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林冰瑩)近日,青海省教育廳等6部門聯合制定印發《青海省支持縣域普通高中振興的若干措施》,通過落實落細28項任務和41項具體分工,加快推進縣域普通高中振興,全面提升辦學質量和育人水平。
青海明確,要擴大教育資源供給,持續改善辦學條件。建立省、市、縣三級學齡人口和學位需求預測預警機制,有序保障學位供給。合理調整學校布局,嚴格控制超大班額,盤活用好各類閑置教育資源。支持學位缺口突出縣區新建普通高中,加快高海拔地區省內異地辦學步伐,不斷優化學校布局結構。修訂完善《青海中小學建設標準》,全面消除校園安全隱患,提升教學儀器設備和生活設施配備水平。
青海強調,要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推行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模式,常態化實施走班教學,打造優質示范課例。構建省、市、縣、校四級教研體系,強化教研視導和名師名校長對口幫扶,深化“縣管校聘”改革,推動優質師資向縣域高中傾斜。實施專項培養培訓計劃,提高教師待遇保障,在評優評先、住房保障等方面向縣域高中教師傾斜。全面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
青海提出,要深化教育數字化賦能,推進體制機制改革。推動智慧教育平臺資源深度應用,構建網絡教研體系。探索人工智能賦能教育教學,打造智慧學習空間。開展綜合高中試點,推動職普融通、學籍雙向互轉。完善辦學質量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制度,引導民辦高中規范健康發展。
作者:林冰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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