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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陳閩之 資深危機處理專家,南京大學商學院EMBA行業導師,南京大學商學院AACSB國際認證顧問委員會委員,南京大學海外教育學院兼職研究員,南京大學校友總會監事
過去四十八小時,兩所高校因為同一類事件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華南理工大學一名研究生在課堂上偷拍女生裙底,持續約半小時,當場被抓住、當場刪視頻。校方回應:已給予該生“留校察看一年”處分,雙方已達成和解。南京審計大學一名應屆研究生在超市偷拍女生裙底,當場被制止。校方成立專項調查組,尚未公布最終處理。但比偷拍本身更引爆輿論的是另一層身份——此人已被江蘇省稅務局公示為2026年度擬錄用公務員。一個“留校察看”,一個大概率面臨“開除+取消錄用”的雙重打擊。兩所學校給出了完全不同的答卷,而公眾的反應也截然不同。這迫使我們必須直面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大學教育的初衷,是不是要給犯錯者一次改正的機會?當洶涌的輿情要求“嚴懲”時,高校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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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起偷拍,兩種處理
華南理工大學的處理邏輯相對清晰:偷拍行為屬實,校規處罰檔次從警告到開除學籍共五檔。偷拍通常落在“嚴重警告”到“留校察看”之間。校方選擇了留校察看——程序上沒大問題,但輿論普遍覺得“輕”了。評論區清一色的質疑:“偷拍半小時才留校察看?這種懲罰能起到什么威懾作用?”
南京審計大學的處境則要復雜得多。當事人顧X佳面臨的調查維度不止一個:第一,偷拍行為是否觸及行政拘留甚至更重處罰?第二,校規下偷拍落在哪個處罰區間?第三,也是最致命的一層——國稅局正在對他進行錄用考察。一個在公示期間還偷拍女生裙底的人,被體制預準入的合法性基礎何在?這個拷問,南審無法替稅務系統回答,只能等待稅務的落錘。
兩所學校之所以給出不同答案,不是因為“誰更嚴厲”,而是“誰承擔的風險不一樣”。華工的決策空間被校規和輿論夾擊,傾向于取中間值;南審的決策空間被更高層級的體制審查鎖死,天平自然傾向于從嚴。
二、公眾的憤怒來自哪里?
很多人說,現在的輿論對偷拍的容錯率幾乎為零。這話對,但不全對。公眾的憤怒,本質上是對受害者處境的代入感。當一個女生在學校超市、在課室里被偷拍,她感受到的不是“這個男生好討厭”,而是“這所學校不安全”。當偷拍者事后只是被“留校察看”,其他女生感受到的不是“學校給了他一次機會”,而是“學校沒有站在我們這邊”。
在顧X佳身上,這種憤怒又疊加了一層。一個即將進入稅務系統、成為“公家的人”的學生,在校園里都管不住自己的手腳。公眾的邏輯很簡單:這樣的人,你放心讓他辦稅、接觸群眾嗎?所以,不是公眾對偷拍行為的“可恨度”在上升,而是公眾對“受害者安全”的焦慮和對“體制準入門檻”的質疑在疊加。這兩股力量合在一起,讓偷拍事件從“學生違紀”被推高到“公共安全事件”甚至“行政倫理事件”。
三、大學的初心:教育還是懲戒?
理論上,大學首先應該是一個教育機構。它的天然反應應該是:批評、教育、引導、矯正。開除,永遠是最后一張牌。很多大學的校規里,偷拍這類行為落在“警告以上、開除以下”的區間,而不是“直接開除”。這種制度設計本身就是“教育優先”思維的體現——給學生留一條改過自新的路。
從這個角度看,華南理工的“留校察看”有它的制度正當性。犯錯者付出了代價——留校察看期間評優、入黨、保研都受影響,這個代價不算輕。但他還有機會,畢業之后還能重新開始。問題是:輿論不接受這種“溫和”。
在洶涌的輿情下,很多學校扛不住壓力。如果一所大學堅持“教育優先”,頂住輿論壓力不給開除——它的理由站得住腳,但代價是校內女生安全感下降、校外公眾對學校“管理不嚴”的印象固化。如果一所大學選擇“順應輿論”,從快從嚴,直接開除——它的理由也站得住腳,但那個犯錯的學生可能真的付出一生的代價,而輿論更認為他這樣的代價完全是咎由自取。
這就是兩難。沒有一邊是絕對正確的。
四、一個可能的平衡點
我認為,高校在處理偷拍事件時,需要分清楚兩個問題:一是“應不應該給機會”,二是“給什么樣的機會”。
對于那些初犯、當場被抓、事后真誠認錯、受害人愿意諒解的偷拍者,可以給予非開除的處分,但同時必須附加條件:接受心理干預、接受行為矯正、定期匯報、不得再犯。如果再犯,或者發現之前有多次偷拍行為,那就不是“給機會”的問題,而是“屢教不改”,直接開除。
對于那些偷拍行為持續時間長、對象多、情節惡劣,或者身份特殊(如準公務員、準教師等公職人員),校方應當從嚴處理。因為這些人的行為,已經超出了“學生犯錯”的范疇,進入了“公共信任”的領域。稅務系統把一個人拒之門外,不是因為大學開除了他,而是因為他自己證明了自己不適合穿那身制服。
至于輿論的壓力,高校要學會一個本事:把“專業判斷”做成公眾可理解、可接受的敘事。當你決定給一個人留校察看而不是開除時,不要只說“依規處理”,而要詳細解釋:他偷拍了什么程度?他的認錯態度怎么樣?受害人是否接受了道歉?學校附加了哪些矯正措施?以后怎樣防止再發生?當公眾看到校方是經過審慎、透明、有溫度的過程才做出的決定,而不是“稀里糊涂就放過他”,輿論的敵意會下降很多。
五、大學教育要不要給犯錯者改正的機會?
要。但機會不等于豁免,教育不等于無原則的寬容。一個年輕人偷拍了,他應該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可能是留校察看、記過、失去評優資格、在檔案里留下一筆。這些代價已經足夠沉重。開不開除,不應該是高校的第一道選擇題,而應該是最后一張牌。如果校規允許、情節允許、改正可能允許,那就把這張牌留在手里。但如果行為惡劣到已經摧毀了公眾信任、受害者不敢再踏進教室,那這張牌該打還得打。
因為大學的底線,不只是“給每一個人改正的機會”,更是“給每一個人安全的環境”。這兩條線,不能只守前一條,而放棄后一條。
這很艱難。但艱難,正是大學管理者必須承受的重量。
編輯、審核:胡大可
版權聲明:本文經公眾號“不懼危機的陳老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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