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號一上班,韓國那邊傳來一個爆炸性的消息:審判金建希的二審法官申宗武跳樓身亡。
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和金建希案到底有沒有關系,這背后撲朔迷離。
事發是5月5號的晚上,女兒找不著他老爸了,趕緊報警,警察就開始到處找他。在5月6號凌晨1點鐘左右,就在申宗武上班的地方,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的大樓前面的花壇里發現了他的遺體。
警方搜查之后,在他遺體上還找出遺書,上面寫著“對不起,我要獨自離開了”。遺書里面并沒有寫和金建希有什么關系,但是時間實在是太巧合了。
就在4月28號,他作為二審的主審法官,把金建希的刑期從之前的一年零八個月改成了4年。上訴通常是為了減刑,怎么還給加刑?
一審上訴的是韓國的獨立檢察組,他們認為判決不夠,要求二審。二審在兩個方面給金建希增加了罪過。
一個是操縱德意志汽車股價案成立,之前的判決認為他就是吃了瓜落——她一個小小的弱女子,那時候還不是總統夫人,怎么能夠操縱股價,就是參與而已。參與炒股和操縱股價這是不一樣的,二審判他罪名成立,當然要加刑。
第二是收受統一教的賄賂,這罪名也成立,并且沒收了金建希價值6220韓元的格拉夫項鏈。項鏈要是折合人民幣的話,也得30萬左右。查出來以后,當時金建希還說那項鏈是假的,后來有人說那是真的項鏈。所以外出戴什么項鏈、戴什么表,一定要小心,不要戴跟自己收入不匹配的東西。
就這么兩項罪名成立,刑期從一年零8個月改成了4年。你可能覺得他就是依法審判,有什么自殺的理由嗎?有,而這背后和韓國的獨立檢查組有關。
韓國獨檢組有兩個,一個是專門審判尹錫悅的,不斷的給他加刑;一個是審判金建希的,也是要求重刑處置。
獨檢組提出來要對金建希判15年。你看看這中間,一審判1年零8個月,獨檢組要求判15年,二審法官給判了4年。這四年究竟是出于政治壓力而加刑,還是說基于真正的法律為準繩,這里面說不清道不明。
這位法官面臨兩面不討好的狀態。
一方面給金建希加刑,讓支持金建希的人有所不滿;而加刑的幅度又沒到15年,又讓獨檢組不滿。這是不是她自殺的原因?是不是覺得一是兩面不落人,二是給這么一個弱女子從一年零8個月加到4年,良心不安,過不下去了?這里面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或許他有更多的遺囑,或者說他有相關的日記,這要等以后韓國警方來調查。
這件事本身也說明韓國政壇斗爭的殘酷性。我們一般常說禍不及妻女,反對黨把尹錫悅拉下馬,送進監獄之后還拉著金建希不放,要讓夫妻二人雙雙入獄,這個斗爭是不是過了?
不管在死去的法官申宗武身上能不能找到和金建希案有關的證據,但是這件事情的關聯還是如此明顯,而這背后反映的韓國政局的殘酷性又是如此清清楚楚,這讓人不寒而栗。
在韓國從政真的是不容易,不僅是總統有魔咒,現在總統夫人也有魔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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