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以個人名義抵制《監獄來的媽媽》上映,幾個小時前,我在微頭條發布了相關評論,目前收到了幾百條留言,有部分留言是請我具體闡述“這部電影上映可能對中國造成的可怕影響”。
思來想去后,我決定對《監獄來的媽媽》電影進行深度剖析,以讓更多人認識到“殺人犯掌握話語權,將是怎樣的災難”。
開始剖析前,先講講我早年采訪時曾犯過的類似錯誤。我曾經去監獄采訪過女毒販,采訪回去后,我就寫了一篇洋洋灑灑幾千字的稿子。稿子出來后,我就挨批評了,負責審核的編輯對我這篇文章的評價,讓我畢生難忘,他說:“你居然去共情這個女毒販,這是屁股坐歪了,你的屁股應該穩穩坐在公理、法理、公平正義這一邊。”
當時年少,但好在“反思系統”已經安裝好。我在反復琢磨自己的稿子后,意識到我確實站錯了邊,我應該只能在受害者、無辜弱者、遵紀守法普通人、法律一邊,而非罪犯的一邊,去放大她的個人遭遇。
于是,我花了一整晚的時間重寫文稿,趕在定版前交稿。
如果我早年犯的錯誤是“年少無知”,尚可原諒,那么今天這部由殺人犯主演的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則是“刻意為之”,其心可誅。
如我在前面微頭條所說:這部電影不僅僅是殺人犯趙簫泓在服刑、剝政期內拍攝,本身存在違法行為。該電影在內容上,還屬于惡意篡改事實范疇。她殺夫明明是為瑣事故意殺人,在電影里卻美化成長期遭受家暴、忍無可忍、反抗中失手殺人。
電影的內容本身,就證明了:當殺人犯掌握了話語權,將是多可怕的災難。
在此,我特地將趙簫泓殺人的真相,早電影一步,公諸于眾,以正視聽。大家可以通過這段真相,看清楚這個殺人犯的真實嘴臉。
趙簫泓殺人的時間是2009年4月15日,晚上22時許,地點是西安市某居民樓內,被殺者是趙簫泓的丈夫張勃。當時,房間里還有一個同租室友,他是報警人。
與電影中長期遭受家暴、被家暴時反抗殺人截然不同的是:平日里,趙簫泓和張勃感情不錯,偶有口角,也僅僅因為趙簫泓懶惰不愿意做家務。而兩人最后時刻發生矛盾,也是因為趙簫泓不做事,還不配合。
趙簫泓殺人的起因是:丈夫張勃發現床沒支好,于是叫她下床重新支床。支完后,懶惰的趙簫泓立馬躺下了。但是張勃發現床還是沒支好,就叫她從床上下來,她不肯下來,張勃就去拉她,結果懶惰成性的趙簫泓還是不肯下來。張勃氣急敗壞下用手打了她的頭,后兩人就撕扯開了。
注意,這部分是趙簫泓自己敘述的,張勃已死,無人能證明。但法院已經證明:張勃平日從未家暴趙簫泓。即便當日是張勃先動手打她的頭,她也還手了,屬于互毆,而并不是單純家暴。
緊接著,根據判決書的內容,趙簫泓主動退到客廳,并拿起了水果刀。注意,這里不是趙簫泓打不贏被逼到客廳,而是她主動退到客廳去拿刀。
張勃追過來后,她正面、精準刺向他的胸口(致命一刀)。經法醫鑒定,這一刀直接刺入了他的胸膛8厘米,刺破主動脈根部,刀口斜向右下,可以說是非常專業。刺完后,更專業的來了,她自己拔出了刀。誰都知道,刺人后拔刀,會導致被刺者死得更快,這明顯是不給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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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簫泓
殺人后,她淡定叫同屋呂衛兵“打電話報警”,然后自己留在現場,等待警察來,認定自首。
判決書顯示:法院最終認定為“全案沒有家暴認定,沒有防衛過當,不是正當防衛,是瑣事引發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判決書還認定:張勃沒有賭博、出軌、酗酒等惡性背景,親屬、鄰居證言:平時關系可以,偶爾拌嘴。
不用說,趙簫泓殺張勃的當晚,她身上沒有一丁點兒傷痕。
法院最終的判決是: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趙簫泓1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5年。從輕理由:自首、家庭矛盾引發,但不認可家暴、不認可防衛。
以上是事實,可電影《監獄來的媽媽》講述的卻截然相反,電影把“因瑣事互毆升級、主動捅死丈夫”,洗白成了“長期家暴受害者絕地反擊”。電影宣傳文案是:“長期家暴、忍無可忍、被打到瀕死、為自保失手殺夫、偉大母親”。
如此,趙簫泓就成了英雄。殺人犯直接變英雄,這就是殺人犯掌握了話語權的可怕。說實話,這分明是:殺人犯刑滿出獄后,再度犯罪啊!而且,所犯罪還不小。
很多國家為了防止罪犯掌握話語權,出臺了相關的法律。美國約42個州出臺過類似法律,規定:只要被控、被判有罪的人通過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出書、采訪、播客、付費講述等方式,將自己的犯罪經歷并賺錢,他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的所有收入,都將被沒收。
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德國都有類似的法律出臺。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還規定,這種方式獲取的錢財將會被法院下令全部沒收,用于賠償受害者。
中國《刑法》第64條實際也有相關的條文:犯罪分子違法所得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民法典》規定:因故意犯罪侵害他人利益,不得通過講述犯罪經歷牟利。
影視、出版的相關法規也規定:罪犯不得作為主角參與美化、洗白犯罪的影視作品。
以上種種,當然是為了防止罪犯掌握話語權。各國如此嚴防死守,背后原因當然是因為:罪犯掌握話語權,將是對國家、社會極為不利的事。
接下來,我以《監獄來的媽媽》為例,講講殺人犯掌握話語權,將對中國造成怎樣的可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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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簫泓
首先,錯誤共情,將徹底顛覆社會法理和道德底線。
大眾被刻意引導,放大殺人犯獨自養育兒子的辛苦,卻無視被害丈夫無辜慘死、逝者家屬終生悲痛。尤其將沖動殺人美化成絕境自衛,這種無底線共情,直接推翻殺人償命、重罪必究的全民共識,讓暴力行兇行為擁有合理借口。
如此,道德底線被擊穿,很多人甚至認為:她可以,我們也可以。殺人,變成了一件可以被理解、被原諒的事。
共情錯位,還會模糊善惡邊界,消除法律懲戒的威嚴。法律本已判處她為殺人犯,可十五年刑期一過,她靠賣慘洗白人生,這就使得刑法失去了警示作用,如此一來,社會作惡成本大幅降低整個法治社會的根基也被動搖。
錯誤共情,也讓受害者群體二次受傷。他們本就是弱者,如今不僅無人同情,還發現殺人兇手獲得萬眾同情。如此,他們還會相信世間有正義、社會有公平嗎?
其次,會激化男女對立,撕裂國內兩性和諧關系。
沒人能否認,這樣一部講述女性反暴力而殺夫的電影播出后,全中國的網友會打起來。尤其,當部分自媒體借著事件大肆渲染“女性在婚姻里皆是受害者”“男性強勢壓迫女性”等極端論調時,中國的男女撕裂會有多嚴重。
說句不好聽的,很多原本恩愛的夫妻,可能會因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不同,而引發家庭矛盾,甚至鬧到要離婚的境地。
而這,正是美西方迫切想要看到的中國的“樣子”。
第三,會嚴重扭曲青少年三觀,毒害下一代價值觀。
影片還沒有播出,得知消息的部分小孩就開始問他們的媽媽:“她不是殺人了嗎?怎么可以出來拍電影了,還拿了獎?”請問,中國父母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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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簫泓
青少年本就心智不成熟,本就極其容易被悲情劇本洗腦,分不清瑣事沖動殺人與正當防衛的區別。看了這樣的電影后,他們會慢慢形成“沖動傷人情有可原、暴力解決家庭矛盾理所應當”的錯誤認知,繼而喪失對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尤其可怕的是,當青少年認為殺人之后,可以通過賣慘示弱、塑造可憐人設,而逃避自身該承擔的責任時,他們會干出什么來。直說了吧,他們會直接效仿趙簫泓的殺人模式……
若更進一步,這些青少年認為暴力解決問題無妨,且還能成為英雄?未來步入婚姻后,他們極易模仿極端處事方式,拒絕溝通包容、激化家庭矛盾,這就為未來家庭沖突、婚戀悲劇埋下巨大隱患了呀。
第四,這部電影雖然未被證實有境外勢力介入,但有一個事實沒人能否定,它是在境外獲獎,然后回到國內的。很明顯,境外勢力在借機渲染中國的“負面”。它甚至給境外反華勢力提供了絕佳的輿論突破口,如今,它們已經開始危害國家輿論安全了。
末尾,借用南開大學博士湯家鳳的一句話結尾:“既然國外獲獎、認可,你們可以以西方的法律判決為題材去改編、拍攝,在你們那里上映,請不要傷害中國”。
未來,我們全民應該共同筑起一道防火墻,阻擋類似的“國外獲獎、認可”作品進入中國。對于類似的壞人掌握話語權的影視作品、出版物,堅決說“不”!
最后想說的是:“同情苦難是人性善意,但同情殺人暴行是人性之惡。拒絕錯位共情,不讓作惡者掌握話語權,才是守護整個社會安穩、守護下一代未來、筑牢國家輿論防線的最根本底線。
原則、底線,寸步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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