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資金其實離人們的生活很近,但是很多人對它并不了解。”社區治理交流平臺眾蟻社區創始人韓冰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就像你身邊的一個房子,你從來沒進去過。”
維修資金被稱作房屋“養老金”。上海香景園小區業主李宗陶關注到它,始于2025年小區更換物業公司。在此之前,她在小區住了12年,對此一無所知。
和上海其他購買了商品房的業主一樣,李宗陶當年買房時,和開發商共同繳納了首期維修資金。這筆錢有兩萬多元,在小區業委會產生之前,一直趴在她的個人賬戶上。
直到五年前小區第一屆業委會產生,賬戶上的錢開始一筆筆地扣,其中有“會所臺階”、圍墻、“電子周界報警系統”的維修費用,還有購買休閑椅的費用。然而和許多鄰居一樣,李宗陶當時并不知情。
此后,從罷免業委會到換物業公司,再到發生梯控失靈事件、停水事件,香景園的每一件大事,幾乎都與維修資金有關。
有業主發現,作為小區里的“法律”,香景園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有一個漏洞,它導致維修資金被濫用,卻無人對此負責。這個漏洞并不是現在才有,也不僅僅存在于香景園。
(相關報道詳見《九百億住宅維修金:授權里的漏洞,被濫用的風險》)
先停水,后溢水
香景園位于上海市楊浦區新江灣城街道,建成于2012年,共有11個單元,366戶。物業服務采取“包干制”,每平方米收費4.2元/月。
2025年9月18日晚,在物業公司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1號樓至4號樓部分業主家中突然停水。業主群里有人稱,這是十幾年來第一次遇到。
此時,距第二家物業公司上海銳翔上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房物業”)進入小區才一個多月。
上房物業先是在業主群發布情況說明,稱初步判斷是水箱壓力開關突然損壞,屬極低概率的意外,“和部件自然老化、正常損耗的常見情況不太一樣”。
“不是自然老化、正常損耗,那么是有人為損壞、故意損壞的可能性?”一位業主提出疑問。
隔了一天,上房物業就斷水事件向業委會提交了一份“技術勘查報告”,稱是水泵房空氣潮濕,導致電路板短路。建議更換設備元件,并加裝除濕設備。
上述解釋被一位業主認為“信口開河”,在其看來,水泵控制箱在工作時會產生熱量,不可能因空氣潮濕發生短路。1號樓一位業主本身就是維修工,他也認為環境潮濕導致設備元件損壞這一情況“基本不可能”,質疑物業公司“過度維修”。
上房物業回應,加裝除濕設備屬于“預防性維護”。
上房物業發布的第二份情況說明稱,維修費用要從小區維修資金中支出。在與部分業主協商后,上房物業答應僅更換設備元件,暫不加裝除濕設備,并向業委會提交了一份合計8158元的維修報價單,業委會5名委員全部同意。
三天后,停水問題尚未完全解決,又出了新狀況:1號樓和4號樓的樓頂水箱突發溢水,此狀況以前同樣沒發生過。
小區黨支部書記龔曉元是3號樓業主。水箱溢水當晚,他和前述9號樓業主李宗陶、1號樓那位維修工業主探查后認為,水箱溢水是控制元件參數與水箱里的壓力傳感器位置不匹配造成的。龔曉元認為這不正常,用設備損壞無法解釋。
三名業主探查次日早晨,上房物業又發了一份公告,指責業主擅自調試設備,此舉導致3號樓漏水。上述維修工業主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自己那晚確實調過1號樓參數,但沒調過3號樓的,調過之后,1號樓就沒再溢水。
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上房物業香景園項目滕姓主管助理斷然否認停水、溢水背后有人為因素:“怎么可能人為去損壞?我們又不是恐怖分子,我們來這個小區都是想為了這個小區更加美好。”
上房物業提供的維修水泵報價單中,包括4個壓力傳感器的費用,每個420元。上述維修工業主當時在業主群指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壓力傳感器存在風險。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他認為,就算壓力傳感器真的壞掉了,也不可能四個都壞掉。
而物業提供的“技術勘查報告”中,也未提及壓力傳感器損壞。對于為何更換壓力傳感器,上房物業未向業主解釋。
不過,在受到多名業主質疑時,上房物業仍更換了設備元件。李宗陶曾報警阻止,但警察到場后,認為物業有“管理權”和“維修權”,并未干預。
維保之后,梯控失靈
停水事件發生前一周,4號樓還發生過一樁事:該樓一部電梯的“梯控”,在物業公司組織的一次“例行保養”之后,突然失靈。
香景園每個單元有兩部電梯,均裝有梯控,住戶乘梯需刷卡。
一個多月后,上房物業在4號樓微信群發起征詢,稱梯控系統需要更換若干零件,“如2/3業主同意更換將立即執行”。
物權法規定,物業公司動用維修資金,需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相關業主同意。
發起征詢的同時,上房物業貼出了三家公司更換零件的報價單,其中最便宜的一家也要1.3萬多元。南方周末記者注意到,三份維修報價單中,有兩份的落款時間是在4號樓梯控失靈之前。
后來,4號樓業主在小區業主大群交流時才發現,至少有8個樓棟的梯控或門禁先后出了故障,上房物業向各個樓棟的業主微信群都分別發起過維修征詢。
業主樊先生覺得報價太貴,于是自行聯系了電梯生產廠家。樊先生說,廠家的人到了后,曾讓他刷卡試一試,“刷的時候沒聲音,他說不對,可能沒電。”
按樊先生的說法,廠家的人等不及,提前走了,大概過了一個多小時,維保單位來了一個老師傅。打開轎廂頂后,一個黃色插頭躺在地上,而插座就在一旁。“當時我覺得,是不是當時他們做維保誤拔了。”樊先生說,“但維保說他沒拔過。”
樊先生自行把插頭插上,但電梯轎廂照明隨即發生短路。
隨后數天里,物業公司曾發布說明,暗示梯控失靈與插頭脫落無關。后和維保單位作出公開說明,承認梯控電源插頭脫落是維保人員的責任,“因作業空間狹小或操作不慎,導致梯控電源線意外碰落”,表示“不存在故意而為”。
這份說明引起業主更多質疑。五天后,香景園所屬的居委會黨總支書記董靈琳出面,把物業公司、弱電維保單位、電梯維保單位等叫到一塊,對涉事電梯進行了一次現場檢查,結果當場修好。
樊先生那天也去了,按他的描述,維修人員當時只是簡單弄了一下,沒有更換零件,“電一插,就好了”。
關于梯控失靈事件,滕姓主管助理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維保單位那位老師傅“很委屈”地承認是他碰掉了插座,但他也堅決否認老師傅是故意為之:“要是故意的,我們為什么要對著4號樓?為什么不動(別的樓)?”
業委會現任主任金鋒則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4號樓梯控事件實際上沒有定論,物業公司發布情況說明只是為了“息事寧人”。他從常理推斷物業公司不可能故意搞破壞:“你做了壞事,你還會帶人家去現場?”
不過,金鋒也認為那個插頭是碰不掉的,為此還提醒過物業公司和維保方:會不會是出于工作需要臨時拔掉了插頭,后來忘了插。
但正如樊先生所說,維保老師傅否認拔過插頭。
2025年12月,進場四個月后,上房物業向香景園業委會提交了一份總計137萬余元的維修大單,其中僅監控改造一項就有76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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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號樓梯控“零費用”修好后,部分業主給居委會黨總支書記董靈琳(左)送了一面錦旗。受訪者供圖
“一規兩約就是小區法律”
香景園第一屆業委會產生于2021年7月,共由五人組成。業委會是業主大會執行機構,由業主大會投票選舉產生。
按第一屆業委會副主任薛德才對南方周末記者的說法,當時是第一家物業公司經理和熱心鄰居共同找他參選的。
薛德才是一名退休工人,按其說法,參選與小區維修資金有關:“成立業委會之后,八百多萬元的維修資金可以存為定期,利息就高。”
根據上海相關規定,在開發商發起成立業主大會之前,維修資金不得動用,物業公司維修責任由開發商承擔。業主大會成立后,維修資金由政府監管賬戶轉到業主大會專用賬戶,在一定限額內,經業委會同意,物業公司可以動用。
與香景園第一屆業委會同時產生的,還有小區“一規兩約”,又稱“三個規約”,是上海規范業主自治的三個文件,其中“一規”是《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兩約”是《管理規約》和《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以下簡稱“維修資金規約”)。用金鋒的話說,“一規兩約”就是小區的法律。
上海一家物業管理指導機構負責人講得更直白:在業主自治領域,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才按法律規定。不過,該負責人也承認,規約需要在法律框架內制定。
根據物權法和民法典規定,使用維修資金由業主共同決定,動用需要征得占一定比例的相關業主同意。只有在緊急情況下,可以不經業主同意,由業委會直接決定動用維修資金。
然而,根據香景園老版維修資金規約,不管是否屬于緊急情況,只要在一定限額內,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均可以不經業主同意,直接使用維修資金。
該小區維修資金規約參考的是上海市房管局2015年發布的示范文本。在示范文本中,授權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可直接使用的維修資金限額是空著的,由各小區自己約定。
在香景園老版維修資金規約里,授權物業公司可以直接使用的維修資金,單次費用在5001元以下,年度總金額在6萬元以下;授權業委會可以直接使用的維修資金,單次在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年度總金額在20萬元以下。
一位香景園受訪業主發現,周邊幾個小區的維修資金規約中,都有授權業委會直接動用維修資金的條款,只是具體數額有差異,有的是3萬元,多數是5萬元。
上海三湘世紀花園小區首屆業委會主任金鑫認為,維修資金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業委會利用小區規約的漏洞,不向相關業主征詢。 “規約定得好不好,關乎這個小區的百年大計。”金鑫說,“每一次規約的修改,就是保一方平安的。”
金鑫從2005年開始連任兩屆小區業委會主任,曾被央視報道,有滬上“最牛業委會主任”之稱。
按新江灣城街道城建中心一位工作人員的說法,香景園老版“一規兩約”,是四年前成立業主大會時,經籌備組討論,由全體業主投票產生。
然而,多名受訪業主卻表示,他們對投票表決“一規兩約”一事沒有印象,他們是在后來罷免業委會時才知道維修資金授權這回事。
就連作為第一屆業委會副主任的薛德才也稱不清楚,他曾在業主群里表示,不知道“一規兩約”是誰定的,“我們(第一屆業委會)從未定過”。
在上述街道工作人員看來,假如真的未經業主大會投票,“事情就搞大了”。不過,后來經其核實,確認投過票,是與選舉第一屆業委會同一天完成的。
按這名工作人員的說法,業主對投票沒印象也不奇怪,因為他們當時很可能“看都沒看”就投了,在從事業委會相關工作之前,她也是這樣做的。
自2005年以來,上海市房管局每隔數年都會發布一版小區規約示范文本,供各小區參考使用。南方周末記者注意到,最新版的示范文本全部內容加起來有八十多頁。
“主任蓋掉了,我也蓋掉了”
李宗陶的維修資金個人賬戶顯示,小區第一筆維修資金是用來修“會所臺階”,支出時間是2021年11月16日,距第一屆業委會產生約四個月,支出金額為1742元,由全體業主根據各自住宅面積大小分攤,李宗陶被扣了4.11元。
小區會所即是物業公司和業委會的辦公所在地。
據薛德才介紹,小區與前物業公司約定,1000元以下的“小修”費用,包含在物業費內,由物業公司承擔,1000元以上的才動用維修資金。
李宗陶的維修資金個人賬戶最后一筆扣款發生在2023年1月4日,維修對象是“圍墻”,實施時間是2022年12月,總費用是21051元,由全體業主分攤。
然而,這筆維修資金究竟有沒有用來維修圍墻卻成疑問。多名業主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們從未發現小區修過圍墻。
不過,第一屆業委會履職期間,曾在小區東墻新開了一個門,出了這個門就是地鐵口,此舉被不少業主視為第一屆業委會做得最得民心的一件事。
在金鑫看來,新開門屬于新增添項目,按規定不能用維修資金,維修圍墻的話則可以。
2023年1月,在受到業主質疑后,香景園第一屆業委會曾在業主群發聲明,回應開東門的相關疑問。根據聲明內容,開東門確實動用了維修資金。
有業主懷疑,物業公司和業委會是以修圍墻的名義,用維修資金支出了開東門的費用。
除了維修圍墻支出項目可疑,李宗陶的維修資金個人賬戶上,還有一筆名為“電子周界報警系統”的支出引起質疑,該筆費用32000元,于2022年11月11日支取,李宗陶分攤了75.42元。
“電子周界報警系統”又名電子圍欄,但據多名業主介紹,香景園的電子圍欄是業委會成立前開發商裝的,他們沒有發現維修或更換。
據薛德才介紹,東門開好后,因沒有保安,物業公司裝了一個攝像頭,“大概花了兩萬多”。
根據第一屆業委會的聲明,“電子周界報警系統”的維修資金支出項目,其實就是安裝東門攝像頭的費用,至于為何申報為“電子周界報警系統”,聲明中稱“完全是按照維修基金辦公室的意見”申報的。
在上海,物業公司申請每一筆維修資金,前后需要業委會蓋五個章,其中包括正、副主任的私章。
薛德才表示,他曾經在沒有認真查看的情況下,就在物業公司報的材料上蓋過章:“有時候我們主任跟我說,這個工程我章蓋掉了,我看我們主任蓋掉了,我也蓋掉了。”
據韓冰介紹,在上海,維修資金的使用流程是“嵌套式”的:物業公司報維修方案,由業委會審批,業委會審批通過后,錢從維修資金賬戶上打到物業公司賬戶上,再從物業公司賬戶上撥給施工單位。
韓冰在一次與網友連線時說,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會把維修資金的相關單子匯總到一起找業委會簽字,業委會沒有時間、精力看,很可能一下就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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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業委會履職期間新開的門。南方周末記者柴會群攝
“行情就這樣”
2023年2月,第一屆業委會才成立一年半,就被業主投票罷免了。
在一位參與此事的業主看來,那次罷免能成功,關鍵因素就是業主發現維修資金“用得太厲害”。
這位業主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首屆業委會成立后,小區搞了不少維修,但大家都不知道花了多少錢。直到發起罷免后,有業主說可以在“上海物業”微信小程序里查維修資金支出明細。“一查才發現賬上少了那么多錢,幾十萬沒有了。”
事實上,業主在“上海物業”可以查到個人賬戶和本樓棟的支出明細,但查不到全小區的支出總額。
由于第一屆業委會履職期間的審計報告至今尚未公布,具體用了多少錢,目前仍不清楚。
疑問不僅在于支出名目,還在于價格。“最明顯的是那個椅子。”上述業主說,“明顯超出了市場價。”
李宗陶個人賬戶顯示,2022年7月22日有一筆名為“休閑椅更換項目”的支出,總費用11000元,備注信息沒有顯示更換數量。
一位做過財務工作的業主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后來他們翻發票,才知道買了11把。有業主專門到小區里數,發現只有10把。提出疑問后,物業公司又從倉庫里抬了一把出來。
平均一把1000元。有業主在業主群貼出從網上查到類似款式的椅子,單價只有三百多元。
在新江灣城街道負責指導物業工作的王姓工作人員看來,不能把網上價格與物業公司購買價格簡單對比:“物業公司一般都是從正規的店家去買,不可能從網上買,而且都要加點管理費的。”
不過, 新江灣城街道另一工作人員曾向香景園一位投訴業主“吐槽”,稱自己的兩套房子,壞了同一個地方,導致陽臺有點漏水,一套房子她是自己掏錢修的,花了200元;另一套房子用的是維修資金,花了5000元。她覺得過分,托人過問此事,“人家跟我講,現在行情就這樣子”。
一位熟悉物業工作的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如果涉及維修資金,施工方虛報價格是“行規”,因為從申請到拿到錢,中間要經過好幾個環節,每個環節都可能產生其他費用,如果據實報價,施工方會“虧死”。
按前述業主的說法,對于椅子的價格,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當時都沒回應。直到2025年,第一屆業委會被罷免兩年半后,有業主舊事重提,薛德才在業主群里說,據他所知,椅子價格是400元一把。
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薛德才表示,前物業公司經理楊某跟他提過,當時說的是四百多元一把,他才同意買,后來不知道怎么變成1000元,也不知道椅子是用維修資金買的。在他看來,買椅子并不能用維修資金。
對于哪些項目可以用維修資金,以及如何用維修資金,業委會現任主任金鋒也不是很清楚。按他在“一規兩約”修訂會上的說法,自己曾就如何使用維修資金請教過專業人士,對方稱,所有涉及維修資金項目都要“走流程”,搞不清楚的話就試試,“流程能走通,它(維修資金管理系統)就給你出;如果走不通,它就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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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業委會履職期間,物業公司用維修資金購買的休閑椅,單價1000元。南方周末記者柴會群攝
“積極分子”參選被舉報
薛德才認為,發起罷免的那些人,是想通過罷免業委會來換物業公司。
罷免投票期間曾出現一個插曲:一個業主把放在樓門口的投票箱抱回了家,導致部分選票作廢。
據薛德才介紹,這個業主支持業委會,他在投票箱旁放了一塊牌子,上寫“東山老虎吃人,西山老虎也吃人”,意思是物業公司越換越差。不料牌子不見了,該業主一氣之下,就把票箱抱回了家。
最終,絕大部分業主投了贊成票,第一屆業委會五名委員全部遭罷免。
香景園是新江灣城街道第一個也是迄今為止唯一成功罷免業委會的小區。在一位熟悉香景園小區和業委會工作的人士看來,這次罷免能成功,主要在于第一屆業委會“太老實”,如果他們能抓住程序瑕疵,就可以讓這次罷免作廢。
隨后,由街道辦牽頭,啟動了業委會換屆改選工作,此過程中又生波折。按金鋒的說法,一開始是報名參選人數太多,要“勸退”,“后來又不夠了”。
作為罷免行動的“積極分子”,業主遲女士本想參選新一屆業委會,并對外聲稱:如果當選,她哪怕自己出錢,也要查前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的賬。
隨后,前物業公司經理楊某舉報遲女士家中有違建問題,遲女士因此失去參選資格。
據一位業主介紹,遲女士退出后,其他“積極分子”也被一一“分化瓦解”,結果導致報名參選人數不足。后來,經居委會做工作,一位前任委員七十多歲的老伴答應參選,這才湊夠五個候選人。
按薛德才一次在業主群里的說法,第二屆業委會有幾個成員“也是楊經理推薦的”。
面對南方周末記者,金鋒并不諱言是楊某找他參選業委會的。按金鋒的說法,他曾問過楊某原因,楊某告訴他,如果“反對派”上臺,就會把物業公司趕走,所以才找他們這些“公平公正的人”。
金鋒說,他當時正好退休了,沒什么事干,就答應了楊某。
南方周末記者多次撥打楊某手機號碼,均未接通。
2025年4月,第一屆業委會被罷免兩年多后,第二屆業委會成立。
金鋒當選第二屆業委會主任沒多久,楊某就被開發商調走了。又過了一陣,前物業公司在小區貼出公告,宣布將從香景園“撤場”。
“小區是大家的,不是專家的”
第二屆業委會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為小區引進新物業公司。
據金鋒介紹,根據香景園老版規約,引進物業公司只能采取兩種方式:公開招標或協議選聘。
為了“合法合規”,業委會專門召開了一次臨時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投票選擇用哪種方式。金鋒后來在業主群里宣布投票結果,稱大部分業主贊同公開招標。
招標方案由一家第三方招標代理公司制定,5萬元代理費則由中標公司出。
有四家物業公司報名,其中有兩家被認為最具競爭力:一家是具有央企背景的A公司,一家是上房物業。
評標之前,包括金鋒在內的部分委員,曾考察過四家物業公司,多數委員中意A公司。
2025年7月21日,距開標還有8天,李宗陶突然收到一位業委會委員發給她的一段微信語音,暗示金鋒由于與A公司在維修資金返點問題上沒談攏,由原本支持A公司,改為支持上房物業。李宗陶當即把這段語音轉成文字,發在業主群里。
金鋒后來起訴李宗陶侵犯名譽權。此案于2026年3月23日在上海市楊浦區法院開庭審理,截至目前未作出判決。
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金鋒否認與物業公司談過此事。
2025年7月23日,李宗陶和薛德才、金鋒一起來到街道辦城建中心。李、薛二人試圖改變傳言中的“內定”結果。薛德才提出,是否可以先由專家打分,再由小區業主投票選出中標公司,因為“小區是大家的,不是專家的”。金鋒則反對,認為業主大會選擇了公開招標,就只能按照公開招標的規則來,得分最高者中標。
薛德才還提到,業主投票時,其實并不清楚公開招標是怎么回事:“我們小區就有這個毛病,什么事情要走流程的時候,把這個表交給業主,非要當面叫人家簽字,”薛德才說,“上一屆業委會也是這樣做的。”
6天后,香景園物業招標項目開了評標會,并當場開標,中標者是上房物業。
修改“一規兩約”
上房物業中標后,香景園業主大會與其簽訂的服務合同中,有這樣一條:在新版本三規確認前暫停使用維修資金(緊急事件、消防、電梯等除外),待新規出臺后再行啟用。
李宗陶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是她堅持要求把這一條寫入合同的,沒想到能被業委會和物業公司采納。
據董靈琳介紹,香景園引進新物業公司后,金鋒找到她,提出要修改“一規兩約”,由于小區業主也有同樣呼聲,于是就由居委會搭建平臺,成立了“一規兩約”修改小組,共同討論此事。
董靈琳稱,香景園現在用的規約,參考的是老版(2015年版)示范文本,后來市里出了新版示范文本,這也是第二屆業委會提出修改規約的原因。按她的說法,小區規約通常都是在“業委會覺得有必要”的情況下才會修改,如何修改也是由業委會來主導。
按李宗陶的說法,香景園此次修改規約,實際是由居委會“牽頭”的。
2024年,香景園小區成立黨支部,龔曉元任黨支部書記。在上海,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公司被稱為社區治理的“三駕馬車”,近年來,隨著業主與物業公司矛盾加劇,上海提出“黨建引領”,居委會和黨組織的作用得到強化。2026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生效,該法首次賦予居委會協助指導、監督業委會的職責。
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監督業主委員會屬于街道辦事處的職責。新江灣城街道王先生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雖然法律法規賦予了街道辦事處監督權,但具體怎么監督,法律法規沒說清楚。居委會一樣面臨這個問題——“管得多了,業主說你手伸得太長,這是我們業主的權利。”
董靈琳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由于自己不是香景園的業主,在規約修改過程中,她只能提建議。
修改小組成員中,除了五名業委會委員,還有五名自愿報名參加的業主代表,其中包括李宗陶和龔曉元,他們二人被金鋒視為“反對派”代表。
前述上海物業管理指導機構負責人認為,香景園將普通業主吸納進來參與小區規約修改,在上海屬創新之舉。
龔曉元向南方周末記者坦言,自己參加規約修改小組,主要就是想通過修改“一規兩約”來約束業委會,把維修資金“看好”。
根據相關規定,維修資金余額如果不足首期籌集金額的30%,業主應當續籌。然而,續籌并不容易。據公開報道,2017年,上海曾有400個小區嘗試續籌維修資金,成功的不到10個。
“居委會是好心,我也是好心。”談起此次修改規約的初衷,金鋒如此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但讓金鋒“萬萬沒想到”的是,“反對派”要主導這次修改。
有業主提議“零授權”
2026年2月6日晚,香景園第七次“一規兩約”修改會在居委會召開。由于要在此次會上“定稿”,5名業委會委員首次全部參加。應李宗陶邀請,一位小區業主用手機對此次會議全程直播。
三個多小時的會議,有一個多小時用來討論維修資金授權問題。
“反對派”和業委會各自拿出了一個修改草案。在“反對派”的版本中,對物業公司和業委會的維修資金授權限額大大縮減。物業公司的單次授權限額由老版的5001元降至1000元,年度金額授權由6萬元降到1萬元。金鋒對此沒有意見。
至于業委會的授權,由單次5萬元以下降到3萬元以下,年度總金額由20萬元以下降到6萬元以下。如果超出則要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投票決定。
對此,金鋒明確表示“有意見”。在他看來,這樣一來,以后維修事項就要頻繁開業主大會,不具可操作性,業委會的工作很難開展。
李宗陶則表示,授權多少是業主說了算,哪怕是3萬元和6萬元的授權,也要看全小區的人愿不愿意,“也可以不授權給你們”。
在這次會議召開之前,有業主在群里提議,對業委會的授權為零,并得到多名業主支持。一位支持“零授權”的業主甚至說,如果有緊急情況需要用錢,她可以個人先出資墊付。
作為會議主持人,董靈琳也不同意“零授權”,理由是沒聽說在上海有先例。
會議主題曾一度轉到誰有權修改“一規兩約”的問題上。龔曉元認為,修改的權力應該在修改小組。金鋒認為不對,權力在業委會。
董靈琳也表示,根據小區老版規約,修改規約屬于業委會的職責。
幾輪交鋒之后,金鋒最終接受了3萬元和6萬元的維修資金授權限額。他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說,他就算堅持5萬元和20萬元,“反對派”也不能怎么樣。
對于香景園縮減業委會維修資金使用權限這一動作,新江灣城街道王先生認為“不應該”。在他看來,6萬元權限,兩個工程一做就用掉了,再用的話就得召開業主大會,但業主大會有可能通不過,通不過就不能修,想修的業主就會吵,相關投訴就會增多。
“投訴多了怎么辦?”這位工作人員反問。在他看來,維修資金的使用權限并不是限制業委會的,而是限制居民的。
董靈琳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修改草案定下來后,后面將由業委會進行公示、公告,然后召開業主大會,投票通過即生效。
不過,截至目前,距最后一次修改會已過了近三個月,業委會仍未公告。
2026年3月13日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金鋒表示何時召開業主大會尚未確定,“還有流程要走,沒那么容易的”。
“說不好聽的,我(希望)最好通不過。”金鋒說,“通不過我就沿用原來的。”
這次采訪結束后的一個月內,香景園的7—10號樓又兩次發生臨時停水,金鋒本人就住在8號樓,按他在業主群里的說法,根據物業公司提供的報告,故障原因與2025年那次一樣。
同樣,此次更換設備費用也是從維修資金中支出,報價也是8158元。唯一的不同是,業委會五名成員中,有一人投了反對票,但根據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委會表決遵循“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持反對意見的委員未能阻止這次維修。(閃電新聞、南方周末)
編輯:李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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