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出狂言 “人在外地奈我何”?微信群辱罵他人,麗江一男子被依法查處
網絡社交方便快捷,早已成為日常溝通、鄰里交流的重要平臺,但這絕不意味著任何人都能在網上口無遮攔、肆意宣泄戾氣。近日,寧蒗縣公安局永寧坪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微信群公然侮辱他人案件,違法行為人李某因在群內惡意辱罵村民、不聽勸阻、拒不收斂,最終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為自己的一時沖動和無知狂妄付出了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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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案件發生在5月13日。李某因日常瑣事心生不滿,竟將個人情緒發泄在微信群內,公然對同村村民進行惡語謾罵,所用言辭污穢低俗、不堪入耳,嚴重擾亂群內交流秩序,也對受害人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傷害和名譽侵害。
事情發生后,群內多名親友、鄉鄰見狀紛紛出面善意勸阻,希望李某冷靜下來、停止不當言論。可面對眾人好意勸解,李某不僅毫無悔改之意,反而態度囂張,認為旁人多管閑事,依舊在群內持續發表侮辱性言論,完全沒有收斂跡象。
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有群友本著善意,在群內對其進行普法提醒,告知其網絡辱罵他人屬于違法行為,將要承擔法律責任。李某非但不聽,反而自作聰明、口出狂言:“我人在外地,公安機關又能怎?”
在李某看來,只要身處外地、隔著網絡空間,就能憑借地域距離逃避法律追責;他更是天真地認為,在微信群里罵人不過是小事一樁、無傷大雅,完全無視他人人格尊嚴,也徹底漠視了國家法律底線。
長時間遭受無端辱罵、精神不堪其擾的受害人,最終選擇報警維權,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接警后,永寧坪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展開調查取證工作。民警依托網絡數據線索,固定完整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關鍵證據,依法依規快速查清全部案件事實。
在扎實充分、無可辯駁的證據面前,李某的僥幸心理徹底破滅,最終如實供述了自己在微信群內公然侮辱他人的違法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寧蒗警方依法對李某作出行政處罰。
目前,李某已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對自己在網上任性妄為、辱罵他人的行為深表后悔。
警方鄭重警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言論自由絕不等于任性妄為
網絡空間看似虛擬無形,卻絕非法律真空地帶,更不是個人發泄負面情緒、惡意攻擊他人的“自留地”。我國法律明確保護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在網絡上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詆毀他人,同樣屬于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肅追究。
現實中,不少人像李某一樣存在認知誤區,誤以為“網上說話沒人管”“人在外地查不到”,為圖一時口舌之快,突破道德底線、踐踏法律紅線,最終不僅傷害他人,也讓自己身陷處罰、顏面盡失。事實上,網絡行為全程留痕,任何違法言論都有據可查、有責必究,地域距離從來不是逃避處罰的“擋箭牌”。
警方在此鄭重告誡廣大網民:網絡不是宣泄戾氣的法外之地,社交平臺更不是任性妄為的私人空間。每一位網民在發表言論、參與網絡交流時,都要守住法律底線、恪守公序良俗、遵守網絡文明公約,做到理性發言、文明互動。
遇事多一份冷靜,發言多一份克制,堅決抵制網絡暴力、網絡辱罵等不良風氣,自覺規范自身網絡言行。對各類網上公然侮辱、誹謗他人、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嚴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全力守護文明清朗、安全和諧的網絡環境。
廣大市民務必以此案為戒,切莫因一時沖動、一念糊涂,觸碰法律紅線,到頭來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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