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鴻蒙智行法務部門對外公布兩起名譽權維權案件的最終結果及一起報案進展,涉事自媒體 "我是大彬同學" 二審維持原判賠償150萬元,"驃騎尉 — 松亭先生" 一審被判賠償40萬元,另有多個長期造謠賬號的運營者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
鴻蒙智行方面介紹,針對 "我是大彬同學" 的訴訟,二審法院已依法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法院認定該賬號發布的言論脫離基本客觀事實,超出正常表達自由范圍,帶有明顯侮辱、貶損意圖,構成對鴻蒙智行名譽權的侵害。
判決要求 "我是大彬同學" 立即刪除所有侵權言論,在相關平臺公開向鴻蒙智行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50萬元。這一金額創下近年來汽車行業自媒體侵權賠償的較高紀錄。
另一起案件中,法院一審判決認定 "驃騎尉 — 松亭先生" 故意貶損鴻蒙智行,構成名譽權侵害,判令其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40萬元經濟損失。
據了解,"驃騎尉 — 松亭先生" 此前發布的多篇內容被法院認定存在捏造事實、惡意解讀產品信息等行為,對鴻蒙智行的品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除了上述兩起訴訟,鴻蒙智行法務還向公安機關就其他長期造謠、抹黑的網絡賬號進行報案。目前," 刺小 "、" 改年 "、" 愛 ** 波 " 等賬號的實際運營者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鴻蒙智行法務部門強調,將持續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堅決抵制網絡謠言和惡意抹黑行為,同時呼吁行業共同營造健康的網絡輿論環境。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這類案件的判決結果釋放出明確信號,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自媒體從業者必須堅守法律底線,不能以 "言論自由" 為名行侵權之實。
去年3月,鴻蒙智行法務官方微博宣布正式起訴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經網友線索反饋及前期證據搜集核實,該自媒體及其關聯矩陣賬號長期在多個網絡平臺發布針對鴻蒙智行品牌及產品的不實信息和侮辱性言論,對品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
去年11月,鴻蒙智行法務官方微博還發文稱,2024年5月以來,某公司操縱數十家MCN機構使用上萬個賬號發布、評論大量惡意造謠、抹黑、詆毀鴻蒙智行品牌及產品的虛假信息,嚴重誤導社會公眾,損害鴻蒙智行品牌和產品聲譽。近日,從司法機關了解到,該公司多人已被公安機關緝拿歸案并被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