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公安交管支隊
持續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在重點區域 重點路段嚴查嚴處
酒駕、飆車炸街、危化品運輸等
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現對近期查處的部分案例進行曝光
案例一
4月1日9時許,普蘭店大隊公路南區中隊民警在皮普線巡邏時,發現一輛行駛中的藍色中型自卸貨車形跡可疑。
隨即民警對該車進行了攔截檢查。經核查,該中型自卸貨車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民警現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該駕駛人所駕駛車輛、駕駛證,并移交案件中隊進一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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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車輛
案例二
4月2日下午,科技保障大隊民警在后鹽檢查站對過往車輛逐一查驗時,發現一車輛駕駛人神情慌張、言語含糊。
為進一步核實情況,執勤民警立即通過手機人臉識別系統對駕駛人身份及駕駛證狀態進行核查,確認該駕駛人駕駛證已處于被吊銷狀態,其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已構成無證駕駛。民警依法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500元,并處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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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車輛
案例三
4月8日下午,金普大隊勤務七中隊在亮甲店街道向陽街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執勤民警發現一輛機動車行駛軌跡異常,行至檢查區域時刻意減速。
民警立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駕駛人雖未涉嫌酒后駕駛,但其面對詢問時神色慌張、眼神躲閃,反常表現令民警當即提高警惕。經進一步核查后查實:該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同時其所駕車輛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涉嫌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
針對無證駕駛及駕駛報廢車輛兩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民警現場開具單據,依法扣押車輛,并對駕駛人開展嚴肅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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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車輛
為深入推進“金盾·暢安行動”和“五嚴管五嚴禁五必須”專項整治,甘井子大隊于4月4日至9日開展酒醉駕攻堅治理行動。期間,大隊共查處酒醉駕違法行為4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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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隊對接普蘭店大隊,開展異地執法,4月4日至4月9日期間,共開展專項行動14次,共查處酒醉駕違法行為2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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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連公安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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