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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引言:借名買房牽出千萬債務,名義人稱“我只是掛名”,法院卻判他連帶還款
三人共同簽署500萬元借款合同,資金全部打入其中一人賬戶。借款到期未還,出借人起訴。
一名借款人辯稱:“我根本沒拿錢,房子也不是我的,只是幫朋友‘掛名’,不該我還!”
法院最終判決:三人均需連帶償還本金400萬元及高額利息。理由是——在借款合同上簽字,即視為共同債務人,不能以“未實際用款”免責。
更關鍵的是,法院明確指出:所謂“借名買房”與本案借款糾紛無直接關聯,不能成為拒還理由。
這起案件為所有“幫忙簽字”的人敲響警鐘:法律只看合同,不看“背后故事”。
一、案情還原:一場以房擔保的借款,演變成連帶債務
本案當事人關系如下:
林雪(化名):出借人,原告;
王強(化名):名義借款人,被告;
趙志剛、李梅(化名):實際用款人及夫妻,被告(缺席審理)。
關鍵事實:
2013年8月23日,王強、趙志剛、李梅三人共同作為借款人,與林雪簽訂《借款合同》,借款500萬元,期限兩個月,利率為央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
合同經公證處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同日,林雪將500萬元分兩筆全部轉入趙志剛個人賬戶。
借款到期后,三人未還款。林雪多次催要無果。
2019年,趙志剛出具《借條》,確認欠款850萬元;王強也簽署《還款協議》,寫明:“2013年借款由趙志剛實際使用,但我認可該債務,并委托趙志剛全權處理還款事宜。”
王強抗辯稱:
自己只是“名義借款人”,未實際使用一分錢;
所謂用于擔保的一號房屋、二號房屋,雖登記在其名下,但實為甲公司出資購買,自己僅為“借名登記人”;
借款與自己無關,應由趙志剛夫妻償還;
起訴已過訴訟時效。
趙志剛、李梅未出庭,放棄答辯。
二、爭議焦點:沒拿錢、沒用房,還要還債嗎?
王強的核心主張:
“我是被拉來‘背名’的,錢沒進我賬,房不是我的,憑什么讓我還?”
法院如何認定?
1. 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三人均為共同債務人
法院指出:
“三人共同簽署借款合同并公證,系真實意思表示。無論款項支付至誰的賬戶,均不影響三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的法律地位。”
2. “借名買房”與借款無關,不能免責
王強提交大量證據證明房屋實為甲公司購買,自己僅為名義產權人。
但法院認為:
“房屋權屬爭議屬于另一法律關系,與本案民間借貸無直接關聯。不能以此對抗出借人。”
3. 訴訟時效因后續書面確認而中斷
2019年王強簽署《還款協議》,明確承認債務并授權趙志剛處理,構成訴訟時效中斷。因此,2020年起訴未超三年時效。
4. 利息主張合法,獲全額支持
合同約定利率為央行四倍,在當時未超過年化24%上限,法院予以支持。
最終本息合計超800萬元。
三、判決結果:三人連帶償還400萬本金+全部利息
法院判決:
王強、趙志剛、李梅連帶償還本金400萬元(原告自認已還100萬);
連帶支付利息:以400萬為基數,按央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自2013年8月23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趙志剛、李梅缺席,依法缺席判決。
注:王強即便未來通過另案確權房屋歸甲公司所有,也無法免除本案還款責任。
四、律師點評:此案的三大警示
? 警示一:簽字即擔責,別做“名義借款人”
只要在借款合同上簽字,無論是否用款、是否知情細節,均視為共同債務人,需承擔連帶責任。
? 警示二:借名買房不能對抗外部債權人
即使你能證明房子是“代持”,也不能以此拒絕償還以該房產作擔保(或關聯)的債務。
? 警示三:書面確認=時效重置
哪怕多年未催款,只要債務人簽署任何承認債務的文件(如借條、還款計劃),訴訟時效就重新計算。
給您的建議:
絕不輕易在借款、擔保文件上簽字;
如已被列為借款人,盡快收集“非真實意思表示”證據(如脅迫、欺詐);
涉及借名買房的,務必與借款、擔保等金融行為嚴格隔離;
遇到類似糾紛,立即咨詢專業借貸與房產律師,避免被動擔責。
結語
法律保護交易安全,而非“好人委屈”。本案中,王強出于信任或人情幫忙簽字,卻背負數百萬債務。這提醒我們:在金錢面前,親情友情都需讓位于法律風險防范。簽字前多問一句“我要承擔什么責任”,或許能避免一場無妄之災。
【本文由房產律師靳雙權團隊撰寫,旨在分享專業見解,不構成具體法律建議。如您有類似法律問題,歡迎聯系我們進行一對一咨詢。】
律師介紹:靳雙權律師,北京東衛律所房產事業部主管,曾兼任中國房地產營銷協會副會長,主管房地產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權屬、監管、貸款、過戶、交房等各個環節的法律問題。擅長處理商品房、房改房、軍產房,央產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在買賣、借名、繼承、分割、析產、拆遷過程中涉及的疑難復雜房地產訴訟案件。
靳律師為鏈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場上的中介公司廣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師之手。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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