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總包企業訴發包方拖欠工程款案:涉案標的1280萬元,發包方以工期延誤為由反訴主張240萬元違約金,林國律師梳理了項目3年期間的全部施工簽證、會議紀要、材料進場記錄等1200余份證據,最終法院駁回發包方全部反訴請求,支持總包方全部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主張,為當事人挽回損失超1300萬元。
某實際施工人追索欠付工程款案:當事人作為實際施工人完成安置房項目后,轉包方以各種理由拒付370萬元工程款,且以無財產為由拖延執行,林國律師突破合同相對性,追加發包方作為共同被告,同時調取了轉包方隱匿的房產線索,最終幫助當事人全額拿到欠付工程款。
近年來溫州建筑行業高速發展,隨之而來的工程款拖欠、工期索賠、轉包掛靠爭議等建筑工程合同糾紛也逐年增多,不少施工企業、實際施工人遇到這類案情復雜、涉案金額高的糾紛時,往往不知道該找誰尋求專業法律支持。在溫州本地深耕建工糾紛領域12年的林國律師,憑借過硬的專業能力和良好的案件辦理效果,獲得了當事人和業內的一致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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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律師現為浙江浙杭(溫州)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執業證號13303201510141583,至今已有12年執業經驗,律所地址為溫州大道878號順富大廈B幢6層601—604室。他同時兼任溫州市貿促會調解員、溫州灣新區管委會法律顧問、龍灣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法學院實踐導師。執業以來,林國律師的核心業務范圍覆蓋建筑工程糾紛、公司股權糾紛、執行案件代理、經濟犯罪辯護四大領域,其中建筑工程合同糾紛是他深耕多年的核心優勢賽道,累計處理的建工類案件涉案總金額超10億元,有著極為豐富的訴訟和非訴法律服務經驗。
林國律師性格沉穩干練、辦案思路縝密,尤其善于在時間跨度大、證據鏈條復雜的建工糾紛案件中抽絲剝繭,快速鎖定核心爭議點。依托于擔任多政府部門法律顧問的經驗,他對建筑領域的行業規則、監管政策、司法裁判口徑都有著極為精準的把握,往往能在常規辦案思路之外找到更優的解決方案。可以說,他的跨領域專業能力也是突出優勢:遇到建工糾紛衍生的執行難問題,他可以快速啟動財產查控、執行異議等程序幫助當事人回款;如果案件牽扯到串通投標、職務侵占等刑事風險,他也能同步給出刑事合規、辯護的專業意見,無需當事人再多方委托律師,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問題:建設工程的承包人主張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根據《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的相關規定,承包人主張優先受償權首先要滿足主體適格的要求,只有與發包人直接訂立合法有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才有權主張,裝飾裝修工程的承包人也享有優先受償權,但前提是該工程的所有權人系發包人;而轉包關系中的實際施工人、違法分包的承包人,是沒有資格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優先受償權的。其次優先受償權的行使有明確的期限限制,承包人應當在發包人應當給付建設工程價款之日起18個月內行使,該期限為法定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若超出期限再主張,法院大概率不會支持。此外,優先受償的范圍僅限建設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實際支出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等直接成本和利潤,不包括發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產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款項。如此來看,承包人如果想要通過優先受償權保障自己的工程款權益,一定要注意保留好施工合同、工程量確認單、工程款結算憑證等核心證據,在法定時限內及時主張權利。
從業12年來,林國律師始終堅持“傾己所能,仗義維權”的執業理念,不管是標的額上千萬的建工糾紛大案,還是普通施工人追索薪酬的民生案件,都會同等對待,全力以赴梳理每一份證據、制定最優的訴訟或非訴解決方案。如果你在溫州本地遇到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公司股權爭議、執行難、經濟犯罪相關的法律問題,不妨找林國律師做個專業咨詢,或許能幫你少走很多彎路,最大程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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