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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 來源:武漢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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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武漢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發布《今日起施行!新版異地公積金貸款細則來了》一文,全文如下:
4月14日,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新版《武漢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新規自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下面,就帶大家一起看看,與舊版相比,這次都有哪些變化吧。
一
規范了異地貸款條件
一是放寬貸款條件,取消戶籍地限制。凡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外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及以上的單位繳存職工,均可申請異地貸款,不再要求申請人具有武漢市戶籍。
二是參照新建房和存量房實施細則,統一規范了還款能力、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購房合同簽訂時間、存量房房屋權屬清晰、住房套數及公積金貸款記錄均符合公積金貸款要求等相關貸款條件的表述。
二
調整了異地貸款套數認定規則
將異地貸款套數認定標準簡化表述為:“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即參照本市新建房和存量房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異地貸款套數認定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且房屋套數和公積金貸款次數,皆以本市房查和公積金貸款記錄為判定依據,不再與繳存地房屋套數和公積金貸款次數合并計算。
三
簡化了異地貸款證明材料
一是整合簡化異地貸款申請表,與本地貸款一致,均使用《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表》。
二是實行 “亮碼可辦”。依據住建部《關于整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推動“亮碼可辦”的通知》,全面啟用住房公積金個人業務辦理電子碼辦理異地貸款業務,不再要求異地職工出具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及明細。
三是與異地貸款套數認定規則優化相呼應,不再要求異地職工出具繳存地房屋套數證明。
四
優化了異地貸款流程
一是結合“亮碼可辦”服務的新要求、新特點,刪除了異地貸款紙質審核資料報送、返還,以及向繳存地公積金中心核實信息的流程。同時,刪除了出具異地貸款繳存證明的流程,明確了本市繳存職工到外地購買自住住房的,憑住房公積金個人業務辦理電子碼辦理相關公積金業務。
二是參照新建房和存量房實施細則,優化異地貸款申請、受理、審核、合同簽訂、抵押登記及貸款發放等各程序環節的相關表述。
五
拓展了異地貸款業務種類
新增受理異地商轉公業務。外地繳存職工或其配偶在本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時已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且尚未結清的,可以申請異地商轉公貸款,按《武漢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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