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報道,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長馬某犯欺騙他人吸毒罪一審被判刑五年。
判決書顯示,馬某為完成查處任務找到社會人員徐某提供涉毒線索,2024年1月徐某通過他人召集6名未成年人后,馬某將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交給徐某,徐某等人在一家賓館內將電子煙交由6名未成年人吸食,隨后聯系馬某將6名未成年人查獲。
這可真是離了大譜。派出所副所長為了完成查處任務,設局引誘未成年人吸毒。
他不僅殘害未成年人,還要踩著未成年人上進。這種敗類如果成了“大器”,不知道要禍害多少人。
判決書顯示,馬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平心而論,處罰不重。
不知道那幾個未成年人有沒有因此染上毒癮。也不知道他們如果因此有了“吸毒記錄”,能不能被順利封存。
記得五個月前,寫了一篇“,其中提到“得清楚地知道吸毒不是販毒,違法不是犯罪,不能動輒讓人一失足成千古恨”。這一下捅了馬蜂窩,伴隨著六萬六的閱讀量,無數的留言蜂擁而至。
有罵我洗地的,有問我吸了嗎,還有人義正詞嚴地宣布——給吸毒者悔過自新的機會,誰給犧牲的輯毒警一次重生的機會。
為了給將來保留一個時代的生動截圖,我沒有完全刪除那些留言,除了個別不堪入目的臟話,大多數還在。
很多人堅信——吸毒就是犯罪,必須重罰,吸毒都是故意,必然復吸,與其給吸毒者改過的機會,不如讓他們去S。
不知道看到上面那個新聞,能否糾正他們的偏見。如果他們還是堅持吸毒就不可饒恕,不知道對馬某僅獲刑五年如何看待。
他們裹挾民意呼嘯而來,呼嘯而去,濫施暴力,還自以為英雄,也只是清楚我不會和他們較真,我手里不掌握讓他們望而生畏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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