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傻,做得對,現在很多男人選女朋友也看性價比的。
我剛出來工作的時候,我的女上司就說過,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不要老想著花男方的錢,比如出去吃飯,男方請兩三次,女方最好也要回請一次,如果男方請自己去很高檔的地方吃飯,自己請不起,就去一般的飯店就可以了,男方送禮物給自己,最好也要回送給男方,在自己能力范圍內會送就可以了,有來有往才能長久。
但現在很多女的談個戀愛,就好像打劫男方一樣,這樣很多容易把男方逼走的,男人也不是傻了,長期做提款機誰也受不了的!
我身邊一個小伙子在一家大廠做技術工,月薪一萬二左右,,在我們這個三線城市已經是高薪男了,家里出了首付給他買房子,他負責月供,月供四千左右,住房公積金兩千已經覆蓋了一半。
剩下的一萬,不夠他的戀愛資金,他的女朋友就是那種拼命往死里花錢的主,出去吃飯去人均兩三百的高檔酒店,或去網紅打卡點,反正就是哪里燒錢就去哪里,好像小伙子的錢是大風刮來的一樣。節假日要有儀式感要禮物,要大額紅包,動不動就要1314, 5200,禮物要奢侈品,直接給小伙子列清單,經常拉小伙子去名牌店消費,買名牌衣服,名牌鞋子,基本上都是一千以上,名牌包包,兩萬以上,說只有名牌包包才能配得上她的衣服和鞋子,另外名牌手表,甚至去金店買金器,這還沒有結婚,只是談戀愛而已,她就那么大手筆地要要要。
全程不顧小伙子賺錢辛苦,哪怕出去喝一杯飲料也是要三四十元一杯的那種,吃個雪糕都要吃20元以上一支的那種,說便宜的不好吃。買水果買進口的,說進口的口感好,隨便買一點水果就是兩三百的那種,買菜要買有機蔬菜。關鍵是無論是買什么她都是一毛不拔,還理直氣壯地說:男人的錢在哪里愛就在哪里,舍得為我花錢才能證明是愛我的。
小伙子和她談八個多月的的戀愛后果斷提出分手,盡管她很漂亮,但小伙子的錢包也受不了,他說這八個月不但每個月都是月光族,連房貸都經常要刷信用卡應付,實在太累了,撐不住,她就當我是移動的提款機,從來不心疼我賺錢的辛苦,也從來沒有問過我過累不累,每次見面都瘋狂地拉我出去消費,都是高消費,覺得這樣才證明我愛她!
我太累了,愛不起,不奉陪了!
分手后,小伙子找了一個為他省錢的女朋友,戀愛一年,存了六七萬,每個月的戀愛資金就一兩千左右,女方很會做人,出去吃飯這次他買單,下一次女方就會自動買單,他送禮物給女方,女方也會回送他價格差不多的禮物,跟女方相處很舒服很輕松,沒有壓力,不用擔心還不起房貸要刷信用卡,逛街不用擔心被女方拉到名牌店去消費,這才談戀愛正確打開方式。
小伙子跟這個女朋友戀愛一年多后就結婚了,結婚后買一輛車給女方開,他自己的工資每個月付了房貸后,自己留兩千,其他的交給老婆打理。
她的前女友跟他分手后,找了三年多都找不到像他這樣的冤大頭,居然回頭找他,那時候他都快做爸爸了。前女友也30歲了,想再去收割男人就很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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