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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戰爭開打至今將近8周,美國國會民主黨人5度嘗試援引《戰爭權力決議》試圖停止軍事行動,全遭共和黨人封殺。如今關鍵法定期限即將在5月1日到來,可能給川普政府帶來前所未有的壓力,部分共和黨人也已暗示,屆時可能是個轉折點,要求總統結束沖突,或尋求國會批準續戰。
60天期限
美國與以色列今年2月28日展開聯合打擊行動,川普宣稱是依三軍統帥職權、為保護美軍中東基地并「推進美國重大國家利益」而出兵。但許多民主黨人強烈質疑這項理由的合法性。 川普在3月2日正式通知國會,依據1973年《戰爭權力決議》(War Powers Resolution)的規定,總統在未獲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有60天時間將美軍撤出敵對行動,這個倒數計時的期限,正是5月1日。 猶他州共和黨參議員匡希恒(John Curtis)已公開表態,「不會在未獲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支持持續超過60天的軍事行動」。擔任眾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的佛州眾議員馬斯特(Brian Mast)也警告,若沖突拖延到5月,總統恐怕會流失大量支持,并暗示「60天過后的投票結果可能截然不同」。
30天延長期
一旦60天期限屆滿,川普的選項將大幅受限,實際上只剩三條路,分別是向國會尋求授權、逐步縮減美國的軍事介入,或援引法律爭取30天延長期。 不過這個30天延長期有嚴格條件限制,總統必須書面證明,需要額外時間確保美軍安全撤離,并不賦予持續發動攻擊性軍事行動的授權。
國會可以授權戰爭
另一條路是國會主動通過「授權使用軍事力量」決議,給川普繼續作戰的正式授權。阿拉斯加州共和黨參議員穆考斯基(Lisa Murkowski)表示,正與一批參議員研擬相關決議,但目前尚未提出。 這是國會在正式宣戰之外批準軍事行動的主要方式,而正式宣戰自二戰以來從未發生。另外,美國最近一次通過這類授權是2002年針對伊拉克,距今已超過20年。 雖然共和黨人在封殺民主黨停戰嘗試上基本保持一致,但說到積極授權這場沖突,黨內是否同樣團結仍不清楚。
川普可能無視期限
美國歷屆政府均主張憲法賦予三軍統帥廣泛職權,意味著《戰爭權力法》對總統的限制違憲。2011年,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在利比亞的軍事行動延續超過60天,以「不涉及持續戰斗交火或地面部隊」為由規避法律,在當時引發兩黨強烈反彈。 部分議員預期,川普政府可能對伊朗援引類似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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