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歲往上的莊稼人,提到“交公糧”這三個字眼眶都會有點濕。當年的夏收時節,天不亮就要起來,把曬了三四個大日頭的麥子裝進麻袋,套上架子車或者借生產隊的拖拉機往糧站趕。
糧站門口排起的長隊能從大門口一直甩到村外,驗級員手里拎著一根空心扦子,挨袋子戳進去看成色,水分高了得拉回家重曬,雜質多了還要過篩。
一趟下來全家老小忙到天黑,換回一張薄薄的完稅憑證,心里卻格外踏實。那個年代畝產也就兩三百斤,交完皇糧國稅,再留下種子、口糧和飼料,多數人家青黃不接的時候還得借糧度日。
假如有這么一份工作,你看一下你會不會干?月薪3000塊,但是個人所得稅要交100塊。
除了所得稅,你還要給公司付水費、電費、物業費200塊,畢竟有公司才有工資,你得為公司的正常運轉而負責。然后,公司開了其他的分公司,所以你還需要出資200塊錢作為建設費,因為分公司也是你們公司的一部分。
還沒結束,公司規定,公司的產品你得每個月再花300塊錢,以高于市場價一倍的價格去買,這表示的是你對公司長遠發展的堅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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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完,別的公司是節假日放假,但是你得來公司做大掃除,去下面的工廠當搬運工,去市場當推銷員,畢竟公司從外面再招人得花3倍的工資。
那這份工作你會干嗎?估計不會,但這就是2006年之前中國農民的真實寫照。國家有能力每年湊到10000億,將農民的養老金提到1000塊,引起的爭議不小。最典型的說法就是:農民交的公糧是稅,不是社保,交稅是義務,那怎么能換養老金呢?
那么,農民交的公糧,交的到底是什么?如果公糧真的是稅的話,那農民該不該拿養老金呢?生活較真,我是顧問,今天我們就好好校正一下公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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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可否認,公糧確實是稅,更明確地說是農業稅。1958年,我國第一部全國統一的農業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頒布,第二十四條就曾經規定:農業稅是以征收糧食為主,對于繳納糧食有困難的納稅人,可以改征其他的農產品或者現款。
而且其中還規定了,納稅人交納的糧食必須曬干揚凈,沒錯,沒搞干凈的糧食,糧站是不收的。這道延續了兩千六百多年的征賦,畫句號是在2006年1月1日,當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正式廢止《農業稅條例》,億萬農戶卸下了肩上千百年的納稅擔子。
至于稅率,在農業稅廢除之前,全國的平均稅率一直是常年產量的15.5%上下,最高不能超過25%。說實話,這個稅率一開始并不低,但是國家也留了兩個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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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確定各自的平均稅率。在上一期視頻的評論區,就有云南的粉絲曬出了一張當年的納稅手冊:3.64畝地,計算的產量1167公斤,實稅多少呢?是91公斤,折合算下來,稅率差不多是7.8%左右。
15.5%是名義稅率,不是實際的稅率。簡單來說,隨著化肥、農機、育種的進步,糧食的畝產其實是一直提升的,但是計算征稅的基數,也就是常年產量,各地會經常保持3到5年不做大的調整。
因此,在農業稅取消之前,各地的實際農業稅的稅負大多保持在3%到4%左右,差不多和目前的個稅第一檔齊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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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說,農民一直在交的公糧,只是所謂的個人所得稅呢?當然不是。在過去,農村有一個順口溜,叫做“一稅輕,二稅重,三稅無底洞”。所謂一稅,就是我們前面說的農業稅。但是農業稅外,還有二稅和三稅。二稅就是提留統籌,三稅就是集資攤派。
其中,提留統籌,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三提五統”。其中“三提”是農民要向村集體繳納公積金、公益金和管理費:公積金拿來修水利、建倉庫;公益金拿來給五保戶做供養、給困難戶補助;而管理費則是用來保障村組織的正常運行,村干部的工資、辦公經費都是從管理費里面出的錢。
而“五統”則是要交給鄉鎮一級政府,分別用于鄉村義務教育的辦學經費、計劃生育的宣傳經費、民兵的訓練費、國防的教育費、鄉村公路的修建及養護費、優撫費(軍屬、傷殘軍人、老復原軍人)。沒錯,“三提五統”,村鎮兩級八大項目,都要找農民來交錢。
那要交多少錢呢?政策上的要求是,一般控制在上一年人均純收入的5%以內。這張是2000年河南“三提五統”的征收單,上年的人均純收入是1300元,按道理人均征收的標準不能超過65元,最終收了50.9元。那一家4口,一年要征收的錢就是203.6元,而這已經算是非常規矩的了。
1998年,農業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家計委、法制辦聯合對農民的負擔進行調查,結果顯示,不少地區采取虛報農民人均純收入的辦法,變相多收提留統籌費。
比如,廣西壯族自治區某村1997年上報的農民人均純收入是2500元,并作為計提提留統籌費的依據,但經檢查組對有代表性的農戶核算,實際的人均純收入僅為1170元,上報的收入比實際的收入高出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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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部委檢查的10個縣當中,1998年提留統籌費占上年人均純收入的比例,最低的是3.1%,最高的能達到128%。
《經濟日報》給出的數據稱,一稅每年的征收總額大概是300億元,人均是32.5元;但是“三提五統”的二稅,每年的征收額超過600億元,人均65元,比一稅多一倍。這個負擔有多重,可想而知。
但即便如此,一稅和二稅至少是有數的,農民難以預判的,其實是彈性最大的三稅。所謂的三稅,實質上就是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和亂攤派。為什么說三稅的負擔重呢?我們也不列宏觀的數字了,就看五部委1998年那次聯合調查中發現的案例,來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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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部分的中學,除了正常的學雜費之外,還要求初中生每人每年要交教育附加費240元、民辦教師統籌費30元;小學還要交補課費50元和新建學校球場費15元;就連學前班,各種攤派費用加起來也得多交500塊錢。
重慶一位農民,因為房屋被山洪沖毀需要重建,需要繳納村鎮建設費240元、基本農田保護費960元等一系列費用。這些都是特定歷史時期的不規范現象,隨著2000年安徽率先試點、2004年中央定下路線圖的農村稅費改革,早已全部清理整改。
而根據農業部門提供的數據,雖然建國以來農業稅的實際稅負越來越低,但是從1990年到2000年這10年間,農民的稅費負擔總額卻從469億元增長到1359億元,人均負擔增長了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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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二稅、三稅加起來,最保守的估計,每年能占到農民純收入的20%到30%左右。
結束了嗎?當然沒有,還有義務工。1962年,《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首次明確規定,每個有勞動能力的社員,每年要完成一定數量的基本建設工,也就是勞動積累。
到了1992年,《農村承擔費用和勞動管理條例》正式執行,這個條例將勞動積累劃為兩個部分:義務工和積累工。其中,義務工由鄉鎮統籌,積累工由村級主導,兩種工每年合計要出15到30天,且都不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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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了嗎?還沒有。還記得之前說過的統購統銷嗎?這是國家工業化初期的歷史政策,也就是大家說的工農剪刀差。
農民交完公糧之后,按照規定,還得再賣一部分糧食給國家,這就是統購糧,價格遠低于市場價。學界測算,1953年到1985年,國家通過統購統銷從農業汲取了6000到8000億的剩余,相當于同期農業稅總額的6倍還要多。
所以,2000年之前的農民,是怎樣度過他的一年的?他們面朝黃土背朝天,交完農業稅、賣完統購糧,還要交“三提五統”、各類攤派,農閑時還要出無償義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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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稅廢止后,中國農業政策從“取之于農”切換成“予之于農”,如今補貼政策不斷完善,2026年作為“十五五”開局之年,農業農村部公布16項強農惠農政策,覆蓋種糧、養殖、幫扶等多個領域,資金通過“一卡通”直接兌付到戶,這是對農民過去付出的回饋。
那怎么理解農民當年的付出呢?可能舉一個月薪6000的例子,你更能共情一點。月薪6000的你,交完200塊的個人所得稅之后,需要再從工資里拿出400塊給公司付水費、電費、物業費,還要出分公司建設費、高價買公司產品,節假日還要無償加班。
就這樣任勞任怨干到退休,問一句:“公司能給我養老嗎?”有人跳出來說:“公司給你發工資,為什么要給你養老?”你什么感受?沒錯,這就是我聽到“農民交的公糧是稅,為什么要領養老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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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說“沒交社保,就不該有養老金”的聲音,他們忽略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2000年之前,村鎮兩級政府就是農民養的,農村的基礎設施是農民建的,農村的政策成本是農民扛的。農民講究養兒防老,從農業稅確立的1958年算起到2006年廢止,農民養這片土地至少47年。
因此,他們的養老金,從來不是該不該給的問題,而是該給多少的問題。這是責任,更是公平。
之所以要反復呼吁,除了農民值得被看見之外,更重要的是,留給農村老人的時間真的不多了。當年交公糧、出義務工的農民,如今大多已經是70、80歲的老人了,他們的腰被田埂壓彎了,他們的眼睛被歲月熬花了。
從拉車交公糧到刷卡領補貼,二十年實現千年轉身,而讓這些辛苦一輩子的農村老人,晚年過得安穩、體面,是GDP140萬億的我們,應該守住的最基本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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