三種“武器”:
生物武器:就是開藥、做物理治療,直接作用在身體上。
雙人武器:就是兩個人之間發生的改變,包括一對一的心理治療,也包括開藥時建立的那種信任關系。
多人武器:就是在團體、家庭或病房環境里發生的改變,比如團體治療、家庭治療。
這三種武器,單用都有效,但聯合使用威力最大。當一個精神科醫生既能開藥,又能做心理治療,他就是在“把執照用到極致”。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比如護士、心理醫生助理)也能開藥了,精神科醫生光靠“開藥”這一項技能,優勢正在縮小。要想不被替代,要想繼續服務最復雜的病人,未來的精神科醫生,就必須掌握全部三種武器,尤其是心理治療。
反方:讓精神科醫生做心理治療,社會負擔不起
作者:Jeffrey Lieberman,醫學博士
“精神科醫生該不該做心理治療?”這個問題,可能更應該問成:“社會負擔得起讓精神科醫生做心理治療嗎?”
在給出答案之前,我們先看看這個問題是怎么來的。
100多年前,頂尖的腦科學家們找了半天,也沒給精神疾病找到“腦子里的病根”。于是有人就說,那精神疾病可能是“心”的問題,心理學就這么誕生了。
當時,精神科醫生主要在精神病院里管重癥病人。而弗洛伊德,作為一個神經科醫生,在診所里接診那些癥狀較輕的“神經癥”患者,創立了“談話療法”。這一下,精神科醫生們發現,原來可以離開陰森的精神病院,在舒服的私人診所里,服務那些更體面的客戶。尤其在20世紀中期,政府保險還特別支持心理治療,這讓很多精神科醫生賺得盆滿缽滿。
但到了70年代,風向變了。反精神病學運動、文化浪潮、還有那個著名的“羅森漢實驗”(假裝病人混進精神病院)等事件,把精神科的專業性和可靠性打到了谷底。
后來,雖然心理治療的形式簡化了,但精神分析也開始招收非醫學背景的學員,這等于承認了一件事:做心理治療,不一定非得是醫生。
這就回到了我們今天的核心問題。
首先,我不否認,精神科醫生應該接受心理治療的培訓,這點毋庸置疑。
但問題是,現在醫學知識爆炸,精神科醫生在學校和規培期間,要學的東西太多了(各種新藥、新療法、遺傳學、腦科學……)。課程表已經排得滿滿當當,哪還有那么多時間去深鉆心理治療?
其次,從現實角度看,讓護士、心理醫生、社工這些專業人士去做心理治療,成本要低得多。而且,也沒有證據表明,花更多錢請精神科醫生來做,效果就一定更好。
最后,整個社會都在控制醫療成本。精神科醫生作為團隊里最貴、最專業的人,應該去發揮最大價值:比如,去診斷疑難雜癥,去制定治療方案,去領導團隊。而不是把所有時間都花在一對一的談話上。
總結一下:精神科醫生確實是最有資格做心理治療的人。但問題是,他們太貴了。除了那些不差錢的,大多數人負擔不起。
結果是,有大量需要幫助的人,因為找不到(也找不起)精神科醫生,而得不到及時的心理治療。這個巨大的需求缺口,必須由其他專業人員來填補。精神科醫生當然還需要“談話”這門手藝,比如在開藥時給予支持和安慰,但那些耗時費力的長程心理治療,還是交給團隊里的其他人吧。
“社會負擔不起” vs “這是我們的核心技能”:精神科醫生心理治療權,是堅守還是讓渡?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