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浙江紹興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生將2粒藥寫成21粒,患者服藥后身體不適”一事發布情況通報,全文如下:
![]()
浙江紹興一位應大媽因腳部受傷,到越城區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結果院方開錯了一種口服藥的劑量,一次2粒變成了一次21粒。
當天應大媽分兩次共吃了42粒,覺得難受想吐。她回到該衛生中心,經確認該藥品應當是每次服用2粒,隨即院方給應大媽做了身體檢查,血常規結果基本正常,葡萄糖和乳酸脫氫酶兩項指標超標。
![]()
截圖自浙江教科影視頻道《小強熱線》報道
![]()
某品牌口服膠囊說明書(截圖自該品牌官網)
環球時報綜合央視網、央廣網、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