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耕地上挖窖池腌蘿卜、雪菜,含鹽廢水直排溝渠,最終進入長江。湖北省、荊州市、洪湖市檢察院一體化辦案,推動相關部門督促指導涉案合作社,進行多方面修復。
“耕地腌菜池”整改記
“長勢不賴,去年這時候,這地里還泡著咸菜呢,你看現在,麥子都快要抽穗了。”4月2日,湖北省洪湖市檢察院檢察官來到大沙湖管理區,對一起涉耕地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時,一位扛著鋤頭的村民湊過來搭話。
復墾的田地里,麥子已經長到小腿高,深綠一片,風一吹沙沙作響。檢察官掏出手機拍照取證,并在筆記本上寫下一行字:“耕作層正常,麥苗長勢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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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湖北省洪湖市檢察院檢察官查看大沙湖管理區復墾耕地上的小麥生長情況。
挖窖池腌咸菜,
“不小心”侵蝕了耕地
2025年8月,湖北省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收到該省審計廳移交的線索:洪湖市某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在耕地上違規挖掘大量窖池腌制蘿卜、雪菜,含鹽廢水直排溝渠,導致耕地長期無法耕種。湖北省檢察院隨即指令荊州市檢察院、洪湖市檢察院展開調查。
“接到線索后,我們第一時間前往現場。”洪湖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周珣回憶,到達現場,她的第一反應是“這不像農業生產用地,更像工業用地”。在她眼前,窖池一塊連著一塊,空氣中彌漫著刺鼻的咸腥味,排水溝里的水渾濁發白,順著溝渠一直流向中干渠——那是周邊農田灌溉的重要水源。
“情況比線索里說的嚴重得多。”洪湖市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劉啟說,他辦理過不少涉及耕地的案子,見過“耕地腌菜池”(即在耕地里挖掘的用于腌制咸菜的窖池),但上百個窖池連成一片的場景,他還是第一次看到,“有的一米多深的池子底部只鋪了一層防滲膜,有些地方已經破了,腌菜鹽水順著裂縫往外滲,直接流進旁邊的土溝。”
近年來,洪湖市蔬菜加工產業發展較快,腌制咸菜是當地農業產業鏈上的重要一環,政府也出臺了政策進行扶持。涉案合作社以蔬菜大棚名義獲批設施農用地100余畝,常年向周邊農戶收購蘿卜、雪菜等蔬菜,腌制后銷往國內外,帶動了大批村民實現就近務工增收。但產業紅火的另一面是粗放生產對耕地的侵蝕。2021年至2025年,涉案合作社的大量咸菜腌制池僅采取簡易防滲措施,導致部分廢水直排周邊灌溉水源中干渠,最終匯入長江。
洪湖市檢察院將初步調查情況向荊州市檢察院作了匯報。荊州市檢察院考慮到案情復雜,涉及多個行政部門、多項法律適用難題,隨即向湖北省檢察院報告。
湖北省檢察院迅速啟動三級院一體化辦案機制:洪湖市檢察院負責一線調查取證、固定證據;荊州市檢察院對案件的法律疑難點進行研判,對向哪些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以什么案由立案等關鍵問題把關指導;省檢察院則從全省層面統籌協調,必要時提供專業支持和與外部溝通。
洪湖市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通過走訪詢問該市農業農村部門技術人員、咨詢湖北省農業科學院農業專家意見,了解到腌菜鹽水對耕地的破壞是根本性的。
專家意見指出,1厘米耕作層需百年形成,而腌菜鹽水浸泡一個雨季,就可能讓耕作層徹底失去功能,“鹽分會破壞土壤膠體結構,讓土壤板結、鹽堿化,即使停止排污,自然恢復也需要很多年。”涉案合作社從2021年開始腌制咸菜,持續滲漏的腌菜鹽水讓耕地連續數年浸泡在高鹽環境中,土壤結構已發生不可逆的改變。
2025年5月21日,荊州市生態環境局洪湖市分局委托某檢測中心對涉案窖池周邊水體檢測,結果顯示水體氯化物、化學需氧量等多項指標嚴重超標。2025年7月,該分局曾對涉案合作社進行行政處罰,但未督促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致使現場土地及溝渠上仍附著有白色結晶體并伴隨異味。截至2025年8月,仍有62畝耕地用于腌制咸菜。
“耕地保護在我國法律體系中享有特殊地位。”周珣說,土地管理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第三十條進一步要求,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必須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對于質量破壞更為嚴重的情形,土壤污染防治法確立了“污染擔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土壤污染責任人負有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的義務。
“這不是一起普通的違法排污案件。該地塊的耕地被侵占、土壤結構被破壞、水環境也出現問題,需要進行全面的修復與整改。”周珣下定決心要辦好這件“硬骨頭”案件。
一罰未了,
手把手教企業進行生態修復
為推動問題盡快整改,2025年8月29日,洪湖市檢察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幾天后,該院組織相關單位召開磋商會。現場勘查的照片、勘測的數據都擺上了桌——耕地破壞到什么程度,水體污染有多嚴重,誰的職責、該干什么,一目了然。自然資源部門看到了違規用地,生態環境部門看到了違法排污,農業農村部門看到了耕地質量破壞,屬地鎮政府看到了屬地管理的缺位。
“這不是誰推給誰的問題,是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責任,都得認領。”一名參會人員說。
2025年9月8日,洪湖市檢察院向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部門及屬地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督促涉案合作社高質量完成土地復墾,恢復土壤種植條件。9月22日,該院向生態環境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督促涉案合作社消除環境污染,恢復受損生態環境。
很快,屬地鎮政府向涉案合作社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問題地塊內所有窖池的清理及土地復耕工作。通知書明確要求:把鹽水全部轉移至標準化窖池再利用,被污染土壤需清挖后作無害化處置,用合格耕作土回填直到達標。
整改過程中,屬地鎮政府會同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對涉案合作社進行了全程指導,檢察機關全程跟進督促。
據劉啟回憶,整改第一步是轉移鹽水。涉案合作社一開始想省錢,想把鹽水就地晾干再回填,被生態環境部門當場否決。“晾干的過程就是繼續污染的過程,而且這些鹽水本身不是廢物,是生產資源,要搬到合法的地方繼續用。”劉啟說。最終,在屬地鎮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的指導下,涉案合作社將窖池內的腌制鹽水全部轉移至新建廠房的標準化窖池中,實現資源再利用。
至于泄漏到溝渠、滲入耕地的腌菜鹽水,已與表層土壤混合,處置方式并非抽取廢液,而是將被污染的表層土壤全部清挖、外運,進行無害化處置,再運入合格的耕作土進行回填。復墾要求用適合耕種的生土,不能夾雜建筑垃圾,含鹽量必須達標,因此,回填的土源也是一道坎。為此,屬地鎮政府協調了兩個行政村的農田整治項目,從項目區調劑出足量的生土。“一車一車拉過來,每車土都要確認來源,確保適合耕種。”劉啟說。在這個過程中,荊州市檢察院全程跟進,定期前往現場查看情況,湖北省檢察院也多次派員到現場督導,對復墾標準和修復方案提出指導意見。
2025年10月,涉案窖池全部回填完畢。監管部門技術人員隨即對土壤采樣檢測,結果顯示相關指標均達到耕作標準。檢察機關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專家論證,也證實涉案地塊已具備農作物種植條件。
冬小麥的最佳播種窗口期在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涉案合作社積極行動,于2025年11月下旬完成62畝小麥播種,避免耕地再次撂荒。
“說實話,當初挖窖池的時候,真沒想過情況會這么嚴重。”涉案合作社負責人事后坦言,“總覺得腌菜是傳統工藝,能有多大污染?后來檢察院和生態環境部門把檢測報告擺在我們面前,才傻了眼。該整改的整改,該賠的賠,我們認賬。也多虧了他們不是一罰了之,而是手把手教我們怎么轉移鹽水、怎么換土、怎么趕在寒冬前把麥子種上。整改后,我們全部在新廠房的窖池里腌制咸菜,生產沒有停,務工的村民也正常上班。”
案件辦理過程中,洪湖市檢察院始終兼顧生態保護與企業正常經營,堅決避免因辦案導致企業停擺。辦案檢察官多次向涉案合作社負責人釋法說理,引導其主動履行生態修復義務。案件辦結后,周珣再次前往涉案合作社新建的標準化廠房回訪,看到腌菜鹽水在封閉、防滲的窖池中規范使用,無滲漏跡象。
整改效果聽證會開進麥地
整改效果好不好,群眾與代表說了算。在省、市檢察院指導下,洪湖市檢察院決定就整改效果專門召開一場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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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聽證會前,湖北省洪湖市檢察院檢察官帶領聽證員查看土壤及麥苗出苗情況。
2025年12月4日,聽證會召開,省市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相關責任單位的代表和周邊村民應邀參加。檢察官帶著大家到達現場,直觀感受整改效果:麥種已經出苗,土地平整,田壟筆直,排水溝里干干凈凈。
“為什么要到現場來開聽證會?”主持聽證的周珣說,“因為在辦公室看照片和在現場看土地,完全是兩回事。站在這里,你踩一踩腳下的土,聞一聞空氣里的味道,比任何報告都直觀。”
一位上了年紀的村民蹲下來,捧起一把土,放在手心里捻了捻,又湊近聞了聞,最后點點頭說:“這個土還行,能種。”他告訴檢察官,前兩年路過這塊地,咸腥味熏得人頭疼,現在好了,沒有那個味道了。
聽證會上,聽證員圍繞復墾土地是否真正具備耕作條件、后續管護能否跟上、長期生態影響如何監控等連連發問。相關責任單位說明了各自采取的整改措施,現場出示了土壤檢測報告和專家論證意見,說明了復墾土地的管護方案及后續監測計劃、地下水長期監測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進展等情況。
“我本來擔心復墾只是做表面功夫,但看了現場和檢測報告,又聽了檢察官全程跟進的介紹,覺得這次是動了真格的。”聽證員、湖北省人大代表謝愛娥說。
聽證員閉門評議后,一致認為:受損耕地和周邊環境已得到有效修復。
第二天,洪湖市檢察院正式作出終結案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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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后對比。
但是,檢察官的“回頭看”沒有停歇。2026年1月,麥苗長到了手指高;2026年3月,麥苗開始分蘗,整片地基本看不出差別了;2026年4月,所有麥子已經抽穗……翻開周珣的回訪記錄,麥苗的生長情況記載得清清楚楚。
不僅如此,在檢察機關的持續推動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同步展開。
洪湖市檢察院此前已向生態環境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督促涉案合作社恢復受損生態環境。聽證會現場,檢察官專門詢問生態環境部門如何落實生態修復責任,生態環境部門當場承諾將與涉案合作社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由企業承擔全部修復費用。
經多輪磋商,2025年12月19日,生態環境部門與涉案合作社正式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這是洪湖市首例由檢察機關推動達成的耕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
根據協議,涉案合作社承擔地下水和地表水生態修復的全部費用,共計12萬元。具體修復舉措包括:抽取受污染地下水,向污染區域注入氧化劑,原位分解污染物;在受污染水體周邊投放生物菌劑,種植菖蒲、蘆葦構建人工濕地,并定期清理水體底泥污染物;在地表水沿岸建設寬度不低于5米的生態緩沖帶,種植植被等。
相關責任單位也通過這次聯合整改,建立了一套協作機制,從用地審批、日常巡查到執法處置、生態修復,每個環節的責任分工明明白白。“以前最大的問題不是沒人管,是管的時候不知道誰該牽頭,各個部門各管一攤,互相推諉。”一位參與機制建立的行政部門人員說,“現在檢察機關穿針引線,搭建起跨部門協作的橋梁,解決了‘九龍治水’的難題,該誰負責的事情,誰就主動認領。”
“到今年6月,這片地就要迎來第一個收獲季,也算是真正交還給莊稼了。麥子不會騙人。”站在田埂上,檢察官拍拍手上的土,滿臉欣慰。
代表點評
以高質效檢察履職
促進耕地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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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
湖北省監利市精華水稻種植專業
合作社理事長 畢利霞
我種了半輩子莊稼,對土地的感情很深。洪湖這個案子,我一直在關注,也很有感觸。62畝耕地,被挖了上百個窖池,腌菜鹽水直排,水體氯化物等嚴重超標。耕地被侵占,土壤結構被破壞,生態被污染,無論哪方面都讓人憂心不已。
檢察機關依法介入后,三級院一體化辦案,進行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全程跟進整改,最后還把聽證會開到麥地里。案子辦結后,“回頭看”不停歇,檢察官隔幾天就去一次現場,看出苗、看長高、看抽穗。他們真正關心這塊地能不能重新種出莊稼。
我們農民判斷耕地好壞的標準很簡單:地能不能長莊稼?莊稼長得好不好?麥子不會騙人。那個扛鋤頭的村民說麥子快要抽穗了,這就是最好的答案。
這個案子還推動了洪湖市首例耕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的簽訂,促成了多部門協作機制出臺。從一個案子到一套制度,檢察公益訴訟從來不是案子辦了事情就完了,而是“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為檢察機關高質效辦案點贊。
即將實施的生態環境法典總則編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加強生態環境檢察工作,強化檢察監督”。希望檢察機關充分運用法治力量保護生態環境,不斷推動生態文明法治建設。
來源:檢察日報·公益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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