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 2021 年以來,贛州市婦聯精心打造的“贛南表嫂來學法”普法品牌,始終扎根基層、貼近婦女,用群眾聽得懂、記得住、用得上的方式,把法律知識送到千家萬戶。圍繞婚姻家庭、職場權益、未成年人保護等婦女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已推出系列普法視頻 90 期,用接地氣的講解、有溫度的普法,贏得了廣大婦女姐妹的真心喜愛與廣泛點贊。
2026年,“贛南表嫂來學法”將繼續暖心上線、持續更新,用更生動的形式、更實用的內容,普及婦女兒童維權法律知識,讓法治陽光照亮每一個家庭,守護每一份幸福。
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未成年人不能在酒吧陪侍》
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八條【組織、脅迫未成年人有償陪侍】組織、脅迫未成年人在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經營場所從事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活動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千元以下罰款。
你學會了嗎?
綻放巾幗力量
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時代女性
我們下期再見!
來源:贛州女性
編輯:肖燚琦
審核:楊建華
審定:林慧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