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趙云生,廣西桂林市靈川縣居民,是涉案四套商鋪的合法買受人。2015年,我與靈川縣金星地產簽訂正式購房合同,全款購置該公司項目內四套商鋪,所有房款均通過銀行轉賬足額支付,出具了正規購房收據,隨后完成住建部門備案及不動產預告登記,2020年正式辦理收房手續并投入使用。整個交易流程合法合規、證據確鑿,足以證明我對這四套商鋪享有合法的物權期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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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2年金星公司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后,靈川縣司法機關指定廣西眾和清算事務有限公司擔任管理人,我的合法權益自此遭到持續性侵害:管理人無依據否定我對商鋪的取回權,在案件審理中提交虛假證據,誤導司法機關作出錯誤認定;在無合法授權的情況下,多次對我已合法占有的商鋪撬鎖、換鎖,擅自對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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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始終拒絕接通水電,導致商鋪長期無法正常經營,給我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更嚴重的是,在商鋪權屬爭議尚未有最終定論時,管理人擅自解除商鋪的備案及不動產預告登記,侵犯了我的合法物權期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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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司法訴訟階段后,一審曾認定管理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不予采信,但靈川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未告知組成人員)錯誤適用法律,支持了管理人的認定;二審、再審均未實現公正審理:二審時,管理人庭后單方提交的證據,審判合議庭未組織質證便直接采信,嚴重剝奪了我的法定權利;我手中的銀行轉賬憑證、房屋交接書等鐵證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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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機關卻視而不見,將我真實合法的購房行為錯誤定性為“以房抵債”,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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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案存在明顯“同案不同判”——桂林、靈川范圍內,與我情況相同的購房者權益均得到支持,唯獨我被刻意排除法律保護,靈川縣司法機關出具的民事裁定存在明顯不公,放任管理人違規操作,導致我全款購置、合法持有四年的商鋪面臨被強收,隨時可能房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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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客觀事實,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本人鄭重提出以下核心訴求,懇請上級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督辦徹查:
一是,請求上級紀委監委、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介入本案,核查相關審判人員、破產管理人在案件辦理及商鋪處置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是否存在利益勾結、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等問題,對違規違紀責任人追究相關責任,保障本人合法權益。
二是,請求相關責任方返還我合法購置的四套商鋪,恢復商鋪住建備案、不動產預告登記等相關手續及正常使用功能,并對我因商鋪無法正常經營、被擅自出租處置產生的經濟損失予以補償。
三是,請求上級部門對本案啟動提級督辦或指定異地審理,規避地方利益干擾,保障案件審理的公正與透明,糾正此前審理中的錯誤認定及程序問題,保障本人合法財產權益。
我手中持有全套完整證據,銀行轉賬憑證、購房合同、房屋交接書、出警證明一應俱全,已形成閉環證據鏈,可清晰證明我購房行為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我始終堅信法治力量,將持續通過合法渠道申訴維權,絕不放棄。懇請上級部門盡快行動,徹查本案、糾正不公,保障普通老百姓的合法財產權益,維護司法公信力。
免責聲明:本人所述內容均基于真實事實及所持證據,客觀反映自身遭遇及合理訴求,不捏造、不夸大相關事實,自愿對所述內容的真實性承擔一切責任。本文僅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針對任何個人及單位進行惡意詆毀,若內容存在偏差,懇請相關部門及個人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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