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5月30日上映的《監獄來的媽媽》上了熱搜,這讓持續了長達8個月的爭議擺到了臺面上供公眾審視。
《監獄來的媽媽》本是一部扔到市場上毫不起眼的現實題材電影,被影迷關注并出圈,因為兩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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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影去年入圍第73屆圣塞巴斯蒂安電影節,這是權威的A類電影節之一,《監獄來的媽媽》進入主競賽單元,提名金貝殼獎,主演趙簫泓拿到最佳主角表演,讓電影獲得廣泛關注。
二、影片自稱根據真實故事改編。有現實原型的影視作品很多,只不過影視作品說到底是藝術創作,不是“今日說法”這樣的新聞欄目,都會有藝術加工,且在拍攝的過程中用專業演員詮釋人物,并模糊人物原型和故事發生地。
但《監獄來的媽媽》是一套大膽又創新的拍攝思路,主演趙簫泓就是新聞事件中殺夫并鋃鐺入獄的當事人,出獄后主演了這部電影,深化乃至圍繞她的核心人物,兒子和婆婆也都是當事人本色出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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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的爭議也源自于此。片方的宣傳態度和趙簫泓本色出演疊加,等于態度鮮明的亮出六個字:還原案件真相。
那么電影里的真相是什么呢?劇情簡介可見一斑:“她因反抗家暴,在一次沖突中失手殺夫,被判入獄。”
家暴+失手,無疑將主人公定義成反抗家暴、服刑后重新站起來的大女主形象。但網友曝光的審判書和電影里的案件定性、人物設計截然相反,審判書沒有家暴認定。
我們不在這里討論社會新聞,僅關注電影,具體案件就不展開說,感興趣的可以上網查。這里只說結論。
單就電影本身來說,因家暴失手殺人,服刑后重新站起來的劇情和人物設定沒問題,近幾年女性電影出圈的很多,只要不違背社會主流價值觀,就會被觀眾認可、也會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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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出在,電影都不僅僅是影射現實,甚至在宣傳營銷上一再強調“高度寫實”,甚至出品人沈芬高調宣稱女主是“因反抗家暴失手致人死亡”,以及高舉“女性力量”就讓人覺得不對味兒了,到底這個叫沈芬的出品人說的是事實,還是判決書上白紙黑字是事實?
如果前者是事實,那是不是冤假錯案、要不要翻案?
如果后者是事實,那電影是不是在模糊事實,打算傳遞怎樣的價值觀?
個人認為,不管最終答案是哪個,在搞清楚之前,電影上映都應該先停下來,等沒有爭議了再說。當然,從目前的輿情來看,電影月底上映的可能性也很小,我想各方都要反思一下,從創作、過審到宣發,究竟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更耐人尋味的一點,是研究了一下《監獄來的媽媽》背后的資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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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監獄來的媽媽》有四家出品公司,依次為上海至久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唐人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光年意象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上海大象伙伴影業有限公司,發行則為大象點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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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出品方上海至久股東中,高調接受采訪、為電影和主角發聲的出品人沈芬是其中之一,持股比例25%,算是大股東,同時也是公司執行董事。
不過持股比例達到70%的是陜西盛世唐人,和出品方排在第二位的北京盛世唐人是關聯公司。公司雖是“文化產業集團”,但本身是西安合利森裝飾工程成員,是一家以從事專業技術服務業為主的企業,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公司新近動態也都和影視無關,今年披露的三個招投標,兩個是長慶油田的項目,內容為“文化書籍撰寫”和“官微運營推廣項目”,很難想象,一個油田的官微,一年運營費用就高達22.5萬元。
還有一個也和石油相關,是主題特色文創產品設計制作項目,中標金額25萬元。
而排在第二位的北京盛世唐人和第三位的北京光年意象又有業務關聯,兩家公司去年一起中標了北京某地“舞劇節”,采購人也是北京某地某部門,截圖我就不放了,感興趣的可以自己查,這兩家公司應該有比較深厚的政府背景。
這樣看來,前三家出品方其實是一個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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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第四家“大象伙伴影業”,負責人是《監獄來的媽媽》出品人之一蔡慶增,這家公司汪涵并沒有持股,為什么會掛名出品人呢?
這里要請出電影導演秦曉宇了,他相當于大象伙伴影業的御用導演,和汪涵有很深淵源、長期合作,之前有《第一次的離別》《密語者》等,但汪涵始終身居幕后,他不拍戲、不參演,只運作投資和行業資源的支持,掛名出品人或總策劃。之前姚晨為電影打call,猜測也是汪涵這邊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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