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讀者讀文章,總是誤解了文章的指向意義,而且喜歡從政治層面來判斷文章的優劣,當然會出現誤解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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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一個古人寫了一篇古詩,詩中出現了一些景物,而這些景物恰恰是統治階級不喜歡看到的,那么就有人評價這首詩,說這首詩是挑戰皇權的詩,是犯上作亂的詩,那么詩人就有可能被治罪。不管是蘇軾的烏臺詩案,還是戴名世的南山案,都有文字獄的意思,也都是對詩歌的誤解誤讀。很多官場的官員總是想獲得晉升之階,卻苦于沒人引薦,就想舉報身邊的一些名人,而這些名人大多寫詩作文,成為文壇的領袖,或者說成為詩壇的一朵艷麗的花。那么想要晉升的人就要往這些人身上潑臟水,按照現在的話說,叫做貶損名人,抬高自己,也叫做蹭名人的流量。倘若名人顧及他們,要和他們產生互動,哪怕罵他們兩句,也容易把他們罵出了名。魯迅先生是懂得這種道理的,叫做不罵不如自己的人,以免把他們罵出了名。官場一些居心不良的人總是想蹭別人的流量,就要在名人身上做文章,找他們的詩文,甚至扒著字縫找一些違禁字,用違禁字來說事兒,當然會給他們潑臟水,甚至把他們推上了絞刑架。官場向來如此,互相構陷;利益一致的時候,要互相維護。可是偏偏有很多給皇帝匯報的人,要從詩文里找反叛的根據,似乎發現了大秘密,要給皇帝告發,而被告發的人卻不明就里,不知道為何一兩句詩或一小段文章引發了皇帝的震怒。實際上皇帝向來忌憚那些寫詩作文的人,怕這些人挑起階級矛盾,或者說怕這些人打著民生的旗號,揭露階級矛盾,引發農民的不滿。
實際上這些人是書生,讀書很多,有可能沒有考取功名,只是在民間混日子,不是做書館先生,就是替人寫書信,或者做幕僚的人。他們有可能知道民生疾苦,要替老百姓代言,就有可能寫詩文諷刺現實。如果只是一個普通書生,當地的官員就有可能將書生逮捕歸案,下在大獄里,等待書生的親朋好友出錢來贖他。倘若書生失去了耿直的脾氣,就很可能不再寫詩文,而是老老實實教書,或老老實實給人寫書信,再也不替老百姓代言了。倘若書生有耿直的脾氣,就很可能死在大獄中。官員和獄卒不用負責,俗稱的這種死叫做“庾斃”,屬于一種正常的死亡,沒人負責。倘若書生是一個考中了的人,在官場混日子,沒事寫寫詩文,居然混成了文壇的領袖,就像唐代的韓愈、柳宗元那樣,又像宋代的歐陽修和蘇軾那樣,那么他們寫詩文就很可能觸及民生。因為他們書生時期就有修齊治平的理想,總是以天下為己任,要為民請命,而他們做官以后,看到民生沒有改變多少,老百姓仍然過著苦日子,就真的要為民請命。這種思想在詩文中透露出來,就很可能被拾遺或御史報告。倘若皇帝是個開明的皇帝,就很可能既往不咎,只是警告一下完事;倘若皇帝不是個開明的皇帝,是個昏君,就很可能治他們的罪,讓他們閉嘴,甚至把他們發配到邊疆,不讓他們在朝為官,那么他們書生時期讀書的辛苦就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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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文學史上的一些作家,大多有過被貶謫的經歷,其實他們是體制內的官員,擁有一定的話語權,卻偏偏要為民請命,以至于他們的文章被誤解誤讀,或者說很多人誤解了他們文章的指向意義,以為他們要挑戰整個統治階級,挑戰國家政權,實際上他們只不過要規范帝王的言行,要為國家做貢獻。指出社會發展的弊端,才可以糾正,倘若他們不指出,就覺得違背社會良心,起碼違背了自己的良心。作家本身就是社會的良心,要看到社會好的一面和壞的一面,同時要指出壞的一面,并不能只是對好的一面唱贊歌。當他們指出社會壞的一面的時候,就被皇帝誤解,被很多同僚誤解,甚至被誣告,被下在大獄中,被流放,有的甚至被砍頭。那么書生意氣再也不能揮斥方遒,再也不能為民請命,反而成了權力系統打擊的對象。古代的官員大多都能讀書寫文章,但能夠成為文壇佼佼者的為數不多。皇帝從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官員也從小接受教育,雖然很多官員是從民間出來的,參加科舉考試之后,考中了才成為體制內的官員,但他們珍惜自己的身份,珍惜自己的地位,哪怕在官場混日子,也不敢揭露社會的陰暗面,不敢直接給皇帝提問題,不敢指出皇帝的毛病,也不敢讓皇帝糾正自己的毛病。可是有些書生總是要為民請命,仍然抱著修齊治平的理想,寫文章的時候會站在老百姓的立場。
其實他們站錯了隊,應該站在官員的立場,起碼應該和皇帝宣揚的意識形態保持一致。可是皇帝和官員往往與老百姓對立起來,叫做官民對立的矛盾始終存在。寫文章的官員誤解了這種矛盾,認為指出皇帝的錯誤,就是為國效力,指出社會的陰暗面,加以治理,也算是對社會作出了貢獻。倘若明明看到饑民很多,餓死了沒人管,也沒人說,那么這樣的官員就覺得良心受到了譴責,民間的書生也覺得良心受到了譴責,他們要為民請命,要讓皇帝知道民間的生態,要讓皇帝賑災。可是各級官員層層捂蓋子,并不想讓皇帝知道民間的狀況。敢說真話的官員站出來,在文章中發牢騷,當然就會被其他的官員打擊,被皇帝打擊。即便皇帝知道民間的生態,也不想撥糧餉賑災,而說了真話的官員卻被打擊。相對于賑災的糧餉價值來說,一個官員的價值微乎其微。皇帝寧可罷免說真話的官員,也不肯撥糧餉賑災。有的皇帝撥了糧餉,各級官員層層截留,真到了災民手中,卻只換成了糠餅,而不是糧餉。有的官員寫了這種狀況,就被整個權力系統打擊,甚至完全被拋棄,還被治了罪。其實他的文章被誤解誤讀了,以至于這種風氣一直持續了上百年,延續到現在。很多人寫文章都不敢直抒胸臆了,不敢放開了寫,因為媒體會審核違禁字,而所謂的違禁字大多和社會熱點事件相關。有了違禁字審核,很多作家寫出來的作品就都是平庸的,并沒有多少創新性,當然也不可能憑借文學揭露人性的惡劣,更不可能憑借文學來振興國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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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有多層次的指向意義,倘若只是從政治角度來理解,就一定造成誤解,甚至一定出現構陷的行為,等于給作者身上潑臟水。寫文章不容易,能夠有所創新,有所建設更不容易。應該保留作家的話語權,或者說讓作家充分發揮話語權,讓他們做出深刻的觀察和監督,而不能對他們的文章指向意義做單一化的政治評價。不然只會亂扣帽子,亂打棒子,弄得作家噤若寒蟬,也就沒有人敢說真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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