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與通信部長什洛莫·卡爾希在議會。
![]()
以色列民主派和自由派陣營要反對通信部長什洛莫·卡爾希提出的廣播媒體法案,并不困難。這個拼湊而成的執政聯盟,給批評者提供了太多現成靶子。
畢竟,這項法案是在多年煽動反媒體、反記者情緒之后起草的,也是長期將媒體描繪成政治敵人并試圖加以控制的持續努力的一部分。如今也是如此,所謂“開放市場”“增加競爭”等說法背后,真正目的仍是削弱批評力量的中心。
![]()
但也正因為政府的意圖如此清楚,反對陣營往往會不自覺地訴諸一些偷懶的論點。眼下一個例子,就是把第12頻道和第13頻道新聞部門與商業部門之間的結構性分離,抬高為一種神圣不可侵犯的民主原則,仿佛任何觸碰都意味著以色列自由新聞的終結。
這種說法在政治上或許方便,卻并不符合現實。在現實世界中,許多新聞體系并不受結構性分離約束,它們的獨立程度也各不相同。在這樣的情況下,所有權與新聞之間的關系,遠比一個形式上的結構問題復雜得多。
控制性所有者可以站在臺前,也可以隱身幕后;可以持股,也可以不持股。但無論如何,他們的影響都清晰可感,可能帶來正面效果,也可能帶來負面后果。
幾乎總會存在公開或隱蔽的方式,通過控制預算、人事決定和雇傭條件,來規定、引導或壓縮新聞實踐的類型。
結構性分離的基礎,是通過監管在控制性所有者與媒體機構的新聞部門之間建立一道緩沖帶,其背后的假設是,某種特定結構能夠保證新聞獨立。
![]()
多年來,以色列的媒體監管也一直試圖減少交叉持股,并壓低媒體市場中的權力集中。從紙面上看,這樣做有其道理。
但在現實中,所有權對新聞機構擁有經濟和政治影響,這一點十分清楚。媒體所有者往往是活躍于多個領域、擁有多重利益的商人。
新聞失去獨立性,并不只是因為交叉持股或缺乏結構性分離。當它的經濟模式脆弱、商業考量主導內容、記者不夠強勢而無法守住立場、監管者又可以隨意獎懲時,新聞同樣會失去獨立性。
![]()
整個爭論其實已經過時。當政治體系還在討論上世紀90年代的監管模型時,真正的權力早已轉移到別處:分發平臺、數字廣告市場,以及新聞部門本身的經濟脆弱性,才是關鍵所在。
![]()
問題不在于富人會對媒體施加影響,這在世界上幾乎到處都存在。真正的問題是:制衡機制是否存在,如何保證對公共利益的承諾,公眾究竟能獲得多少透明信息,以及新聞體系本身到底得到了多少真正的保護。
所謂“卡爾希法案”之所以危險,并不在于結構性分離被想象成某種神圣原則,而在于推動它通過的是怎樣一個政府,以及它誕生于怎樣的政治氛圍。但那些希望保護自由新聞的人,也必須警惕另一種傾向:自動為舊秩序辯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