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頭條新聞社訊 據泰國媒體報道,4月24日,針對近期社會上關于東部經濟走廊(EEC)允許外資租賃土地長達99年、被質疑是“變相賣國”的言論,泰國東部經濟走廊政策委員會辦公室(EECO)回應說,EEC土地租賃政策并非出讓土地所有權,而是法律框架下的長期租賃權,有著嚴格的條規約束,旨在增強外資的長期投資信心,拉動國家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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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CO指出,租賃并非一次性簽約99年,而是按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進行,這也是全球通用的形式,且初始租期不超過50年。如果企業在期滿后有繼續經營的需求,可以申請延長租期,但不超過49年,且必須經過政策委員會的嚴格審核。在此期間,國家和原土地所有者依然保留所有權,投資者始終只是“承租人”。
在這種模式下,投資者獲得的是租賃權,而非永久產權,在合同到期后,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將根據合同條款歸還給泰國。很多高科技產業和創新投資涉及的資金巨大,回本周期長,將租期從傳統法律規定的“30年+30年”優化為更靈活的模式,進而使泰國更具備與鄰國競爭成為區域投資中心的能力,帶來就業、技術轉讓,長期促進GDP增長。另外,這一政策在吸引全球投資的同時,依然確保了泰國在法律下的領土主權完整。
商業發展廳的數據顯示,2026年第一季度外商投資呈跳躍式增長,而EEC地區仍是重點區域。第一季度共有108家外商進入EEC投資,占總投資者的31%,同比增長23%;總投資額達440.01億泰銖,占本季度全國外商投資總額的45%。若細分外商國籍,中國以37家企業、195.35億投資額穩居第一;日本以19家企業、48.39億投資額位居其后;新加坡則以15家企業、76.52億投資額排名第三。
(編譯:KA;來源:bangkokbiz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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