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可(新京報傳媒研究院)
公眾人物離世消息的傳播中,官方訃告常會莊重使用 “逝世” 二字,但各類媒體對此類新聞的報道用詞卻不盡相同……
01
缺乏標準
同樣是報道人物離世新聞,主流媒體在用詞上經常呈現出明顯的差異。
以近期去世的一位公眾人物為例,多家媒體的通稿標題是《XX 在京逝世,享年 XX 歲》。機構官方發布的訃告,使用的也是 “逝世”—— 作為官方正式表態,這一選擇傳遞出明確的敬意。
但 “去世” 一詞也成為了不少媒體的選擇。有媒體直接將標題寫成《XX,因病去世》,與前者形成鮮明對比。
還有更為簡潔的標題制作 ——《XX 去世》。此外也有媒體在稿件標題《XX 去世,享年 XX 歲》中選擇了 “去世” 的說法。梳理下來可以發現:同樣是報道人物離世,有的媒體用 “逝世”,有的媒體用 “去世”,還有的媒體標題與正文之間存在用詞差異。這種不統一,反映出媒體在 “去世” 與 “逝世” 之間缺乏明確的標準。
02
如何恰當選擇
類似的用詞討論,在媒體報道中時有發生。
2024年12月,作家瓊瑤離世。消息傳出后,多數媒體在報道中使用“輕生”“自殺”“享壽”“享年”等詞匯。這些詞語各有其情感色彩:“輕生”帶有價值判斷,“享壽”是訃文中的敬辭,通常用于德高望重者。
然而,《人民日報》的報道卻呈現出另一種風格。
其標題為《》,通篇使用“離世”和“終年”兩個中性詞,對離世方式只字不提。
為什么《人民日報》要這樣處理?
原因在于媒體報道的基本原則:客觀、嚴謹,不帶偏向性情感。警方尚未公布瓊瑤死因時,“輕生”有定性傾向,不夠客觀;“終年”則不帶感情色彩,適用于各年齡段逝者。“逝世”帶有敬意,通常用于有重大社會貢獻的正面人物,而瓊瑤的情況較為復雜,用“離世”更為穩妥。
所以說,媒體選擇用詞時,不僅要考慮逝者的身份和貢獻,還要考慮事實是否清晰、定性是否穩妥。當信息不完整或存在爭議時,使用中性詞是更專業的選擇。
除了“去世”與“逝世”,相近場景中還有一個常見問題值得討論:“享年”與“終年”的使用。
![]()
![]()
有學者指出,“享年”是敬辭,帶有尊敬的感情色彩,通常用于年歲較高或有突出貢獻的逝者。袁隆平院士去世時,媒體普遍用“享年91歲”,表達的就是這份敬意。而“終年”則是一個中性詞,僅客觀描述去世時的年齡,不褒不貶。國內媒體報道外國公眾人物時,常用“終年”,正是基于這一考量。
![]()
兩者的區別,本質上與“逝世”和“去世”的區別一脈相承:一個帶有敬意,一個保持中立。媒體人需要根據逝者的身份、貢獻以及報道的場合,做出恰當的選擇。
03
“逝世”不宜濫用
實際上,在用詞上,不同的報道場景對應著不同的邏輯。
在消息快訊類報道中,事實優先是首要原則,準確地向公眾傳遞“誰、何時、何地、何事”的基本信息,不需要在用詞上過度表達情感。因此,“去世”是最穩妥的選擇。它是一個中性詞,客觀陳述死亡事實,不帶有明顯的褒貶傾向。無論是普通人還是有影響力的人物,用“去世”都不會出錯。
而在人物訃告或悼念類報道中,情況則有所不同。
這類報道本身就帶有追思和告別的性質,使用“逝世”可以體現莊重和敬意,尤其適合有重大社會貢獻、得到公眾認可的逝者。
但需要警惕的是,“逝世”不宜濫用——有重大社會貢獻者可用“逝世”,普通人不宜過度拔高。這里的“重大社會貢獻”應當有客觀標準,而非憑直覺主觀判斷。如果對每一位逝者都使用“逝世”,這個詞的敬意就會被稀釋。媒體應當明確什么樣的人物用“逝世”,避免“憑感覺寫”“誰紅誰逝世”的亂象。
此外,在死因未明或存在爭議的情況下,用詞則要格外謹慎。
“去世”與“逝世”的選擇,考驗的是媒體對事實的判斷、對分寸的拿捏。在選擇用詞時心懷敬畏,才能讓新聞既客觀得體,又不失溫度。
校對 | 李立軍
主編推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