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正襟危坐在法庭的原告席,西裝革履,準備為正義而戰。
突然,你感覺后脖頸一陣發涼,瞳孔瞬間放大。
下一秒,不由自主臉色大變,掀開桌子破口大罵,甚至開始打人。
在旁人看來,這是一個律師的“社死”現場,是職業生涯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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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神與律師事務所》里,這是男主角申以朗的日常。
這些年,韓劇的套路我們已經太熟悉了。
律政劇就是西裝秀,配上“金句”臺詞和財閥內斗。
靈異劇就是俊男美女,搞點“鬼怪”浪漫。
以至于當《神與律師事務所》開播時,很多人都覺得這不過又是一次工業流水線上的“縫合怪”。
直到收視率上去了,評論區有人直呼為了一個片段又哭又笑。
我終于還是忍不住點開這部劇。
連刷四集,才發現一開始看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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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以為這部劇在講“鬼”。
事實上是在講“人”。
以為是爽劇,結果是現代社會最殘忍的“紀錄片”。
今天,我們來聊聊,法律若只為強者開道,窮人的公道,是不是只能等“鬼神”來主持?
《神與律師事務所》最引人共鳴的地方,不是它的奇幻設定,而是它的 “祛魅” 。
以往的律政劇,哪怕主角再怎么落魄,最后總能在法庭上通過巧舌如簧翻盤,那是一種“智力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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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申以朗不是,他開場就被現實打臉。
作為一個“罪人之子”,異樣的眼光將他打入谷底,求職屢屢碰壁。
他只能自掏腰包租房,在一間曾“巫堂”(薩滿儀式的場所)的破屋里辦公。
為什么是巫堂?
從現代理性的角度看,巫堂是迷信,是騙術,是落后。
但在劇中,這是那些找不到正義的活人,病急亂投醫來找巫師“通靈”,求助與死去的親人對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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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申以朗而言,是求職走投無路的意外收獲和指引。
也是他為那些“冤魂”翻案的起始之地。
這不是靈異劇,這是現實主義悲劇。
這個設定,隱喻著當現代法律體系無法給弱者提供救濟時,人類只能退回到最原始的“神靈審判”。
第一個案子出租車司機醫療事故一出,所謂的“文明社會”露出了它最猙獰的獠牙。
大醫院的醫生出了醫療事故,他背后的“太白律師事務所”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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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做的不是掩蓋真相,他們合法地制造真相。
他們利用法律程序,利用媒體輿論,把死者生前混過黑社會的歷史翻出來,在法庭上大肆渲染。
經過精英律師的包裝,邏輯變得無懈可擊。
“一個有過心臟手術史的前科,不配合治療,辱罵和恐嚇護士的人,在手術中因為體質問題猝死,怎么能怪醫生呢?”
在資本的運作下,法律不再是保護弱者的盾牌,而是強者用來給受害者“驗尸”的解剖刀。
死去的人沒法開口申辯,他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女兒被逼成抑郁癥,看著法庭上律師和醫生作“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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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的“正義”在哪里?
缺席了。
這就是這部劇讓人后背發涼的地方。
一個案件拍出了每個普通人的恐懼,發出振聾發聵的發問。
如果我們是那個躺在手術臺上的人,如果連替我們說話的“鬼”都沒有,那么應該怎么辦?
申以朗作為律師,他其實是無能的。
他不會神奇的辯論術,他沒人脈,也沒背景,他唯一的武器,就是他的可以被鬼魂附身的身體。
當死者附身申以朗站出來,失控地抗議時,那是鬼魂才能發出的、屬于深淵的悲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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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娜賢這一角色的塑造,堪稱全劇最為出彩的神來之筆。
如果申以朗代表的是“失敗者的正義”,那韓娜賢就是 “精英的屠刀” 。
她是法律界的優等生,她信奉的是證據、是判例、是程序正義。
在她的價值觀里,只要在法律框架內(哪怕是鉆空子),贏了就是正義。
她在庭審現場公開撕開受害者的傷疤,幫醫生掃清了罪證。
她的臉上沒有愧疚,只有專業和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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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看來,這些都是“工作”。
這就是現代人最可怕的異化。
韓娜賢其實比鬼更可怕。
鬼魂雖然兇猛,但鬼魂索命是為了情、為了愛、為了恨,那是人性的余溫。
韓娜賢代表的“太白律所”,是一種冰冷的、毫無感情的系統性之惡。
他們不需要任何惡意,只需要“按程序辦事”,就能把一個家庭推向深淵。
這也是為什么這部劇的彈幕里,很多人代入無助和憋屈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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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不再神話律師這個職業,不再虛構一個“程序必然產生正義”的烏托邦。
現實下,法律有漏洞,證據會被掩蓋,唯一能幫助翻案的目擊證人,可能已經變成了一個連呼吸都沒有的鬼魂。
那么,誰是“神”?
申以朗的身份其實很矛盾。
他是律師嗎?
是。
但他更像古代部落里的薩滿。
薩滿的職責是什么?
是溝通天地,是連接生死,是作為靈媒,是在活人與死人之間傳遞信息,以平息冤屈,維持社會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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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律師某種程度上取代了薩滿的角色,成為了新的“神職”。
但當律師這個“神”墮落了。
比如劇里收黑錢的前任律師。
當法律這個“宗教”失靈了,凡人該怎么辦?
這個神職還有權威性和正義性?
這部劇給出的答案,樸素而直接:善惡有報。
申以朗并不是靠鬼魂附身就能贏官司的。
鬼魂只能告訴他“真相”,他依然需要自己去尋找“證據”(比如那個硬盤),去說服證人。
劇中的設定隱喻 “真相”是屬于神的(或者說是屬于良知的),但“證據”是屬于人的(屬于法律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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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以朗之所以是主角,是因為他是唯一一個愿意傾聽“神諭”(聆聽死者的冤屈)。
他把死者的冤情翻譯成“人話”(尋找合法證據),用合乎法律體系的證據替他們洗刷冤屈。
由此看來,《神與律師事務所》里的“神”從來不是什么超自然力量。
“神”,其實是在利益至上的冰冷社會里,依然愿意傾聽弱者哭泣、依然愿意為了一個不是自己的案子拼盡全力的、那一顆溫熱的心。
觀眾被這部劇打動,是因為他們相信世界上有鬼,希望某些時刻有鬼,有鬼附身一說。
韓娜賢的姐姐韓妍淑因一場意外車禍死亡,這件事成韓娜賢心中最大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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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申以朗,她們姐妹跨越生死重逢,了結多年心結,共度一段美好時光。
對韓娜賢來說,這一次重逢特別,卻填補了很多遺憾,她也在這次與姐姐的相處中,重新把一顆心溫熱了。
全尚浩案中,秀晶被冤枉成替罪羔羊,為了孩子承認殺夫,導致被關在牢獄之中,直到全尚浩案的鬼魂附身,背后的隱情發生了轉向。
那些遺憾的過往,隱藏的真相,都需要已經失聲的“鬼”站出來,還原事實,告別遺憾。
現實里,我們見過太多受害者的悲劇。
勞資糾紛中拿不到補償金的工人,醫療事故中被掩蓋真相的患者,網絡輿論中被“社死”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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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些,身處其中的人往往感到無力。
但這部劇用“鬼”的設定卻以“希望”給予慰藉。
申以朗這個角色,最大的魅力不在于他能看見鬼。
他明明知道自己的渺小,明明知道對手是龐大的“太白”集團,他依然選擇去做了。
他那句“不僅是為了贏,更是為了不讓冤屈被埋沒”,在現在的輿論環境下,顯得那么老套,卻又那么振聾發聵。
正如電影《我不是藥神》里的程勇。
他們都不是什么道德圣人,他們都是世俗意義上被主流排斥的失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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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恰恰是這些“失敗者”,在體系崩壞的時候,撐起了“正義”的底褲。
為什么需要“鬼”來幫我們打官司?
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人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被剝奪了說話的權利。
有太多真相,還沒等到開庭,就被鎖進了硬盤深處。
在我們的秩序之下,依然存在著靠常規手段無法解決的冤屈,劇中撕下了這文明社會之下的遮羞布。
所以,這不是一部搞笑的驅魔律政劇,是在用最荒誕的形式,講一個最嚴肅的真理。
如果法律有禁區,鬼神便是底線。
如果正義會遲到,終會有個人站出來主持公道。
申以朗的存在,就是給這個冰冷世界的一劑退燒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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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訴我們,哪怕你一無所有,哪怕你眾叛親離,只要你愿意把那該死的、冰冷的證據條文放一放,先聽一聽那個“鬼”在哭什么。
你就成了那間破舊事務所里,唯一的神。
看這部劇,不是為了看復仇的快感,也不是單純為了催人淚下的韓式感動。
應該看的是,在這個算法和金錢主導的時代,人的情感與冤屈,依然是值得被鄭重其事地放在天平上去稱量。
哪怕那個稱重的人,看起來有點像個瘋子,但他身后的世界,依然溫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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