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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下稱“包頭稀土高新區”),一場由檢察機關推動的安全生產整改近日正在該區重點企業緊鑼密鼓地進行。這一切,要從食鹽說起。
2025年10月,一家稀土企業報警稱,車間某生產設備突然發生故障,多爐出現坩堝嚴重腐蝕現象,排查監控后發現是有人多次將食鹽投入生產原料多晶硅的料袋中。這一“惡作劇”般的行為,險些釀成重大安全事故。
今年1月,該案被移送至包頭稀土高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該稀土企業員工張某不滿崗位調動,為泄私憤,將家中的食鹽裝于褲兜帶入車間,伺機多次撒入坩堝原材料中,導致20個坩堝無法正常運行。經評估,該行為造成企業直接財產損失約8.5萬元。更為兇險的是,設備受損極易產生爆炸風險,所幸企業巡檢人員及時發現并緊急處置,避免了人員傷亡和更大的損失。
“稀土是國家重要戰略資源,稀土企業的安全生產不僅關乎企業存亡,更關乎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穩定。”包頭稀土高新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經該院提起公訴,今年3月,法院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判決現已生效。
案件雖已辦結,但檢察官的心中仍有疑問:為何一名員工能如此輕易地對核心設備下手?企業在人員管理和安防措施上還有哪些不足?如何避免下一個“張某”出現?
帶著這些問題,檢察官深入企業走訪調查,發現該企業在關鍵崗位人員心理干預、重點區域出入管理、投料環節監控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4月22日,包頭稀土高新區檢察院向該企業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實施雙人雙鎖管理、建立員工溝通疏導機制并定期對員工開展法治教育等。
收到檢察建議后,涉事企業迅速行動,不僅改進了廠內監控設備、完善核心設備管理機制,還專門設立了“員工訴求接待日”,暢通矛盾化解渠道。同時,該院聯合轄區應急管理局、工信局等部門,將該案作為典型案例在轄區內稀土、高新科技等重點企業中進行風險預警,推動建立重點產業安全生產保護聯盟。
來源:檢察日報·檢察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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