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海外代孕協議”,幾個“指向性標簽”,就把景甜送上了熱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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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一大早,娛樂圈炸了鍋。狗仔“娛圈狄胖胖”曝出猛料:知名女星景甜與富豪男友簽下海外代孕協議,臨時反悔還索要5000萬美元補償。爆料貼里甩出了英文合同的截圖,首頁和尾頁的“Tian Jing”簽名與景甜本人簽名高度相似。消息一出,相關話題直接沖上微博熱搜第一位。
幾個小時后,景甜工作室一紙聲明,直接把這把火蓋滅了。聲明措辭毫不客氣:“不實傳言和惡意造謠已經嚴重損害景甜女士個人聲譽,我方絕不姑息。我們正告造謠者及傳謠者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目前已委托律師全面取證,堅決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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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說了什么?
所謂“代孕協議”,其實是狗仔“娛圈狄胖胖”在個人認證賬號上的連環爆料。故事線拉得很長:頂流女星J,小清新出道、曾被渣男騙財騙色、目前感情空窗——三層標簽一貼,網友搜了一圈,景甜不幸“躺槍”。
爆料聲稱,景甜與國內頂級富豪地下戀后主動提出赴美代孕生子,富豪男友喜滋滋地轉了巨額“預付款”,第一期10萬美金,外加3000萬人民幣“營養費”,兩人直奔洛杉磯,包下高檔酒店一整層準備取卵。結果取卵當天,景甜稱自己來生理期無法手術,電話里提出再打5000萬美元才留下。男友拒絕后,景甜不辭而別,直接飛回國內,還把對方拉黑。
事情在4月中旬就傳過一輪“J姓女星代孕索3億”,當時沒人敢往景甜身上想。這一次,狗仔直接甩出了“實錘”——一份海外代孕機構的英文版合同,首頁落款“Tian Jing”簽名字樣,與景甜公開簽名“高度相似”。合同落款日期的格式和寫法,也被質疑“美式風格對不上中文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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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已委托律師,追究到底
眼看輿論發酵,景甜工作室反應極快。
5月22日上午,工作室通過官方社交賬號發布嚴正聲明,措辭沒有任何商量余地:“對于相關賬號發布的不實內容,我方絕不姑息。我們正告造謠者及傳謠者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聲明中最關鍵的一句話是:“目前我方第一時間已委托律師完成全面取證,堅決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到底。”
“全面取證”“追究到底”——這不是口頭警告。在此之前,多名藝人曾因名譽權被侵犯起訴造謠者,部分造謠者被判賠償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的損失。工作室這次的表態,意味著這場仗打定了。
另外,據央視網此前科普,我國嚴禁任何形式的代孕,即便境外代孕在中國法律框架下也違背公序良俗。一個手握三部待播劇、事業剛剛回春的女演員,在五六月份新劇頻開播的關鍵期,拿自己的整個職業生涯去“代孕勒索”,任何腦子清醒的人都清楚這概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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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視角:代孕協議壓根是廢紙
事實上,就算這份“協議”是真的,在中國法律框架下也是一張廢紙。
我國現行法律對代孕行為的立場非常明確。《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明確:“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司法實踐同樣站在這個立場上。
2025年,廣西一名男子花17萬找代孕,對方收了錢不履行,男方起訴要求退款。法院駁回起訴,理由是代孕合同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不予保護。2026年3月,另一起案件中代孕客戶花37萬元找中介,事后索賠,法院直接認定“代孕合同違背法律規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指出:代孕合同反映的是有償代孕的商業化、產業化取向,與民法典基本原則相違背,應屬無效。
用一句扎心的話說:在國內法院,代孕協議的效力還不如一張“欠條”強。
更關鍵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明確禁止代孕商業化,任何涉及金錢對價的代孕協議都是違法的。富豪打過來的錢,連法律保護都拿不到——這說明什么?說明就算合同是真的,它也不是“撈錢”的法律依據,反而是跳進火坑的入場券。
內娛代孕指控:先例擺在眼前,下場都很慘
景甜不是第一個被指“代孕”的明星。張雨綺,是最鮮活的警示。
2026年1月,前夫袁巴元前妻葛曉倩實名舉報張雨綺涉嫌代孕,甩出經公證的雙胞胎護照復印件:兩個孩子出生日期僅相差89天,分別是2017年7月和10月,比自然妊娠雙胞胎的時間隔遠了一倍-。隨后張雨綺被遼寧衛視春晚緊急除名、品牌解約不斷,代言損失上千萬,影視資源瞬間停擺,事業一夜“塌房”。
有了張雨綺的前車之鑒,景甜團隊這次的反應之快、措辭之強,也就不難理解了。一旦涉及“代孕”二字,法律風險、職業風險疊加,不是鬧著玩的。
輿論撕裂:信的人信,不信的人不信
事態傳開后,輿論場明顯分裂。一方面有網友堅持“黑料越離譜越真”“簽名相似度99%,怎么洗”,另一方面,更多的人看明白了——從頭到尾沒有轉賬流水記錄,沒有正規醫療文件,沒有任何法律文書證明“取卵失敗”,“協議”本身根本查無出處。有媒體直接點出:這比電視劇情節還精彩,編得確實用心了。
景甜的后續反擊也已經準備好了。4月中旬此事第一波傳播時,工作室就收集過證據;五月的二次傳播,直接被轉化為實打實的法律行動。在流量和飯圈邏輯面前,唯一能讓造謠者付出真代價的只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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