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桂林六日游低價團被曝威逼利誘游客消費等問題引發熱議。4月24日,南都N視頻記者從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獲悉,經查,廣西廣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為桂林地接社,用虛假名稱“少數民族觀光村寨”指代購物場所,誤導游客參團,并與購物場所約定購物回扣,被責令停業整頓5個月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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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元的桂林六日游宣傳海報。
近日,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公布《桂林市2026年第一批旅游亂象典型案例》,其中提及此前引發關注的“不合理低價游”案例。
經查,廣西廣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為桂林地接社,于2026年3月8日至3月11日接待了河南濮陽來桂林的旅游團隊,委派導游孟某某為團隊提供導游服務。在招徠旅游者時,該旅行社使用虛假名稱“少數民族觀光村寨”指代購物場所,誤導旅游者報名參團,并與購物場所約定購物回扣。
在旅游行程中,該旅行社向旅游者隱瞞以“零團費”地接安排旅游者去購物場所購物獲取回扣的真實情況,并造成了嚴重社會負面影響,其行為違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孟某某在提供導游服務過程中,向旅游者兜售羅漢果、桂花香水、漓江魚仔、金桂酥等物品,收入1200元,其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2026年4月,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廣西廣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處沒收違法所得5490.8元,責令公司停業整頓5個月,并處30萬元罰款。
此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曾某某處12000元的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廖某某處12000元的罰款。對導游孟某某處沒收其違法所得1200元,并罰款10000元。對廣西廣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給予警告。
公安機關和市場監管部門已對涉案旅游購物場所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強調,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價”(如零負團費)模式招徠旅游者,不得進行虛假宣傳或虛構行程誤導旅游者,也不得通過隱瞞經營實情、安排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等方式獲取非法回扣。
南都此前曾關注報道“40元桂林低價游”亂象。2024年7月,一老年人執意要參加一個海南旅行社組織的老年旅游團,39.9元游桂林4天3晚。該旅游團群主稱,參團要聽課,肯定要聽課才便宜,購物想買就買。
隨后,桂林市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報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已立案調查,市市場監管局已對涉事的購物場所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對該事件高度重視,經聯合調查取證,涉事旅行社公司被吊銷旅行社業務許可證,涉嫌非法擅自從事旅行社業務。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林詩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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