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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男子因情侶爭執(zhí)將電動自行車丟棄滇池”的視頻在網絡引發(fā)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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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中,一對年輕男女疑似發(fā)生爭執(zhí),男子突然情緒激動,將身旁的電動自行車抬起后,直接扔進一旁的水里。從視頻拍攝環(huán)境判斷,事發(fā)地點疑似在福保附近的滇池水域邊。隨后,記者前往福保村附近尋找相關線索。
記者注意到,在景點附近,確實有市民騎著同款電動自行車。大伙兒表示,這輛被扔進滇池的電動車,是景點提供給游客租賃觀光使用的。采訪期間,幾名圍觀市民也紛紛譴責男子的行為,認為其舉動實在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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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張先生:“畢竟是公共財物,你丟進滇池的話,一個是毀壞財物,然后是破壞環(huán)境。公共場合有失公德,起到很壞的示范作用。昆明這么好的地方,這種行為嚴重損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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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民指引,記者在福保小三亞景點通過比對視頻內容確定了事發(fā)地點。沿著水岸望去,因水深無法判斷電動車的具體位置。目前,福保社區(qū)工作人員已掌握該情況,并將持續(xù)追查男子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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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肖對話福保社區(qū)副主任沈雄:
“是運營的車輛。”
“根據租賃信息是能查得到本人信息的吧?”
“能查到,根據后臺能查到游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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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負責人表示,后續(xù)將持續(xù)推進相關工作,對此次事件展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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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保社區(qū)副主任 沈雄:“把丟下去的車打撈出來,接下來會加強管理,新增攝像頭,對這種行為堅決抵制。”
記者將相關視頻發(fā)送給滇管部門后,相關負責人回復稱,該男子的行為已違反《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將督促轄區(qū)加強巡邏執(zhí)法,發(fā)現類似行為及時制止,并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來源:8099999《街頭巷尾》
記者:肖雨迪 攝像:徐楠
編輯:潘華梅
編審:林帥超
終審: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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