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場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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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己之力為法咨公司正名—————
這年頭看見很多線下開門店的幣商口口聲聲說自己合規,六叔今天把話放在這,所有的線下現金幣商,就是先槍斃再判刑都沒一個冤枉的。
沒有任何例外,線下現金幣商無一例外的就是幫人洗,他們不會審核U的來源,賣U的是什么人?賣U的有什么好人?你的U怎么來的?
你自己沒點數嗎?無外乎就是網絡賭博、電詐、殺豬盤、傳銷資金盤,真正的散戶炒幣的一年能出幾次?
當然,現金幣商隊出售方還是友好的,畢竟斬斷了資金鏈路,這就是完美的規避的風險,看清楚了這只是規避方便而不是合法來源,不信你就把大額現金拿去存銀行試試,你看反詐叔叔來不來找你。
但凡告訴你虛擬幣交易環節合規的,你可以把手機扔他臉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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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區塊鏈,什么技術,什么去中心化,什么無國界,這些東西就是洗錢的代名詞。
而運用最多的就是各大網絡賭博平臺,利用虛擬貨幣完成充值上分、提現下分以及資金洗白已然成為主流手段,常見的就4套模式,其中實力最強、隱蔽性最高的當屬平臺自研整套交易流轉系統,也是當下最難追查的洗錢運作模式,今天六叔就把這套完整運作邏輯全盤講透。
網賭平臺下分基本就這4種方式,大型平臺有點實力的就是第一個模式,自己搭建系統,第二種就是跑分平臺,第三種就是對接錢包公司,或者類虛擬幣錢包,比如EB,以前的易幣付,熱幣波幣、這個pay那個pay的,第四個就是直接第三方錢包出給幣商。
今天六叔就一一給大家分析清楚,你就知道那些所謂的線下幣商合規是什么貨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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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賭下分流程圖
正規自研系統也就是大型平臺自己搭建的系統,架構內會劃分出兩套核心標識體系,其一便是平臺專屬內部UID身份識別碼,用戶只要完成平臺注冊,系統就會自動匹配獨一無二的UID編號,以此區分每一位平臺參與者,精準鎖定用戶身份信息。
與此同時,平臺還會依據用戶對應的UID,同步生成專屬鏈上熱錢包地址,這個錢包地址獨立存在于區塊鏈網絡之中,哪怕日后賭博平臺關停倒閉,該鏈上地址依舊能夠正常使用,唯獨綁定平臺權限的內部UID賬戶會隨之失效,簡單來說,UID依附平臺存在,鏈上錢包地址獨立于平臺長久存續。
日常用戶參與賭博進行上分充值時,流程十分固定,用戶先通過各類場外渠道購入 USDT,再將手中真實的虛擬貨幣轉入自身綁定的鏈上熱錢包地址,資金到賬之后,平臺后臺系統會實時監測鏈上資金流水,精準核對轉賬錢包對應的平臺內部UID賬號,隨即在用戶平臺個人賬戶內等額錄入對應數額的虛擬貨幣余額。
需要著重分清的是,用戶轉入鏈上錢包的是實打實具備流通價值的真實USDT,而平臺個人賬戶內顯示的余額僅僅只是后臺錄入的一串虛擬數字,并不具備實際鏈上資產價值,僅作為平臺內賭博投注的賬面籌碼使用。
用戶申請下分提現的流程則反向運行,用戶在平臺內申請提現后,后臺直接扣除個人賬戶內的賬面虛擬貨幣余額,再按照對應數額,從平臺管控資金池中劃轉真實USDT返還至用戶個人鏈上錢包地址。
看似整個資金流轉都在用戶私人錢包完成交易,實則平臺絕不會放任大額真實虛擬貨幣長期留存分散在普通用戶錢包當中,一旦監測到用戶錢包歸集到一定數額資金,系統便會啟動全自動歸集程序,將全網所有用戶充值轉入的真實虛擬貨幣,統一收攏至平臺幕后掌控的歸集大錢包地址之內。
為進一步規避法律風控與資金安全隱患,有規模的網賭平臺不會只設立單一歸集錢包,往往會拆分搭建多個歸集地址組建專屬資金池,并且所有平臺核心資金歸集錢包全部采用多簽權限管控模式,既能夠防止內部技術人員不慎遺失私鑰導致資金無法調配,也能從根源上杜絕內部工作人員私自挪用、瓜分平臺賭資的情況發生,整套從內部身份編號、用戶鏈上錢包、自動資金歸集再到多簽資金池管控的完整閉環系統,全部由平臺自主搭建開發,全程自動化運行,人工干預空間極小,隱蔽性極強。
除去這套頂級自研技術洗錢模式之外,市面上其余三類借助虛擬貨幣完成網賭資金流轉與洗白的方式,運作邏輯相對簡單,風控漏洞也更加明顯,很容易被司法機關順著資金流水溯源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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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內幕整個互聯網都沒人告訴你,為什么你參與了網賭提現必被凍卡?
這里面就涉及到殺豬盤四方詐騙或者跑分平臺,參與的角色有A騙子、B受害者(打款者)、C你(提現者)、D騙子搭建的假平臺。
騙子在自己搭建的假平臺D上面進行電信詐騙的時候,取得了受害者B的的信任,也就是陷入了殺豬盤陷阱,這時候騙子的假平臺上面就有了受害者的身份信息,騙子把這個信息拿去注冊易幣付、K豆、這個PAY那個PAY、虛擬幣交易所、網賭平臺等,但是受害者是不知道的。
哪個平臺能用騙子就用哪個。
此時,你在平臺提現,匹配到騙子的賬戶,實際上是受害者B的賬戶,騙子同時讓受害者在他自己的假平臺上分(充值、投資),把你的卡號展現給受害者,受害者打款給你他認為自己是投資行為。
而你收到款項后,認為提現完成,確定了交易。
騙子在你確定完交易后,拿到你的平臺“積分、虛擬幣、充值點”等虛擬商品進行變現或實際控制。
受害者完成“投資”。
當受害者發現投資被騙的那一刻,產生報警行為,于是你的銀行賬戶就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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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銀行卡管控措施的不斷出臺,不斷加碼,涉賭用卡也呈現出無卡可用的狀態,進而虛擬幣賭博,類虛擬幣(gopay、topay、okpay、EB等)賭博專用代幣橫空出世,兩年前我們原創把它稱之為:“類虛擬貨幣”,慢慢的可能你會在其他短視頻、法院判決書中能看見這個原創詞。
而這個環節也是需要所謂的幣商、U商參與變現的,更大的危險是什么?玩家直接在這個類虛擬幣平臺賣出這些籌碼,大多數會直接被參與到電詐案中收到涉詐資金。
這就是網賭凍卡的第一原因,所以普通的賭客確實很難,他們如果充值到正規交易所,直接就會被交易所風控,去場外找那些業績商家基本會被騙,場內直接出99%會被凍卡。
所以只能找場外幣商出,回到開頭那一點,幣商真的合規嗎?各位大聲地告訴我六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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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場外現金幣商,這只是其中一個行業和領域,六叔給你解析出來,你覺得你合規嗎?
六叔站在這里接受所有的幣商辯論,誰要是說自己合規,你把你上游模式拉出來看看唄。
很多散戶就怕了,我出點U就犯法了嗎?其實不是這樣的,如何驗證是否犯法,很簡單,你跑去你戶籍地(居住地)派出所自首就行了,看叔叔對你處罰不,你就知道犯不犯法了。
不能理解?六叔再給你講清楚一點:
你說你正規在交易所炒幣,賣了點U給交易所幣商,沒有凍卡,甚至凍卡了你去自首,你看叔叔管不管你。
你參與了網絡賭博,你去自首,叔叔可能會罰款你。
你去派出所自首說自己買了幣,叔叔都不知道拿你怎么辦。
最后從法律層面理清相關人員定罪量刑標準,整套自研賭博資金系統離不開程序開發人員、后臺運維人員以及日常運營管理人員,這類直接參與搭建、維護網絡賭博資金流轉體系的相關從業者,一旦案發,均會被認定為網絡開設賭場罪共犯,加之網絡賭博涉案賭資數額普遍龐大,涉案范圍較廣,最終量刑處罰力度普遍偏重。
但相關技術人員若能提前做好證據梳理與風險責任剝離,清晰界定自身僅參與單一板塊技術開發,并未實際參與賭博運營、資金結算以及推廣引流等核心違法環節,在專業律師的辯護之下,可盡量剝離開設賭場共犯的重罪定性,爭取往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方向從輕裁量,最大程度降低自身刑事處罰后果。
這里就是專業律師的重要性了,希望到時候你別請到什么網紅律師,叫你認罪認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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