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正考慮頒布一項緊急借款法令,授權財政部籌集5000億泰銖,以應對能源成本飆升和超級厄爾尼諾現象逼近帶來的雙重威脅。此舉標志著泰國或將再次啟用危機時期的財政劇本。
自2026年2月28日延續至今的中東沖突推高了全球能源價格,預計將對今年泰國的經濟和通脹產生沖擊。在此背景下,泰國政府已開始權衡動用緊急借款法令,為能源危機和氣候異常帶來的破壞做準備。
泰國副總理巴功·寧巴攀于2026年4月20日表示,政府正考慮頒布一項法令,賦予財政部籌集5000億泰銖的權力。他將當前的局勢形容為能源沖擊與超級厄爾尼諾現象交織的“重疊危機”。
巴功指出,此舉符合憲法第172條賦予政府的權力。該條款允許在涉及國家安全或經濟的緊急且必要情況下頒布緊急法令。法令一經頒布,政府必須在最早的機會將其提交至眾議院審議。
據巴功透露,政府之所以考慮動用緊急法令,是因為當前局勢既緊迫又特殊,而國家財政的現金流相對有限且吃緊。
泰國正面臨難以預測的外部因素帶來的日益增長的風險,包括戰爭和超級厄爾尼諾現象。這兩大因素都可能對農業產量及更廣泛的經濟領域造成沉重打擊。因此,政府需要儲備預算能力以應對突發事件。
多年來,緊急借款法一直被歷屆泰國政府作為應對國家重大危機的工具。如果由總理阿努廷·參威拉恭領導的現任政府推進該計劃,這將是近30年來第六屆依賴特殊借款權應對重大緊急情況的政府。川·立派政府曾頒布兩項總價值達8000億泰銖的緊急借款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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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是1998年頒布的緊急法令,授權財政部借款5000億泰銖用于援助金融機構發展基金。該法令在“冬蔭功”金融危機后出臺,旨在修復處于經濟崩潰核心的金融系統,并防止破壞進一步擴大。
第二項法令同樣頒布于1998年,授權借款3000億泰銖,旨在鞏固金融系統的穩定性,防止仍在運營的商業銀行倒閉。
他信政府曾頒布一項緊急借款法令。2002年的法令授權財政部借款并管理價值7800億泰銖的貸款,以支持對金融機構發展基金的第二階段援助。由于危機的余波持續拖累經濟,該舉措旨在推進債務重組,并在可持續的基礎上重建金融業。
阿披實政府曾頒布一項緊急借款法令。2009年的法令授權借款4000億泰銖,以恢復和加強經濟穩定。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后,這筆資金被用于“泰國強健”計劃下的國內經濟復蘇項目,其中包括向公眾發放刺激支票等紓困措施。
此外,阿披實政府還曾提出一項單獨的4000億泰銖借款法案,但隨著經濟狀況開始好轉,內閣隨后將其從議會撤回。
英拉政府曾頒布一項緊急借款法令。2012年的法令授權借款3500億泰銖,用于建立水資源管理系統并建設國家未來。該法令旨在構建國家水資源管理框架,為長期發展奠定基礎,并幫助修復在2011年湄南河流域特大洪水中受損的基礎設施。
隨后在2013年,政府提出了一項2萬億泰銖的借款法案,旨在為全國交通基礎設施投資提供資金。憲法法院裁定該法案違憲,理由是擔憂其破壞財政紀律且缺乏清晰的監督機制。
巴育政府曾頒布兩項緊急借款法令。第一項頒布于2020年,授權借款1萬億泰銖,以緩解經濟和社會沖擊。這筆資金被劃分為三個主要領域:公共衛生、消費刺激以及支持小型投資項目,旨在危機期間保持經濟中的資金流轉。
第二項頒布于2021年,授權額外借款5000億泰銖,以支持國家經濟復蘇。
在第二項法令頒布之前,由總理擔任主席的國家財政和金融紀律委員會將公共債務上限從不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60%提高至70%,以為進一步借款騰出空間。
現任政府正考慮頒布一項緊急借款法令,以應對由中東戰爭引發的能源危機,該危機已推高了泰國國內的零售油價。2026年4月5日,泰國柴油價格攀升至每升50.54泰銖。
為了控制國內燃料價格,政府一直依賴燃油基金機制。截至2026年4月20日,該基金的赤字已達620.46億泰銖,而能源部表示石油儲備僅夠維持1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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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能源沖擊,政府還希望籌集資金以應對超級厄爾尼諾現象的威脅,分析人士指出這可能是140年來最嚴重的一次氣候異常。泰國氣象局評估認為,泰國在2026年6月至8月期間進入厄爾尼諾狀態的概率為62%,且這種氣候模式可能會持續到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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