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深圳站臺吸煙糾紛引發關注。雖然警方調解終結此事,但余波蕩漾,有網友從勸煙女的微博里發現此人似乎不簡單,并由此懷疑其所謂勸煙的真實動機。
我看了網友貼出來的一些圖片,認為網友所言不虛。所以,由此來看,不得不說,有些事情確實是不能只看表面的,看表面高大上,然而背后很可能是卑劣陰險,另有算計。像這個女子勸煙似乎就是如此。
據網友發現,深圳勸煙女的微博是“來杯姬尾酒”。從該賬號發布內容看,的確是她,該賬號在2026年4月24日下午五點發的內容,正是勸煙之事。
不過,該女子即新聞報道中的王某某在講述這件事的時候,嚴重歪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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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聞報道,事件發生在公交站臺上,而且這也是王某某親自對記者說的,而王某某在微博里卻說是發生在公交車上。
眾所周知,這一字之差,性質差之千里,在公交車上吸煙,和在公交站臺吸煙,這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前者顯然更容易激起公憤。所以,王某某這明顯屬于造謠了。
而且,王某某還說男子罵她,這與新聞報道也不相符。
下面是封面新聞報道,王女士面對記者時,說事件發生在公交站臺,而不是公交車上,并且當時她并沒有說男子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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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從常理說,如果男子罵她,她不可能不向記者講。
從該女子上面的微博內容來看,該女子顯然是故意夸大其詞,并企圖把責任完全推在男子身上,說男子罵她的目的,是為自己拿飲料潑男子提供借口。
實際上,仔細閱讀勸煙女上面的微博,會發現她編造謠言自相矛盾。
她前面說“他開始罵罵咧咧”“他繼續罵我”,后面又說“他站起來開始罵我”。這種自相矛盾,證明其可能在撒謊。
而網友扒其以前的微博內容,驚訝地發現,該女子自己就是一個資深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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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是該女子在2023年發的內容,證明其是一個老煙民,而且對于男同事勸她別吸煙,她還很反感。
下面這個微博,寫于2025年12月19日,距離現在就幾個月,該女子講述了所見所聞,其中也可以看出她是一個煙民。
她說自己假裝出去抽煙,向包里找打火機。不是煙民,絕對不會這樣寫。眾所周知,找打火機,一般都是在煙已經叼在嘴里之后,沒有先找打火機后找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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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里,肯定有人會說,人家以前吸煙,現在不吸煙了,反對在公交站臺吸煙沒有錯。
的確是這樣。不過,新聞報道里,該女子說她聞著煙味“挺難受的”,可能就是假話了。而且重要的是,網友扒出其下面的這個微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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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內容表明,該女子勸煙的目的,似乎是想故意挑事兒,誰打她,她就可以訛人了,就可以不用上班了。
由此看來,該女子這次勸煙,有沒有可能就是存心想挑事兒呢?
有沒有可能,她真正的目的,可能并不是勸煙,男子違規在公交站臺吸煙,可能只是其抓到的一個非常好的挑事兒的良機?
如果是這樣的心理,那么就不難理解她為什么拿飲料潑男子了,她可能是故意想激化矛盾。
這樣看來,吸煙的男子沒有動手打她,真是萬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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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面截圖所示,該女子在從派出所出來后,還發了一個微博污蔑警方正常的檢查,與“緬北生活”相提并論。
據新聞報道中說,外人進入警方辦案區域,需要進行檢查,這是符合規定的。
然而該女子對警方正常的檢查進行惡意抹黑,比之于“緬北生活”,可見其有多惡劣。不過,看到下面這兩個內容,包括其“勸煙訛人”之言,似乎也就不難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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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兩個微博,第一個顯示,該女子在今年1月22日在社交平臺上公然發帖炫耀她第一次摸到對岸的護照;第二個顯示,有“臺灣姐姐”支持她,說她“一個人也是在努力運營的NGO組織”。
莫非,該女子與NGO組織有關聯?莫非,該女子受到某種勢力的支持或者慫恿?至少,有個“臺灣姐姐”在慫恿她同,而“臺灣姐姐”或許非同尋常。
慫恿她干什么呢?真的就是幫助人“給人點錢”?
眾所周知,這些年來,有部分境外NGO被用于意識形態滲透、干涉他國內政,需警惕其政治傾向與資金來源。所以,NGO在中國是讓人警惕的。
當然,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該女子與NGO有關聯,只能說是猜測。
最后有必要鄭重聲明,對于在公共場所吸煙,這是必須要堅決反對的,該女子勸煙的前一階段,即以語言勸阻,不管出于何種目的,都是沒問題的,按道理說也是應該支持的,但其后面攻擊性行為,以及在微博里歪曲事實,污蔑警方正常檢查,這是應該予以譴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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