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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報人,我喜歡收藏報紙,在所有藏報中,有兩張同一天(2002年3月21日)的《南方周末》(見上圖)最有意思,朋友見了都連稱難得。
為何難得呢?又有何奧妙?
原來,這兩張同一天的《南方周末》,頭版卻完全不同,第一張一版刊登的主打文章是《違規投資玷污希望工程,青基會負責人難辭其咎》,第二張一版的文章則是《“五毒書記”和他的官場邏輯》。后面的版面兩張報紙則完全一樣。
同一天的《南方周末》,期數也相同(都是第945期),一版竟完全不同,你說奇不奇?到底是咋回事?我又是如何得到這兩張報紙的呢?
這還要從頭說起。2002年,我當時擔任報社總編輯助理、辦公室主任。報社印刷廠除印自家的報紙外,還代印中央媒體和各省市報社的幾十份報紙,其中就包括南方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的《南方周末》,而我們也近水樓臺,可以在第一時間讀到這些報紙。
3月20日上午剛一上班,收發室就送來了最新出版的《南方周末》(因為是周報,為了能按報紙上標注的出版時間送達訂戶,所以一般提前一天印刷,21日的報紙我們20日就能看到),我一看第一版就吃了一驚,主打文章標題竟然是《違規投資玷污希望工程,青基會負責人難辭其咎》,還配發了評論《有公益的地方就要有陽光》。
“希望工程”“青基會負責人”竟被《南方周末》公開點名批評,這絕對是石破天驚的新聞!報紙發出去,將無異于在全國輿論圈投下一枚小型核彈。
有人可能會說,只是一篇文章而已,有那么玄乎嗎?有這種看法的應該是“00后”年輕人,因為他們可能不了解希望工程、青基會當年在全國人民心中有多么高的地位。
這里就簡單介紹一下希望工程。希望工程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即標題里提到的青基會)于1989年10月發起實施的一項以助學育人為核心的公益事業?,旨在資助貧困地區失學兒童重返校園、改善農村辦學條件。截至2023年底,該項目累計接受捐贈?223.11億元?,資助困難學生?728.4萬名?,援建希望小學?21064所?。當年我國幾乎所有的公職人員都為希望工程捐過款。筆者除捐款外,還一對一地資助過商河縣一名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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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有自己的形象標識,但真正讓希望工程深入到每個中國人心中的,則是1991年中國青年報記者解海龍拍攝的“大眼睛”女孩蘇明娟,照片中的她拿著鉛筆在破舊的教室里學習,她那雙渴望讀書的大眼睛,成為一代人的共同記憶。
再說一下青基會,全稱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是全國性5A級公募基金會,1989年3月由共青團中央發起成立,同年10月發起實施希望工程。
文章標題中提到的青基會負責人叫徐永光,當年可是大大有名的風云人物,他曾任團中央組織部部長,1989年3月任青基會秘書長并創建希望工程。現任南都基金會名譽理事長、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第九、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等。
這樣一位希望工程的主要創建者,聲名遠揚的新聞人物,竟成了《南方周末》批評報道的主角?雖然報紙白紙黑字擺在面前,我還是不太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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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終于有了答案。下午上班后,收發室又送來了一份《南方周末》,我拿來一看,再次吃了一驚,這張報紙還是3月21日的,但頭版文章卻赫然換成了《“五毒書記”和他的官場邏輯》。
看著兩份在短短幾個小時內“變臉”的報紙,我有點懵圈,實在搞不清是怎么回事,但過了一會兒,憑多年的辦報經驗,我似乎有點明白了,這次“變臉”,大概率是《南方周末》的主管部門鑒于希望工程的敏感性,要求報社緊急撤稿,全國各印點因此要重新印刷換稿后的報紙。已經印好的換稿前的報紙自然不會再發出去了。
當然這只是猜測,而且也不會有任何部門機構證實或否認我的這種猜測。
看著辦公桌上擺的兩份絕無僅有的“孿生”報紙,我本能地感覺有一定的收藏價值,而且它們本身也見證了中國報業史上一段有趣的小插曲。于是我便將這兩份報紙仔細保存了起來。
轉眼20多年過去了,前段時間我清理書柜,又將這兩份報紙翻了出來,我上網嘗試找到“變臉”事件的真正原因,結果在百度“徐永光”的詞條下,還真解開了這個20多年前的謎。
下面就將詞條的有關文字原原本本摘錄如下:2002年,《南方周末》準備在3月21日的報紙上刊登記者采寫的調查徐永光的報道。這篇調查列舉了徐永光挪用超過一個億的捐款草率投資、放在私人名下炒股、指示下屬做假賬、為青基會少數領導“謀取”第二套住房、在香港設有“秘密賬戶”等“十大罪狀”。然而,3月20日晚,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和南方周末報社通知全國十余印點停止印刷,撤換新版。需要說明的是,這個調查中,沒有徐永光本人的聲音。這次“舞弊報道”風波,又將徐永光推入“黑幕”……說到此,徐永光有些憤憤不平:“投資項目里確實有失誤的,對此,我需要承擔決策責任。但是,我個人的自律是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假設我有過一分錢的不檢點,今天也不可能在這兒和你聊天了。”
以上這一大段文字,是截止目前對《南方周末》“變臉”事件最權威的說法。筆者不掌握更多信息,不便進一步評論,但“變臉”事件反映出的報紙、被報道對象和官方這三者的博弈,是改革開放后中國輿論生態中一個帶有共性的現象,值得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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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臉”事件就說到這里,最后再說一個和《南方周末》有關的故事與大家分享。
《南方周末》主打深度調查,擅長追蹤重大事件、社會熱點痛點,報道風格大膽犀利,因而他們的許多輿論監督報道,尤其是跨省的輿論監督報道經常引起被報道對象的反彈,會通過各種渠道要求報社撤稿或要求更正道歉,甚至會引發官司。筆者就親身經歷過這樣一件事,通過這件事可以管窺《南方周末》是如何處理這類事件的。
這件事大約發生在2003年上半年,《南方周末》記者采寫了一篇山東某地的批評報道(由于當時的報紙沒有保存下來,所以報道的具體內容和時間等筆者已忘記了),確定將在某期報紙二版刊登。被批評對象當地的宣傳部領導給大眾報業集團劉總編打來電話,請求劉總編出面通融一下,請《南方周末》把稿子撤了。
地方黨委政府對本集團廣告發行等方面支持很大,人家求上門來了,這點面子還是要給的,所以劉總編讓我給南方日報報業集團領導打電話,提出撤稿請求。我本以為要費點口舌,但沒想到對方聽說是在業界頗有名望的劉總編要求的,很爽快地答應將稿子從這期報紙上撤了下來。
我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地方宣傳部領導,對方自然是滿心歡喜,連聲稱謝,我也以為此事已順利解決。但過了一周,下一期的《南方周末》來了,我翻開一看,上星期撤下的那篇批評報道竟然又赫然刊登在了二版!
我哭笑不得,忙去給劉總編匯報,劉總編看著報紙,沉吟半晌緩緩地說,我們也是辦報的,人家做的也沒什么錯。
批評報道刊登出來以后,地方宣傳部領導也沒再打電話來,可能他們認為已經生米做成了熟飯,再多說無益。
事后細一琢磨,《南方周末》處理此事的手法頗高,可說是一箭三雕:一是暫時撤下稿件,緩解了外部壓力。二是給足了兄弟報社領導面子。三是雖然晚了一星期,但批評報道還是照樣登了出來,并沒有影響他們的宣傳計劃。
高,實在是高!
文/魏武大眾報業集團原副總編輯,山東省報業協會會長 來源:微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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