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的一天,一名2歲男童在北京朝陽街頭被7個蒙面人強行帶走,主謀竟然就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嫌犯劉某伙同六七名蒙面戴帽者,趁自家孩子外公外婆帶遛娃時,突然上前控制老人、將其推搡至輕傷,強行抱走孩子后乘電動車逃離。
事發(fā)后孩子母親報警,劉某被北京朝陽區(qū)法院處以司法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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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男童在街頭被7個蒙面人強行帶走
“視頻里能看到一共有七個人,全都戴著口罩帽子,難以分辨樣貌性別。整件事明顯是早有預謀,當時有人提前騎電動車等候接應,幾人分工明確,有人攔住我的父母,有人抱走孩子,還有人在小區(qū)門口幫忙開門放行。”孩子母親石可(化名)向第一現(xiàn)場記者講述,她在監(jiān)控視頻里看到的,孩子被搶的驚心動魄的一幕。
據(jù)石可回憶,30多歲的她是國內985名校碩士,留學歸來后經(jīng)相親結識丈夫劉某。二人感情基礎薄弱,2019年相識僅四個多月便倉促結婚。婚后劉某就對石可直言,讓她不要對婚姻抱有太大指望,從備孕、懷孕到生子育兒,石可全程獨自承擔,丈夫在孕期、產(chǎn)檢中完全缺位。
“他從來沒有陪我做過一次產(chǎn)檢!孩子14周之前,我每天都要打保胎針、喝中藥,從沒間斷過。打肝素針要先捏起肚皮再扎進去,藥劑打完吸收很慢,還會在肚子上結成又硬又黑的腫塊。一天一針,到最后肚子上都找不到能下針的地方了。我跟他說要在肚皮上打肝素,他聽完也毫無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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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可在肚皮上打肝素
正因丈夫婚前婚后的冷漠態(tài)度,石可早已看淡這段婚姻,不再對對方抱有任何期待,也不再強求其分擔家庭與孕期責任。
“他前面就跟我說過,讓我不要對婚姻抱太大希望。自此以后,我就不會要求他去做任何事情,因為沒期待就沒痛苦。”
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矛盾不斷,于2024年正式分居。分居后,劉某及其家人頻繁通過發(fā)微信、上門等方式,對石可進行騷擾、辱罵。
“他一邊肆意污蔑、辱罵、貶低、傷害我,一邊又強行逼著我不能離婚。法官也跟我說,從和我們兩人的溝通中能看得很清楚,作為孩子媽媽,我唯一要做的就是保護好孩子,不能再一味對他退讓。短短兩個半月里,他居然27次趁著上班時間,帶著父母堵在我家門口,就在離家門一兩米的樓道里,他父母在后面舉著手機拍攝,他對著攝像頭當眾大聲辱罵我。”
劉某多次在樓道當眾指責、詆毀石可,言語攻擊性極強,辱罵幾分鐘后便自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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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多次在樓道當眾指責、詆毀石可
在石可看來,自己一直溫順遷就,有孩子后才有了些許抗爭意識,但大多時候仍選擇妥協(xié)。丈夫無法接受離婚,試圖用孩子逼迫她回頭,卻從不自我反思、不愿主動改變。
“離婚對他來說應該是在他的意料之外,我覺得如果你逼著我不離婚,那我們大家是不是可以做一些改變?”
石可與兒子被迫分離后,她成為“紫絲帶媽媽”中的一員。“紫絲帶媽媽”是指被迫與孩子分離、常年奔走于婦聯(lián)、警局、法院維權的母親。劉某稱孩子由爺爺奶奶安置在江西老家,但石可多次上門尋找均無人應答,200多天里始終見不到孩子。
“孩子被搶走后的每一天,我都睡不著覺,我現(xiàn)在比以前更憔悴。我的床上還有孩子的圍欄,孩子的小枕頭,還有孩子被搶走的那一天穿的小外套,我晚上要拉著小外套的手跟孩子說話才能勉強睡一會。”
“原來人們說的,媽媽想孩子會把眼睛哭瞎,是真的會發(fā)生!可盡管如此,我還是要讓自己好好的,我得保護好身體,積極地面對世界,因為我要用最好的自己,等待孩子回來!”
“我不計較利益的得失,真誠地希望孩子的爸爸,能夠和我一起,為孩子的未來做一個友好協(xié)商!” 石可表示,她愿意放棄財產(chǎn)利益,只希望和丈夫友好協(xié)商。
目前石可一邊打離婚官司、一邊奔波尋子、兼顧事業(yè)。她反復權衡,若離婚和陪伴孩子只能二選一,她寧愿暫時不離婚,只因孩子缺少母愛、被灌輸仇恨思想的傷害更大。
如今,兩人離婚案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石可多方嘗試聯(lián)系劉某,希望對方告知孩子下落、履行法律義務,愿意當面坐下來協(xié)商訴求,但劉某始終拒絕溝通、拒絕談判。
(來源:第一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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