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黑龍江省委書記許勤及省紀委書記邊學文一封舉報信
黑龍江肇東市洪河鄉(xiāng)平原村七井屯童福香女士反映,童甲山、童福林二人2007年至今霸占童福香戶籍傳承下來的承包33.3畝耕地,多次討要拒不歸還,無奈童福香逐級向村、鄉(xiāng)、市省各級政府部門控告進行維權,可是村委會和鄉(xiāng)政府至今沒給解決追回耕地問題,無奈童福香求助媒體幫助解決
事情經過:1991年土地承包合同內家庭成員共承包土地33.3畝,因父母去世,姐姐戶口遷出,原戶籍成員僅剩童福香,且肇東市洪河鄉(xiāng)平原村七井屯1998年采用土地延包政策,延續(xù)1991年土地承包合同,1998年沒有重新寫合同,直到2026年此村土地仍未確權,農村土地承包以戶為單位,戶上有一人就繼續(xù)延包,因為土地歸屬不明確,地塊爭議問題,童福香一畝土地都沒有,要求村上提供證明作為訴訟依據或從中調解收回合同內的土地,2025年9月村書記代表村委會為雙方調解了歸還土地事宜,由童甲山歸還樹影地10畝,童福林歸還2.31畝耕地給童福香,可是歸還的土地不能確權,沒有地直補也不是承包合同內的耕地,實際上還是他倆的土地給童福香種到2027年收回。
童福香要求平原村出具有33.3畝土地流向,位置等證明,現(xiàn)已不知道、
不理采,信訪后,洪河鄉(xiāng)政府先后出具出了兩份一樣的(告知書)顯示33.3畝
土地經童甲山代管后剩余土地5畝,其余土地去向并未說明,內容與事實不符,拒絕出具處理意見書,他們疏通洪河鄉(xiāng)法庭的關系不予立案受理,只能走信訪維權,可是多次信訪洪河鄉(xiāng)都給告知書強行辦結。
童福香,有1991年土地承包合同一份,戶籍證明,土地延包證明等材料,
請求肇東市洪河鄉(xiāng)政府等相關行政部門成立聯(lián)合調查組,到平原村村委會對被舉報問題進行調查,現(xiàn)場執(zhí)法,如是村委會占用了童福香耕地由村委會退還,是童甲山、童福林二人占用的耕地責令其二人歸還,徹底解決歸還原合同內的33.3畝土地承包權,并開具土地流向證明,明確土地承包合同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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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將持續(xù)關注以上問題解決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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