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6-05-14 21:32:34
信網·信號新聞5月14日訊 近日,福建省晉江市榮譽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因存在“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的違法行為,被罰款1.56萬元。
“閩泉晉梅嶺罰〔2026〕4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10月30日,晉江市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對晉江市榮譽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執法檢查,在檢查中發現該酒店:3#封閉樓梯間首層與其他部位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且樓梯間內設有采購部辦公室,3#封閉樓梯間首層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門采用推拉門,抽查發現3樓宴會廳疏散門采用推拉門,抽查發現3樓一處使用明火烹飪的操作間與其他部位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抽查發現5樓一處安全出口門設有裝飾門且未向疏散方向開啟,涉嫌存在“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福建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閩消(2026)7號)編號XFF3較輕違法處罰階次4的規定,晉江市人民政府梅嶺街道辦事處對晉江市榮譽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處以罰款1.56萬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晉江市榮譽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為李芳龍,注冊地址位于晉江市梅嶺街道電力公司綜合大廈,企業員工規模203人,屬于中型企業。該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餐飲服務、歌舞娛樂活動、住宿服務等。2025年該酒店曾中標多個大型會議服務酒店采購項目,招采單位包括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等。(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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