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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6年10件為民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6年支持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我市2026年支持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項目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項目人員范圍
未就業的甘肅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省內技師學院預備技師班和高級工班畢業生;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愿意在白銀就業的省內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數民族畢業生。省內涉藏地區畢業生可放寬至普通中專學歷。本項目中的“未就業”以未參加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作為判斷標準。
(二)項目單位范圍
我市縣級及以下教育、衛生機構,街道社區、基層站所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數字經濟和文旅康養等重點產業相關的國有企業,供銷合作社系統社有企業,民營企業,社會組織。上述屬事業單位性質的,參加項目人員不占事業編制、簽訂勞動合同,按臨聘人員管理。
用人單位按照屬地化原則申請項目名額,應當運行管理規范、經營狀況良好且3年項目期滿后仍能夠為招聘人員提供留用條件。各縣(區)人社局要按照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審核把關,對往年招用項目人員期滿后留用率較高的用人單位可優先納入范圍,鼓勵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積極參與項目。
對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納入項目范圍:
1.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不履行社會保險參保義務的。
2.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受到舉報、核查屬實或被勞動監察等部門查處的。
3.經營狀況較差、管理混亂,受到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理的。
4.有其他嚴重不良誠信記錄的。
二、扶持政策
(一)對通過本項目招聘的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每人每月給予1500元的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
(二)參與項目的用人單位必須與畢業生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按時發放工資報酬,確保用人單位發放的工資報酬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項目人員補貼期未滿自行離崗的,在剩余項目資金允許的情況下應當進行遞補,新遞補人員同樣享受為期3年的生活補貼;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項目聘用人員,可由符合條件的新用人單位再次聘用,繼續享受應享未享月數的生活補貼。
(四)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項目人員個人生活補貼。
三、組織招聘
市、縣(區)人社部門通過線上線下各類招聘活動,組織用人單位與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雙向對接。雙向對接招聘會原則上于8月15日前召開,具體時間由市、縣(區)人社部門另行通知。8月底前用人單位與畢業生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展崗前培訓,9月份項目人員全部到崗工作。參加雙向對接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及個人簡歷等相關求職資料。
用人單位申報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登記證等;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誠信無不良記錄的相關證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等資料;企業單位情況介紹,明確招聘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專業要求、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資報酬等,同時填報《2026年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招聘崗位申報表》。
四、咨詢電話
白銀市人社局:0943-8246833
會寧縣人社局:0943-3222960
靖遠縣人社局:0943-5937135
景泰縣人社局:0943-5590826
白銀區人社局:0943-8546191
平川區人社局:0943-6626690
附件:《2026年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招聘崗位申報表》
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5月15日
★來源: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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