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濟寧市網絡問政平臺上留言,舉報位于任城區海關路中區區委宿舍六號樓下的泰康餐館,北側后廚油煙直接排入小區內,居民日常開窗通風都能聞到濃重的油煙味,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該網友在留言中直接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要求相關部門作出解釋。該條款明確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按此規定,泰康餐館開設在居民樓樓下且油煙直排小區,顯然已踩中法律紅線。
該網友連發多問:誰允許在這里開的餐館?當初審批時是否核實過經營場所條件?誰來叫停他的營業?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是餐館負責還是監督部門負責?目前對該情況如何處罰?并明確要求公開處罰結果。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類問題的根源往往在于審批環節把關不嚴,市場監管部門在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時應當對經營場所是否符合環保要求進行實質審查,而非僅走形式。同時,生態環境和城管部門也負有日常監管職責,不能等到群眾上網投訴才介入。該人士強調,油煙擾民看似小事,實則關乎居民健康和公共安全,相關部門應盡快依法查處,給群眾一個明確的交代,而不是讓法律條文停留在紙面上。
截至發稿時,相關部門暫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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