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渠縣警方獲悉,司機裴某某因超載超過100%,被渠縣警方罰款2000元,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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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某某及其超載貨車 渠縣警方供圖
據民警介紹,3月12日18時05分,裴某某(男,39歲,渠縣人)駕駛渝D2****號牌重型自卸貨車,行經至李馥—渠縣北互通公路11公里200米處時,因涉嫌嚴重超載被渠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經現場核實,該車核定載質量31噸,實際載質量89.20噸,載貨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100%以上,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渠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依法對駕駛人裴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6分,并責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民警當場對裴某某進行教育。民警介紹,超載車輛長期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制動、操作等安全性能降低,導致躲避障礙物、變更車道等能力下降,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其次,貨車超載會使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發生改變,關鍵部件損耗嚴重,如車架變形、受力點斷裂、發動機負荷過大等,大大縮短車輛使用壽命。再次,超載還會嚴重破壞公路、橋梁等公共設施,給道路結構帶來災難性損害。此外,貨車本身質量較大,超載后總質量進一步增加。一旦與小型車輛發生碰撞,將大大增加小型車輛車內人員的傷亡風險。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
編輯 楊珒
審核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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