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名為《蔣通判女》的故事,出自《夷堅甲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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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志》
〔蔣通判女〕錢符,字合夫,紹興十三年,為臺州簽判,往寧海縣決獄。七月二十六日,憩于妙相寺,方憑桉戲書,有掣其筆者,回顧無所見。是夜睡醒,覺床前仿佛似有物,呼從卒起張燈,作誓念詰問,遂不見。次夜復至,立于故處。符問之:“若果是鬼,可擊屏風。”言未既,自上至下,凡擊數十聲。符大懼,命燃兩炬于前,便有大飛蛾撲燈滅。物踞坐蹋床上,背面不語。審視,蓋一婦人,戴圓冠,著淡碧衫,系明黃裙,狀絕短小,久之不動。符默誦天蓬咒數遍,遽掀幕而出。宿直者迭相驚呼,問其故。曰:“有婦人自內出,行甚亟,踐諸人面以過。”說其衣服,乃向所見者。符謂已去,且夜艾,不暇徙,復就枕。夢前人徑登床,枕其左肩,體冷如冰石,自言:“我是蔣通判女,以產終于此。”強符與合。符力拒之,遂寤。次日,詢諸寺中寓居郭元章者,言其詳,與符所見無異。設榻處正死所也。(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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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鬼
民間傳說中,還有一類常見的鬼,名為“產鬼”。指的就是因難產死去的女人。產鬼是人們對婦女死于生育現象的一種解釋,包含著尋求保護和祈求平安的強烈情緒。
《蔣通判女》的故事深刻反映了南宋社會對女性生育風險的恐懼、對“產鬼”這一特殊鬼魂類別的文化建構,以及司法官員流動任職制度下的孤寂處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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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鬼
白話翻譯如下:
錢符,字合夫,南宋紹興十三年時擔任臺州簽判。這一年,他前往寧海縣審理案件,七月二十六日這天,在妙相寺歇息。他正靠著桌子隨意寫字,忽然感覺手中的筆被人拽了一下,回頭看卻什么也沒見到。
當天夜里,錢符睡醒后,覺得床前好像有什么東西。他叫隨從起身點燈,又發(fā)誓質問,那東西隨即就不見了。第二天夜里,那東西又來了,還站在之前的位置。錢符問它:“你如果真是鬼,就敲敲屏風。”話還沒說完,就聽見屏風從上到下被敲了幾十聲。
錢符十分害怕,讓人在面前點燃兩支火把,可立刻有只大飛蛾撲過來把燈撲滅了。那東西坐在踏床上,背對著他不說話。錢符仔細一看,原來是個婦人,頭戴圓冠,穿著淡綠色的衣衫,系著明黃色的裙子,身形非常矮小,很久都一動不動。錢符默默念了幾遍天蓬咒,急忙掀開門簾跑了出去。
值班的人接連驚呼,問他怎么了。錢符說:“有個婦人從屋里跑出來,跑得很急,踩著人的臉過去了。”他描述了婦人的衣著,正是剛才見到的樣子。錢符以為婦人已經走了,而且夜已經很深,來不及換地方,就又躺下睡覺。
他夢見之前那個婦人直接走到床上,枕在他的左肩上,身體冷得像冰石,自稱:“我是蔣通判的女兒,在這里因難產而死。”婦人強迫錢符與她交合,錢符奮力抗拒,隨即醒了過來。
第二天,錢符向住在寺里的郭元章詢問這件事,郭元章詳細說了情況,和錢符見到的一模一樣。錢符睡覺的地方,正是婦人當年死去的地方。
(這段故事是錢符自己講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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